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巡行至湘山时,因渡江遇大风而迁怒湘君,下令“皆伐湘山树,赭其山”,但《岳麓书院藏秦简(伍)》相关律令却记载秦始皇对湘山及其周边地区的树木采取了保护措施,下诏“皆禁勿伐”。这一史实之间矛盾的产生,可能是司马迁根据另一来源史料构建
原创 符奎 文史哲杂志
摘 要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巡行至湘山时,因渡江遇大风而迁怒湘君,下令“皆伐湘山树,赭其山”,但《岳麓书院藏秦简(伍)》相关律令却记载秦始皇对湘山及其周边地区的树木采取了保护措施,下诏“皆禁勿伐”。这一史实之间矛盾的产生,可能是司马迁根据另一来源史料构建土德虞舜与水德秦王朝之间的相克关系所致。邹衍所主张的五德终始说对司马迁的历史观与历史书写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史记》所记历史始于土德的黄帝,终于汉朝正式颁布土德制度的太初年间。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如果秦因土德之兴而亡,不仅可以为汉土德说确立历史依据,而且是五德运行周而复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从而被司马迁赋予了特殊的历史意义。
作 者 | 符奎,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原 题 | 五德终始说与司马迁的历史书写——以《史记》与岳麓秦简史料矛盾的考辨为中心
原 载 |《文史哲》2025年第2期,第46-55页
《岳麓书院藏秦简(伍)》载有一道秦始皇在湘山上颁布的“禁伐树木诏”,由于记载该诏颁布年代的简文有残缺,且与《史记·秦始皇本纪》存在明显的矛盾,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产生了该诏书可能颁布于秦始皇二十六年、二十八年、二十九年等不同说法。关于《史记》与岳麓秦简史料矛盾问题,晏昌贵认为《史记》所记秦始皇“皆伐湘山树”一事,采自民间口传,是东方被征服地区的集体记忆。孙家洲认为岳麓秦简所载秦始皇东巡及所颁布的诏书是史籍失载所致。董家宁认为《史记》建构了秦始皇不尊礼、不尊圣王的形象。胡平生认为:“岳麓秦简所记秦皇南巡及诏书,原本是《秦记》所记内容,司马迁一定是看到过的,只不过他断定那些内容都是秦王朝政治宣传的伎俩,所以不是‘史籍失载’,是《秦记》有载,但史迁不予采信!”上述诸说,均具有启发意义。这里拟结合秦、西汉时期邹衍五德终始说的传播及实践情况,对《史记》与岳麓秦简史料矛盾问题进行考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司马迁的历史观及历史书写特点,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一、《史记》与《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史料的矛盾
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秦始皇第二次巡行天下,泰山封禅后返回咸阳途中,发生了一件令他十分不愉快的事,史载:
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何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于是始皇大怒,使刑徒三千人皆伐湘山树,赭其山。
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的描述。然而,近年来一些湮没于历史长河中的简牍重见天日,提供了重新审视传统史料的机会。《岳麓书院藏秦简(伍)》相关律文便涉及秦始皇东巡,如:
廿六年四月己卯丞相臣状、臣绾受制相(湘)山上:自吾以天下已并,亲抚晦(海)内,南至苍梧,凌涉洞庭之水,登相(湘)山、屏山,其树木野美,望骆翠山以南树木
见亦美,其皆禁勿伐。臣状、臣绾请:其禁树木尽如禁苑树木,而令苍梧谨明为骆翠山以南所封刊。臣敢请。制曰:可。
“廿六年”的“六”字系根据残存字迹所释。整理者曾提出一种假设:“‘六’也可能是‘八’之误。”因字迹残缺,准确释读该字存在一定的困难,故争议不断,关于此次诏书颁布的具体年代,相关说法已经如前所述,这里不再重复。不过,根据相关史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秦始皇“皆禁勿伐”湘山树这一事件应发生在二十八年,与司马迁《史记》的记载是同一次出巡活动,理由如下:
