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高大精瘦的男人被押上刑场,手铐脚镣叮当作响,络腮胡子下的嘴角却在上扬。
本文为真实故事改编,原型是魏振海案
1990年春,北岭草滩刑场。
人山人海的围观者,呼吸都在颤抖。
一个高大精瘦的男人被押上刑场,手铐脚镣叮当作响,络腮胡子下的嘴角却在上扬。
“沈狂,低头!”
狱警喝令。
可他偏偏仰起头,迎着天空的寒风,竟放声大笑。
笑声嘹亮,穿透旷野,吓得不少人心底发凉。
这就是“北岭狼王”沈狂,一个在80年代末制造了无数血案的悍匪,杀人时冷酷如狼,逃亡时狡诈如狐,越狱后更是嚣张跋扈。
可就在两年前,他本该在死囚牢里等死。
那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北岭监狱5号牢房里,犯人们正沉沉入睡。
忽然,微弱的金属摩擦声从角落响起。
沈狂用偷来的钳子夹着铁钉,额头青筋暴起。随着“咔哒”一声,脚镣应声而断。
他咧嘴一笑,低声命令:“搭人梯!”
几个犯人战栗着爬到墙边。沈狂踩着他们的背,一步步攀上去,伸手撬动铁窗。窗条断裂的一瞬,他猫一样钻了出去,消失在黑夜。
他究竟做过什么?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故事,要从十年前说起。
01时间倒回十年前。
八十年代初的北岭市,一条铁轨,划分出两个世界。
道南,是机关大院和新盖的楼房,马路宽阔,绿树成荫。
道北,则是北岭市的“伤疤”,大片的棚户区。
这里的空气永远弥漫着劣质煤球的烟味和公共厕所的骚臭。
低矮、破败的平房挤在一起,像一堆发霉的积木。
污水横流的土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连狗都不愿意下脚。
沈狂,就出生在这里。
少年时的沈狂,和“狂”字沾不上边。
他很瘦,但眼睛极亮。邻居们都说,这孩子聪明,是块读书的料。
他确实聪明。课本上的东西,他看一遍就能记住。但他的聪明,没用在正道上。
他厌恶学校。厌恶那些穿着干净衣服、讨论着电视机和自行车的“道南”学生。他更厌恶这里的贫穷和肮脏。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打架斗殴上。
在道北的混混圈子里,沈狂是个异类。
他不拉帮结派,他独来独往。但他下手最狠。别人打架,是板砖、木棍;他打架,用的是磨尖的钢筋和偷来的车刀。
他热衷于这种最原始的征服。他喜欢看对手的血流出来,喜欢看他们恐惧求饶的眼神。
很快,北岭市第三中学的“恶霸”诞生了。没人敢惹他。他像一匹孤狼,巡视着自己的地盘。
如果只是这样,他最多是个校园霸王。但十六岁那年,一桩小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那天下午,沈狂又逃课了。他晃悠到学校后门,想翻墙出去。
看门的是个姓张的大爷,退伍军人,腰板笔直,最看不惯这些不学无术的学生。
“站住!又是你!”张大爷拿着手电筒,堵住了他。“小小年纪不学好,翻墙爬狗洞,滚回教室去!”
沈狂眯起眼,没说话,转身就走。
“嘿你这小子!”张大爷以为他服软了,跟上来想拽他胳膊,“跟我去教务处……”
话音未落。
沈狂猛地转身。
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西瓜刀。那是他从肉铺偷来的。
“你再说一遍?”他声音很低。
张大爷愣住了,他被那股杀气镇住。但他毕竟是军人出身,一口气顶上来:“你还敢拿刀?反了你了!”
