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是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古人已经很有卫生意识了,但没有人能保证一辈子都无病无疾。一旦生病,能否看得起病,就是人们最关注的现实问题。而这一问题,也被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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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是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古人已经很有卫生意识了,但没有人能保证一辈子都无病无疾。一旦生病,能否看得起病,就是人们最关注的现实问题。而这一问题,也被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古代普遍存在。古代医者的医术参差不齐,大多医者水平有限,医术好的郎中看诊的价格一般也很高,名医更是可遇而不可求。另外,要看好病必须长期吃药,这就意味着一笔长期持续的开销。因此,看病费用对古代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寻常人家生病,若非危及性命,一般情况下都是能扛就扛,不去就医。
历代统治者对这一点很早便心知肚明,因此历朝都设有相应的免费医疗制度或临时性政策,来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早在周朝,朝廷就设有“掌养万民之疾病”的“疾医”一职,但因疾医数量少,难以涵盖万民,因此更为常见的方法就是朝廷赐药。尤其是在遭遇瘟疫和重大流行性疾病的时候,朝廷往往会通过赐药于民的方法,来保障百姓的医疗权益。
赐药是历朝施行的一种仁政,从秦朝到清朝的史料中,都可见朝廷赐药的相关记载。例如《汉书》记载,西汉元始二年(2年),全国多地发生旱灾及蝗灾,当时掌权的王莽便以汉平帝的名义赐药给灾民,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南宋绍兴十六年(1146年),京师发生疫病,宋高宗派出翰林院医官,免费给京城内外的百姓看诊并分发药品。除了朝廷,地方府衙也会不时为辖区内的百姓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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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乱世纷争,战争频仍,百姓的医疗更成了突出的大问题。北魏朝廷尤其重视医疗问题,于是创造性地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面向基层的政府性医疗机构——“别坊”。前朝虽然也有为百姓提供免费医疗的机构,但多是临时性的。别坊则不同,它是专为穷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常设机构,而且医药费用全部由朝廷来负担。
为保障别坊医疗人员的医术水平,北魏朝廷还设立了医者的分类考核制度,按诊疗水平的等次给予不同的奖惩。这同样是历史上的一项创举。
然而,北魏的别坊只针对京畿地区,对于边远地方的百姓,就只能通过分发朝廷医署精编的“医疗手册”来进行基本的医疗辅助。显然,这种方法所能提供的帮助微乎其微。
到了唐朝,随着各方面国力的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也相应完备起来。为了更好地在百姓生活中普及医药卫生常识,开元十一年(723年),唐玄宗“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考虑到一部分百姓家里买不起笔墨,无法抄写医方,皇帝还下诏,在地方乡间要道处都要公示医疗卫生知识。
不仅如此,唐朝还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医者的职业行为,保障医疗水平。“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就是说医者若有因财而诈称患者病情严重的,以盗窃罪论处。这是针对有意为之的情况,无意的误诊误判也同样会有法律惩处。如此一来就大大保障了百姓的基本医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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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个体经营的药店,古时很早就已经出现了,到了北宋,开始出现官方开办的药店。官办药店专为百姓提供价格低、疗效好的成药,受到百姓欢迎。
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在宰相王安石推动的新法之中,新实施的“市易法”将药品纳入国家专卖行列。当时设有合剂局、太平惠民局和施药局等官办药店,不仅为民售药,也提供一定的诊疗服务。
不单是医药,宋朝还设置了保障贫困百姓就医的安济坊。这安济坊与我们所熟知的东坡先生也有一段渊源。元祐五年(1090年),苏轼正任杭州通判,当地疾病流行,为了给穷人就医提供方便,苏轼领头在当地建起了病坊,名为安乐坊。崇宁二年(1103年),安乐坊由官府接管,更名为安济坊。此后,安济坊这类带有慈善性质的医馆纷纷在地方建立。明清所设立的养济院也是由此演化而来。
(摘自《古人的54个生活日常》 朝文社老张/著 新世界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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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