其一,统一天下的秦始皇,多次巡行东方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获取东方神祇的认同,以实现全国神权统一,其选择前往湘山祭祀,本身就具有极强的政治意图。如果此次湘山之行发生在二十六年(前221),那么二十八年秦始皇再次前往湘山,因渡江遭遇大风而迁怒湘君时,咨询“湘君何神”一事,便显得十分唐突,二次来到湘山的秦始皇,不可能连“湘君何神”这样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岳麓书院秦简律令抄写于秦末,说明该律令仍具有法律效果。如果诏书颁布于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二十八年秦始皇已经下令“皆伐湘山树”,那么二十九年秦始皇再次来到湘山的时候,哪里还能看到湘山上“野美”的树木呢?“野美”一词,反映的应当是湘山原始森林未被破坏的自然景观。
其二,二十八年琅邪台刻石所附从臣姓名中有“丞相隗林、丞相王绾”,隗林的“林”字是“状”字的误写。一般而言,皇帝出巡时,中央应有一部分重要官员留守,如三十七年(前210),秦始皇出游,“左丞相斯从,右丞相去疾守”。二十八年的巡行,两丞相皆跟从,可能与需要举行具有重大象征意义的封禅大典有关。岳麓秦简“丞相臣状、臣绾受制相(湘)山上”,亦指隗状和王绾二人,不仅再次证明《史记》“林”是误写,而且二者的一致性,也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了简文所涉及的巡行,与《史记》所载二十八年的巡行是同一历史事件。
无论是“廿六年”还是“廿九年”说,岳麓秦简所记秦始皇保护湘山树诏令及其反映的秦始皇巡行,与目前已知史实之间的逻辑关系均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因此,试图在岳麓秦简与《史记》之间做出协调,即岳麓秦简反映的是《史记》漏记的秦始皇出巡活动的观点,目前尚有众多疑点。因此,就目前的史料而言,我们赞成“六”可能是“八”之误的观点。
从形式与内容分析,岳麓书院藏秦简这条律令应是诏书的一种。二十六年更名号以后,“命为‘制’,令为‘诏’”,简文“丞相臣状、臣绾受制相(湘)山上”一句,表明对湘山、屏山和骆翠山及其以南地区树木的保护,完全出自最高统治者秦始皇的意志。秦始皇将保护湘山树木的命令同时下发给两位丞相,可见他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其意义非同一般。需要指出的是,这道诏令目的是保护湘山及其周边地区的树木,它的内容必定布告天下。对致力于“网罗天下放失旧闻”,且有实地考察经历的司马迁而言,秦始皇下达的命令是“皆伐”还是“皆禁勿伐”,原本不会产生如此重大的矛盾。
从秦始皇二十八年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前104-前101),期间已经百余年,尤其是秦末战争可能导致部分官府档案被毁,在汉初反思暴秦社会思潮的影响下,一些历史事件的记忆可能发生了变化,甚至不排除民间刻意塑造的成分,司马迁见到的史料或从民间收集到故事可能已经是“皆伐湘山树”了,但他将秦始皇因迁怒湘君而“皆伐湘山树”这一本身带有神话传说性质的“暴行”写入《史记》的原因值得深思。
就性质而言,岳麓秦简是官文书,《史记》是贯穿了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思想的史学著作。故此,在探讨《史记》与岳麓秦简矛盾之前,需要将《史记》所记秦始皇“皆伐湘山树”这一历史事件置入司马迁所构建的整体历史进程之中,通过对这一历史进程的还原,来分析“皆伐湘山树”在其中的位置与作用,进而探讨司马迁历史书写的真实目的。
二、秦始皇之死与湘君的关系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一共进行了五次巡行。其中,秦始皇三十七年东巡的原因,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得很清楚:
