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9-22 16:37 1

摘要: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党委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职称评审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二)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包括两个方向:

1.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网络信息生产、传播、评论、引导,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应急处置,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研判、处置,以及网络文明建设、网络意识形态研究、互联网治理法律法规研究、行业标准研究、成果转化推广等相关工作。

2.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方向,主要包括从事网络安全技术研发、生产、应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数据安全治理与防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技术体系规划建设、安全运维、服务保障,以及技术研究、标准规范编制、成果转化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须符合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的评价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四)省外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所在地省级或中央部委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以下简称委托函)。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由高评委办事机构书面反馈评审结果。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单位评聘程序,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后,由自主评聘单位按规定通过服务平台颁发《山东省职称自主评聘单位评聘证书》,在规定聘期内有效。

(五)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网办发〔2024〕12号)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的职称评价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专业)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各类人才,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七)通过破格、改系列、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直通车”、高技能人才贯通、非企事业单位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专精特新”举荐等方式申报评审的,需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审核要求

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认真对照《职称申报要求》(附件3),据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系统操作流程请参考《职称系统操作明白纸》(附件2)。

2.高评委办事机构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因申报人员未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等原因影响评审的,由个人负责。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

3.“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严禁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材料,如确实涉及,可在平台上传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涉密纸质材料须通过机要或专人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4.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呈报单位应与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下级单位要依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申报路径。往年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

(二)审核要求

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组织专人实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和次序后,对拟推荐人员名单、推荐次序及申报材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以及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等,并按程序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有异议未查实出具意见;(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呈报部门请于2025年10月31日17时前,将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至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逾期不再受理。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请于11月7日17时前,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附件6)、《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7)、《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

报送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213房间

联系电话:0531—59622101

五、纪律要求

职称申报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管理责任制,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审核工作,对各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国家、省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部分)

2.职称系统操作明白纸

3.职称申报要求

4.破格申报推荐表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6.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排序表

7.申报人员花名册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来源:逛遍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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