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天眼查App显示,2014年12月,陈喆(琼瑶)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起诉余征(于正)、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煤有限公司、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2月5日上午,关于于正抄袭琼瑶败诉一事冲上热搜。
天眼查App显示,2014年12月,陈喆(琼瑶)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起诉余征(于正)、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煤有限公司、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关联文书信息显示,原告诉称被告余征创作的剧本《宫锁连城》,以及其他四被告共同摄制的电视剧《宫锁连城》侵害了原告创作的剧本《梅花烙》及同名小说《梅花烙》的著作权。法院审理查明剧本《宫锁连城》、电视剧《宫锁连城》在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情节上与原告涉案作品均存在对应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上述四公司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被告余征公开道歉,余征与上述四公司赔偿原告陈喆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五百万元。宣判后,上述五被告公司曾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资料图/@于正
在琼瑶去世后,知名编剧汪海林发文称,琼瑶女士曾因作品《梅花烙》被于正抄袭气得大病一场。
此前,于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是谁啊,为什么要回应她,琼瑶是个“小家”等。
2018年于正迟迟不道歉,被强制登报执行,直到2020年12月31日于正才道歉。
来源:鲁中晨报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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