三十六年,荧惑守心。有坠星下东郡,至地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始皇不乐,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遮使者曰:“为吾遗滈池君。”因言曰:“今年祖龙死。”使者问其故,因忽不见,置其璧去。使者奉璧具以闻。始皇默然良久,曰:“山鬼固不过知一岁事也。”退言曰:“祖龙者,人之先也。”使御府视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迁北河榆中三万家。拜爵一级。
三十六年(前211)发生了两件预示着秦始皇即将死亡的事件。第一件,从天象来说,是“荧惑守心”,代表着战争或死亡;从人事来说,就是东郡“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石,此事遭到秦始皇的残酷报复,然而这并没有缓解他紧张的心理,为此特意“使博士为《仙真人诗》”,以便巡游时由乐人歌唱。这一行为及下文“于是始皇卜之,卦得游徙吉”,表明除吞食仙药之外,采用出行以达到长生的目的,亦是秦始皇一贯重视的方术之一。第二件,就是山鬼通过使者警告秦始皇“今年祖龙死”,这一事件对秦始皇的精神打击很大,所谓“默然良久”“退言曰”云云,均是秦始皇在极力地自我安慰。可见,三十七年的秦始皇东巡,是在他认为死亡即将来临的恐惧心理状态下,因占卜“游徙吉”,而临时做出的决定。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赵正书》对此也有反映:
昔者,秦王赵正出斿(遊)天下,環(还)至白(柏)人而病。病
(笃),
(喟)然流涕长大(太)息,谓左右曰:“天命不可变于(欤)吾未尝病如此,悲□……”而告之曰:“吾自视天命,年五十岁而死。吾行年十四而立,立卅七岁矣。吾当以今[岁]死,而不智(知)其月日,故出斿(遊)天下,欲以变气易命,不可于(欤)今病
(笃),几死矣。其亟日夜揄(输)趣(趋),至白泉之置,毋须后者。其谨
(微)密之,毋令群臣智(知)病。”
秦始皇所谓“吾自视天命,年五十岁而死”的想法,当与《史记》所记三十六年一系列的事件有关,是他在“病笃”“未尝病如此”的情况下,无奈地接受自己即将离世的说辞,而非他真的能够洞悉生死界限的天命。所谓“吾当以今[岁]死,而不智(知)其月日,故出斿(遊)天下,欲以变气易命”,与《史记》所记秦始皇出游动因相同,不仅说明西汉时期人们对秦始皇第五次东巡动因认识一致,而且表明《赵正书》亦有一定的历史根据,与《史记》的叙事具有相同历史背景。
秦始皇所言“山鬼”是使者“夜过华阴平舒道”时遇到的,可能是华山山神,其所持之璧,“乃二十八年行渡江所沈璧也”。从二十八年出巡路线看,秦始皇在前往湘山及返回途中才需要渡江,“所沈璧”自然是为了祭祀湘君。人们所构想的神的世界也存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与交流方式,这里湘君通过华山山神转交玉璧以警告秦始皇。湘君到底何人?博士回答是尧的女儿、虞舜的妻子。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列女传》亦以湘君为尧女。按,《楚词·九歌》有湘君、湘夫人。夫人是尧女,则湘君当是舜。今此文以湘君为尧女,是总而言之。”注无论湘君是舜妻还是舜本人,从当时的政治意识形态角度讲,均属虞舜集团。关于三十七年秦始皇东游的路线,《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下,观籍柯,渡海渚。过丹阳,至钱唐。临浙江,水波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中渡。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德。
此次东游,秦始皇选择直接前往云梦,“望祀虞舜九疑山”,显然,司马迁有意塑造的秦始皇与湘君之间冲突,实际上就是秦始皇与帝舜的冲突。有学者指出:“湘君是兼司湘水、沅水和江水的水神,始皇首次东巡渡江,初遇风浪时所沉玉璧正是献给它的……及至查验果真是当初渡江所沉玉璧,适才感到湘君帝舜的神威之不可侮,为拯救自身及其亲手缔造的帝国,他终于向湘君帝舜服输,故而要‘望祀虞舜于九疑山’了。”三十七年秦始皇东游出行的时间是“十月癸丑”,秦采用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这一年十月的朔日是辛亥,癸丑是十月三日,也就是说,在三十七年的第三天,始皇帝就踏上了东巡的旅途,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急迫的心情。但这次东游并未能达到“变气易命”效果,秦始皇最终还是暴卒于返回咸阳的途中。
