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维权却被前东家'封杀'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4-18 01:48 1

摘要:小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拼死拼活干了五年的公司,不仅裁员把他踢出去,最后还把他“封杀”了。

“离职维权,却被拉黑?”

江苏南京,小姜因维权获赔后离开原公司,却被悄然列入“黑名单”。

新公司得知消息后临时撤回Offer,小姜怒告原单位,称其恶意阻断就业机会。

法院这样判了,一起来看看吧!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小姜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拼死拼活干了五年的公司,不仅裁员把他踢出去,最后还把他“封杀”了。

事情还得从那场裁员说起。

那天,小姜一进办公室,气氛就不对,几位同事面色凝重地收拾东西。他心里一咯噔,不妙。

果然,一封人事邮件把他也“送走”了——名字赫然出现在裁员名单中。

他有些懵:“我绩效年年优秀,项目也都是我扛下来的,凭什么裁我?”

他找了HR,找了主管,得到的答复只有一句:“公司战略调整,无可奉告。”

更让他气愤的是,公司的赔偿标准远低于法律规定。

小姜火了,找了律师,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过一番拉扯,仲裁委支持了他的主张,公司被判要补足赔偿。

事情本该就此结束,小姜也接受了结果,准备重新开始。

没想到,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他收到了一家大型科技公司的offer邀请,经过两轮面试,高层都表示满意,连薪资待遇都谈得差不多了。

正当他满怀期待准备签约时,人事突然来了句:“很抱歉,接到前单位反馈,您被列入‘行业黑名单’,我们公司不方便录用。”

小姜差点没被这句话呛住:“黑名单?我又不是诈骗犯!”

他多方打听,终于从前东家那位熟悉的HR那里得知:公司内部有份“黑名单管理规范”,只要是闹过劳动争议、被公司解聘的,统统列入黑名单。

而这份名单,某些HR之间私下流通,成了所谓“业内共享资源”。

小姜气炸了:“你们自己违法裁员,我依法维权,现在还倒打一耙?你们这是毁我前途!”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前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黑名单”,并赔偿他因此失去工作的损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本案核心争议: 劳动者因主张合法权利被原单位列入“黑名单”,是否属于合法管理行为?

根据《就业促进法》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限制就业的歧视性条件,不得非法干预劳动者择业。

本案,原单位虽提交了内部《黑名单管理规范》,但该制度仅属于公司内部管理规则,无权限制劳动者在社会上的就业权利,也不具有法律强制力。更不能作为对外传播的依据,用以干涉劳动者后续就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单位HR主动将小姜被“拉黑”的信息提供给新公司,导致小姜被拒录,行为已超出合理管理范畴,实际构成对其就业权的干预

法院最终判决:原单位须将小姜移出“黑名单”,并赔偿其3个月误工损失22500元!03深刻教训

一个离职员工维权维得好好的,竟被原公司打“黑名单”坏他再就业,简直是“二次伤害”。

用人单位不能把规章制度当成私刑武器,想封杀谁就封杀谁!这案子狠狠敲打了那些职场“背后捅刀”的公司,也提醒打工人,维权不是错,别让沉默变成默认!

有网友热议:”原单位人为毁了男子千载难逢的就业机会,无异于毁了男子一生,才判赔22500万元,违法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

也有网友称:”现在移不移出黑名单已经没什么意义了,这不刚赢了官司业内已经没有人不认识他了,也就基本上断绝了他在这一行业再就业的可能“

对于此案您怎么看?欢迎您留言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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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魔蝎歆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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