一盆冷水引发的纠纷——摊贩竞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范本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9-23 11:21 1

摘要: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感知民情的前沿阵地,而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关键环节。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华政法特推出【典型案例】专栏,每期精选五华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展示我区三级综治中心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服务群众、感知民情的前沿阵地,而矛盾纠纷化解是基层治理的“晴雨表”,是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的关键环节。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华政法特推出【典型案例】专栏,每期精选五华区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展示我区三级综治中心、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创新实践、务实举措与显著成效,为基层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五华方案”。

第19期

一盆冷水引发的纠纷

摊贩竞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解范本

01

案情简介

魏某长期在某医院门外摆摊。后来,沈某在其摊位旁增设摊点,对魏某的生意造成影响,魏某因此产生不满,屡次至沈某摊前挑衅,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某日,沈某已收摊返回自家店铺,魏某又上门持续辱骂。沈某情绪激动,将魏某推出门外,并向其泼了一盆冷水。魏某不甘示弱,与沈某发生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将沈某手指咬伤。事后魏某试图离开,沈某随即报警。派出所接警后,将该纠纷移交给大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魏云个人调解室”进行调解。

02

调解过程

大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受理后高度重视,于1月15日组织首次调解。调解员首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以稳定双方情绪。与魏某单独交谈时,调解员明确指出其上门辱骂、挑衅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寻衅滋事,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说明其对沈某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随后,调解员劝导沈某理性提出赔偿要求,并备好相关单据。首次调解中,因双方就赔偿数额争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暂缓。十日后,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参与下,委员会再次组织调解。调解员进一步阐明相关法律后果及对生活可能带来的影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过程中,调解员聚焦赔偿数额这一核心争议,促进双方相互谅解,并帮助理清纠纷来龙去脉和自身不当之处。经反复沟通,双方情绪明显缓和,态度趋于理性。

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03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魏某一次性赔偿沈某人身损害费用共计2000元;沈某可在原区域继续摆摊,魏某不得再实施任何言语或行为上的干扰和驱逐。双方承诺此纠纷一次性解决,不再就此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本次调解圆满结束。

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04

案例点评

本纠纷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难以理性沟通。面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始终以耐心、冷静的态度推动调解进程,逐步引导当事人平复情绪,回归理性。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注重察言观色,灵活把握节奏,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以平静而有力的语言维持沟通,避免双方相互刺激,进一步激化矛盾。同时,调解员积极倾听各方诉求,为当事人提供情绪宣泄的渠道,既缓解其心理压力,也促使侵权一方产生内疚与悔意,为道歉与谅解创造条件。此外,调解员巧妙运用“背靠背”隔离调解的方式,将双方暂时分开,避免正面冲突,并结合普法教育,清晰说明行为性质与法律责任,帮助当事人认清自身权利义务。在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聚焦核心争议,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分析事实、阐释法律,有效避免无谓争执,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最终,通过条分缕析、化繁为简的沟通策略,调解员成功促成和解,实现了无障碍、零距离的沟通效果,展现出较强的纠纷化解能力。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秀拥五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