《史记》记载秦始皇“皆伐湘山树”的原因,有学者认为:“秦始皇迷信五德终始说,却又十分害怕五德终始说,因为按照这一学说,取代秦朝之水德的,将是土德。因此他特别仇视土德虞舜,从而有首次东巡期间伐赭湘山的暴殄之举。”这一说法将五德终始说与此事件联系起来,具有启发性。从目前的史料看,秦始皇确实亲自登上过湘山,祭祀过湘君,而且三十七年他临死之前的最后一次出巡,为了“变气易命”也确实专程“望祀虞舜于九疑山”,说明秦始皇与虞舜关系密切,但岳麓秦简保护湘山等地区树木诏书,表明秦始皇与虞舜之间并非像司马迁记载的那样充满了直接的暴力冲突。
从五德终始的角度讲,秦始皇自然了解虞舜土德的神秘属性,结合“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的记载,岳麓秦简保护湘山及其周边地区树木的诏令,可能正是秦始皇利用木克土的五行相克关系,对将继承虞舜土德且代秦水德而兴这一运势的厌胜措施。从月令与政治关系的角度讲,这虽有可能是秦始皇顺应时节而采取的举措,但仍然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司马迁把可能与岳麓秦简不同来源的史料“皆伐湘山树”写入《史记》,就将秦始皇的死与湘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与汉文帝以后汉土德说的兴起有关,目的是通过证明秦亡于土德,从而为汉土德说构建历史依据。
三、汉土德观的构建与传播
《史记》并没有给秦二世立本纪,而是将其附于《秦始皇本纪》后,这意味着在司马迁的思想里,合法的统治者中并没有胡亥的位置。如果从汉初重楚的法统地位来说,之所以没有给秦二世立本纪,可能是由于二世元年(前209)时,陈胜已经自立为楚王,号曰“张楚”。《史记·秦楚之际月表》记秦二世元年至汉五年(前202)八年之间的史事,序云:“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可见,司马迁的法统思想中,秦王朝在始皇帝去世的那一年已经灭亡了。面对六国自立的局面,在赵高的主张下,秦降名号为王。项羽入关后,杀子婴及秦宗室,屠咸阳,司马迁记载曰:“秦竟灭矣。”这里已经是指秦王国及秦宗室之灭了。那么,将秦始皇的死与他和湘君之间的冲突联系在一起,意义就显得不一样了。秦始皇的死标志秦王朝的灭亡,从法统而言,承继秦王朝者为谁,关系到政权的合法性问题。
《尚书·尧典》:“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据刘起釪考证,“陟方乃死”有“巡狩说”“巡行说”“治水说”“征苗说”“考绩分北三苗说”“升遐说”“卒于鸣条说”等七种不同解说,对于《山海经》《礼记》《淮南子》等文献关于舜死葬九疑山的记载,他认为作为历史人物的舜,一生活动地区全在黄河下游,而且春秋以前华夏族之政治势力根本不可能越过长江以南,所以“三代圣王”的帝舜不可能到长江以南。虽然舜南巡苍梧、死葬九疑山是神话传说,但是《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司马迁已经将其视为信史了。刘起釪指出:“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的司马迁,则把神话故事净化成历史故事,除二妃故事太神化不采用外,而苍梧到汉代已是确知的地方,就把巡狩苍梧的故事作为史实写入《史记》中。”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因湘君而怒伐湘山树的记载看,司马迁并未将二妃的神话故事排除在真实的历史之外,而是同样将其纳入信史了。司马迁将神话故事作为历史事实载入《史记》,自然有其目的。
汉为水德是刘邦确定的,《史记·历书》:“汉兴,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为获水德之瑞。虽明习历及张苍等,咸以为然。是时天下初定,方纲纪大基,高后女主,皆未遑,故袭秦正朔服色。”汉高祖至惠帝时,因天下初定,在王朝与五德的对应关系上,并没有另立新德,而是继承了秦的水德。汉文帝时期,贾谊对汉水德说提出异议,提出了汉土德说,文帝虽然有改德的打算,但最终并没有成为现实。直到汉武帝掌握实权之后,改土德之事才有了实现的希望。据《汉书·郊祀志》记载,元封元年(前110),“其秋,有星孛于东井。后十余日,有星孛于三能。望气王朔言:‘候独见填星出如瓜,食顷,复入。’有司皆曰:‘陛下建汉家封禅,天其报德星云’。”填星即镇星、土星,五行属性为土。顾颉刚指出:“填星出而谓‘天报德星’,是汉已自承为土德可知。秦为水德,改名河为‘德水’,汉为土德,因称填星为‘德星’,这是很相类的事。”甚是。从贾谊提出土德说,到武帝封禅泰山,汉为土德逐渐成为共识,此次“有司皆曰”填星为德星正是这一思想普遍流传的反映。在这一过程中,汉为土德说及改德之事均遇到了相当大的阻力,为汉土德说构建历史依据,当然是十分必要的。
