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被强迫当间谍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18 09:10 1

摘要:4月17日,国家安全部公布的案例中,旅游博主小李在境外直播时,被某国间谍情报机关以“未报备直播”为由带至密闭场所胁迫。对方以莫须有罪名(如“携带危险物品”“禁拍区拍摄”)进行恐吓,最终要求其回国后前往军事基地周边拍摄敏感信息。小李为脱困被迫签署书面保证,回国后

博主被强迫当间谍

4月17日,国家安全部公布的案例中,旅游博主小李在境外直播时,被某国间谍情报机关以“未报备直播”为由带至密闭场所胁迫。对方以莫须有罪名(如“携带危险物品”“禁拍区拍摄”)进行恐吓,最终要求其回国后前往军事基地周边拍摄敏感信息。小李为脱困被迫签署书面保证,回国后第一时间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因主动交代且有悔改表现,最终未被追究责任。

《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

在境外受胁迫或诱骗参加间谍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若入境后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且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追究。

关键条件:需“及时说明”+“悔改表现”。小李因主动举报且未实施间谍行为,符合免责条件。

若未主动交代:

即使受胁迫接受任务,若未主动报告或已实施间谍行为(如拍摄军事基地),可能触犯《刑法》第110条(间谍罪),面临刑事处罚。

保留证据:偷偷记录威胁过程(如录音、拍照),保留书面文件(如被迫签署的保证书)。

避免冲突:表面配合,避免激怒对方,寻找机会脱困(如借口身体不适、要求联系使领馆)。

紧急求助: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拨打12308领事保护热线),或通过可信渠道向国内传递信息。

立即举报: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电话,详细说明遭遇。

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证据,协助国安机关调查。

心理干预:寻求专业心理辅导,缓解心理压力。

避免在敏感区域直播或拍摄(如军事基地、政府建筑)。

使用Signal、ProtonMail等加密工具,防止通信被监听。

回国后检查电子设备是否植入间谍软件,必要时更换设备。

了解《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相关内容,明确法律边界。

境外间谍常利用博主影响力,以合作、采访等名义接近,后转为胁迫。

避免在境外设备存储敏感信息,定期清理社交账号隐私设置。

若发现他人被胁迫或从事间谍活动,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此类事件提醒公众,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紧密相连。面对胁迫需冷静应对,优先确保人身安全,事后主动寻求法律帮助,避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来源:shumeig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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