司马迁本人是汉土德说的支持者。改德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与之配合,最重要的就是历法。《汉书·律历志》:“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可见,司马迁正是此次改历的主要发起者和参与者。在《太初历》制定成功之后,太初元年,“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名更印章以五字,为太初元年”。此年,司马迁正式开始《史记》的撰写。顾颉刚评价道:汉改土德“是司马迁等鼓吹起来的,新的历法也是他和几个天文学家合定的。他做了这件事,高兴得跳起来,以为周公卒后五百年而有孔子,定出了许多制度;孔子卒后五百年而有他,又定出了许多制度;他真可直接孔子的道统了,所以就在那一年,开始作《史记》以继《春秋》”。可见,从元封元年泰山封禅到太初元年正式采用土德,对司马迁《史记》的写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汉土德说的鼓吹者,司马迁必然要为其寻找历史依据。在以五行相克为基础所确立的王朝五德运行“从所不胜”理论前提下,取代水德秦王朝的必然是土德。对湘山及其周边地区树木的保护,除了秦始皇被它们“野美”“甚美”的自然景观所吸引及顺应时节采取的措施外,可能还是熟知五德终始说的秦始皇有意识采取的以“木”克制土德兴起的厌胜措施。受汉初“过秦”思潮的影响,《史记》塑造了暴秦的形象。秦始皇的湘山之行,司马迁根据可能与《岳麓书院藏秦简(伍)》所见保护湘山及其周边地区树木诏书不同来源的史料,将秦始皇之死与他“皆伐湘山树”的暴行及土德虞舜之间的冲突直接联系在一起。湘山树木遭到砍伐,不仅意味着木克土厌胜措施的失败,也表明以虞舜为代表的土德将兴起,而这一运势本身就是秦始皇自己的暴行造成的。既然秦始皇之死意味着秦王朝的灭亡,而他的暴行又造成了土德兴起的运势,那么代秦而兴的汉王朝自然是土德。
在直接历史事件层面,司马迁在《史记》中将秦始皇“皆伐湘山树”这一带有神话传说性质的史料纳入信史,完美地构建了秦始皇因与湘君之间暴力冲突而死的因果逻辑关系。在王朝兴替层面,构建了秦王朝的终结与虞舜之间在五德终始之运层面的因果逻辑关系,将具象的历史抽象为水德与土德之间的相胜、相克。故此,在始皇帝死、秦王朝亡的观念下,构建秦始皇与土德虞舜之间的直接矛盾,看似荒诞的神话传说,实则是将五德终始之运作为秦王朝灭亡的深层次原因加以阐释,从而为汉土德说确立了历史根据。不仅如此,如果将考察范围扩展至《史记》所载全部历史的话,可以发现秦因土德之兴而亡,不仅仅是为汉土德说确立历史根据,还是《史记》从黄帝到汉太初年间五德运行周而复始这一整体历史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反映了司马迁五德终始历史观的本质及其历史书写特点。
四、司马迁的历史观与历史书写
五德终始与王朝兴替之间存在内在逻辑关系是司马迁的历史观之一,这一观念贯穿他整个历史书写过程之中,从而对《史记》的结构与内容等产生影响。《史记》的第一篇为《五帝本纪》,关于此篇的写作,司马迁说:
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于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五帝原本是关于五方天帝的信仰,将其与地上的人王相对应,反映出历史观的进步,即人的意识的出现,人开始关注自身的价值与意义。司马迁自述撰写《史记》的目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所谓“天人之际”,在空间上是指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然而《史记》本质是一部史学著作,所探讨问题的本质是“古今之变”,故此从时间角度理解“人”“天”关系,是指人从隶属于自然,走向自我关注、自我实现的发展道路,具体到当时社会背景下,就是人从神的世界中走出的过程,是人性的成长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的本质就是将人性放在整个时空中加以综合考察,以形成对“人”的认识与特殊表达。质言之,《史记》是一部人性发展史。那么,将黄帝这位带有浓厚神话色彩的人物编入《史记》这部“人性”成长史之中,确实需要司马迁费些口舌加以解释。司马迁从自己前往各地亲自考察所获的“长老之言”与《春秋》《国语》等文献中的记载,证实《五帝德》《帝系姓》的可靠性,并提出了“《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于他说”的观点,总之是要将五帝传说中的“雅者”作为信史写入《史记》。
《史记·太史公自序》:“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史记》以黄帝为首,而云‘述陶唐者’,案《五帝本纪》赞云‘五帝尚矣,然《尚书》载尧以来。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故述黄帝为本纪之首,而以《尚书》雅正,故称‘起于陶唐’。”可见,前人已经注意到《史记》以黄帝为历史起点所带来的与信史冲突问题。司马迁本人很清楚黄帝传说有很多“不雅驯”的地方,但是他的目的是要将黄帝传说中历史人文的内容从神话中分离出来,纳入信史,为他所构建的整体历史服务。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最后总结道“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百三十篇”,从黄帝到太初作为《史记》上下年代的断限,蕴藏了司马迁的历史观。
《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确立水德的依据,是黄帝土德、夏木德、殷金德、周火德,与此类似,《吕氏春秋·应同》记载:
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水气至而不知,数备将徙于土。
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认为此段为《邹子》佚文,所叙五德终始之运始于黄帝。《文选》左思《魏都赋》注引《七略》曰:“邹子有终始五德,从所不胜,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所谓“木德继之”,则其所继之德必为土德,再次表明五德终始之运始于土德。邹衍的五德终始说主要是从神秘主义角度解释王朝更替的原因,据《汉书·艺文志》“阴阳家”记载,邹衍的著作有《邹子》四十九篇和《邹子终始》五十六篇。这两部书已经佚失,偶有佚文散见于古代文献中,如《文选·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注引《邹子》曰:“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淮南子·齐俗训》注:“《邹子》曰:‘五德之次,从所不胜。’故虞土、夏木、殷金、周火。”钱穆考证,上述《邹子》佚文皆是“《终始》五十六篇文也”。此外,《史记》记载:
邹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
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据此,顾颉刚认为邹衍之世所共术及邹衍所自造的古史系统是:“天地未生——天地剖判——黄帝——夏——商——周”。邹衍的五德终始说始于黄帝,而司马迁的《史记》亦始于黄帝,这绝非偶合,是司马迁接受了邹衍学说的结果,他的历史观本质上是五德终始之运。在五德终始历史观的指导下,司马迁在《史记》中不可能给其他传说中的圣王(如三皇)留有位置。关于王者受命改朔,《史记·历书》:“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惟本天元,顺承厥意。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起消息,正闰余,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灾祸不生,所求不匮。”黄帝是历史由神史向人史转化的关键人物,其所建立的天文历法制度,正是为了通过人神之间的互动,让人间“灾祸不生,所求不匮”,可见,黄帝在司马迁历史观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第一次巡行选择沿着黄帝巡狩的路线前进,亦是秦始皇接受邹衍五德终始说,以黄帝为五德运行之始的表现。
黄帝土德,其后颛顼、帝喾、帝尧、帝舜相继,按照邹衍五德终始从所不胜的原理,要保证五德运行到舜仍是土德,则必须多出一位圣王来。有学者认为应当加入的是共工,形成颛顼木德、帝喾金德、帝尧火德、共工水德,帝舜土德的次序,此外还有其他各种说法,这样看似形成了完整的五德运行次序,但它并不是邹衍、秦始皇及司马迁的观念。关于这个问题,顾颉刚指出:“《吕氏春秋》和《封禅书》中的齐人所以在五帝之说已起之后仍维持‘黄帝、夏、商、周’四代的旧说者,或因五帝出于一族,时代亦极相近,所以把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归并在黄帝的一代中也未可知。”自注:“看《淮南子·齐俗训》列四代礼乐,不称黄帝而称虞,当以此故。”甚是。前引文献或称黄帝土德,或称虞舜土德,与《淮南子·齐俗训》类似,均为以黄帝或虞舜代指五帝。司马迁将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写入同一本纪之中,亦非史料多少的缘故,实是将五帝看成一个整体,是与夏、商、周并列的时代之一。
黄帝(五帝)土德、夏木德、商金德、周火德、秦水德,五德运行刚好一轮。那么代水德秦而兴的汉必定是土德。在这样的历史观下,司马迁积极鼓吹并参加制定与土德相符的各项制度活动。作为五德终始之运开始的土德,其意义当然更加重要,据此就很容易理解为何司马谈因不能参与封禅而“发愤且卒”了。司马迁《史记》“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的根本原因,正是五德终始观念下,历史从五德之始的土德开始,到太初元年正式颁布土德制度,历史在这里正好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
司马迁记载秦始皇“皆伐湘山树”的目的是为汉土德说构建历史依据,并进而为其贯穿《史记》的宏大的五德终始历史观服务。不管司马迁是有意还是无意,作为被后世尊为史学圭臬的《史记》,在层累地构造的古史系统中无疑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影响也是深远的。蔡尚思说:“司马迁是寓思想于历史的模范。”可谓一语中的。
《史记》秦始皇二十八年“皆伐湘山树,赭其山”的记载,与《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律文所见秦始皇下令“皆禁勿伐”的史实存在明显矛盾。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秦末战争导致了部分国家档案的散失,而深受五德终始历史观影响的司马迁,为了给汉土德说寻找历史根据,选取了带有神话色彩的“皆伐湘山树”这一民间传说,构建了秦亡与土德之间的关系。司马迁深受阴阳家学说的影响,《史记》书写贯彻了他的五德终始历史观,以黄帝为历史的起点,以正式颁布土德制度的太初年间为终点,从五德终始之运来说,正好是一个完整的循环。作为五德运行新一轮的起点,汉的历史在太初元年进入了新纪元。司马迁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从周公到孔子五百年是一个循环,孔子之后五百年又是一个循环,他认为自己正是那个应时而出的“绍明世”者。那么,太初时五德终始之运的循环与“绍明世”者的循环重合,司马迁成功地将个人命运与历史循环结合在一起,从而实现了个体价值与意义的突破。
附记:本文写作在卜宪群先生指导下完成。2018年5月10日初稿完成后,曾磊先生提出了修改意见;本文曾提交2018年9月21-22日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简帛学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蔡万进先生、吴雪飞先生提出了修改意见;两位盲审专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特此一并致谢!刊发前,又在学术史回顾中补充了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但是主要观点没有改变。
责编 | 孙 齐
审核 | 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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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