沈狂笑了。
他没再废话,举刀,就朝着张大爷的胳膊砍了下去。
“噗——”
血光迸溅。
张大爷惨叫一声,捂着胳膊倒了下去。
沈狂没有停手。他骑在张大爷身上,面无表情,一刀,一刀,又一刀。
他没有砍要害,他只是在发泄,在享受这个“规矩”的化身倒在自己脚下的快感。直到张大爷的胳膊血肉模糊,不省人事。
周围的学生都吓傻了。
沈狂站起身,把刀扔在地上。他没有跑。他平静地看着自己的“杰作”,甚至掏出根烟,点上了。
警笛声响起时,他才吐出一个烟圈。
十六岁,因故意伤人罪,手段极其残忍,沈狂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在法庭上,他一滴眼泪没流,依旧是那副冷漠的表情。
八年。
对于一个少年来说,这本该是毁灭。但对于沈狂,这是进修。
监狱,是他的大学。
这里,汇聚了北岭市乃至周边最凶狠、最狡诈的罪犯。刚进去时,因为年轻瘦弱,他成了所有人欺负的对象。
但他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奠定了自己的地位。
一个企图对他不轨的老犯人,在深夜,被沈狂用磨尖的牙刷柄,从眼眶捅了进去,直没至柄。
从那天起,没人再敢动他。
这八年,他没有改造,只有学习。他从那些杀人犯、抢劫犯身上,学会了如何更有效地使用暴力,如何隐藏意图,如何识别背叛。他像海绵一样吸收着黑暗。
他读完了所有能找到的书,尤其是哲学和经济学。
八年后,监狱大门缓缓打开。
二十四岁的沈狂走了出来。
阳光刺眼。他眯了眯眼,深吸一口“自由”的空气。
他不再是当年那个瘦弱的少年。他变得高大、壮硕,眼神深不见底。
他活动了一下脖子,骨节发出“咔咔”的脆响。
“北岭市,”他低声自语,“我回来了。”
狼崽,终于出棚。
这一次,他要吃的,是人。
02沈狂出狱,像一块石头砸进道北这潭死水里。
他以前的几个“兄弟”给他接风。
在棚户区最油腻的饭馆里,推杯换盏,吹嘘着各自“牛逼”的往事。
“狂哥,你出来了,咱们道北就是你的天下!”一个叫李卫的黄毛小子,喝得满脸通红,高举酒杯。
沈狂没说话,只是慢条斯理地吃着菜。八年的牢饭让他对任何食物都充满敬意。他的吃相很斯文,但坐在他对面,总让人觉得像是在跟一头老虎同桌。
酒过三巡,一个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是邻街的另一个混混头子,外号“刀疤刘”,带着七八个人,个个手持棍棒。
“谁他妈是沈狂?刚放出来就敢占老子的地盘?”刀疤刘一脸横肉,唾沫星子乱飞。
李卫这帮人瞬间酒醒了一半,下意识地往后缩。他们平时欺负老百姓还行,见到真动刀的,腿肚子就软了。
所有人都看向沈狂。
沈狂放下筷子,用餐巾纸擦了擦嘴。他站起身,个头比刀疤刘高了半头。
“你的地盘?”沈狂平静地问。
“没错!道北这一片,我说了……”
刀疤刘话没说完,沈-狂动了。
快得像一道闪电。
他没用任何武器,只是一记干净利落的肘击,正中刀疤刘的喉结。
“咔嚓。”
一声脆响。
刀疤刘的眼睛瞬间凸出,像死鱼一样,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漏气声,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他带来的那群人全傻了。一招。就一招,他们老大就废了。
沈狂看都没看地上抽搐的刀疤刘,他抄起桌上的一个啤酒瓶,在桌角磕掉瓶底,露出锋利的玻璃碴。
“还有谁?”他环视一圈,声音不大,却像冰锥一样刺入每个人的骨髓。
那帮混混屁滚尿流地跑了。
李卫等人看着沈狂,眼神里只剩下敬畏和恐惧。他们知道,道北的天,真的变了。
但这只是开胃菜。
沈狂需要钱,需要快速建立自己的威望。他把目标锁定在了市药材公司的仓库。
他和李卫,还有一个叫赵峰的,踩点三天后,在一个雨夜翻了进去。他们撬开保险柜,偷走了价值数万元的名贵药材——麝香和鹿茸。
销赃很顺利,钱到手后,三人找了个地方分赃。
就在这时,赵峰无意中提了一句:“狂哥,你下手太黑了,刀疤刘下半辈子估计都说不了话了。”
沈狂正在点钱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抬起头,看着赵峰,眼神里没有一丝温度。“你怕了?”
“没……没有,我就是觉得……”赵峰感受到了危险,结结巴巴地解释。
“你觉得我做得不对?”沈狂追问。
“我不是那个意思……”
“你就是。”沈狂站了起来,一步步逼近赵峰。李卫在一旁吓得不敢出声。
“我们是兄弟,但更是狼。狼群里,不允许有害怕的、动摇的、甚至同情敌人的。因为那不是狼,是羊。”
沈狂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一股魔力。
“羊,是会被吃掉的。”
话音刚落,他猛地抄起地上的一个铁榔头,对着还没反应过来的赵峰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砰!”
沉闷的响声。
赵峰连惨叫都没发出,就软倒在地,鲜血和脑浆混在一起,从头发里渗了出来。
李卫吓得瘫坐在地,裤裆一片湿热。
沈狂没停。他像一个不知疲倦的工匠,抡起榔头,一下,一下,又一下……直到赵峰的头颅变成一滩无法分辨的肉泥。
做完这一切,他扔掉榔头,对李卫说:“过来,帮我把他装进麻袋。”
李卫像个木偶一样,机械地照做。
当天深夜,一辆摩托车驶入北岭市西边的荒山。
沈狂把沉重的麻袋拖到悬崖边,像扔一袋垃圾一样,扔了下去。
山谷里,只有风声。
李卫跪在地上,不停地呕吐。他终于明白,自己跟随的,根本不是人。
是一头嗜血的野狼。
沈狂点上一支烟,看着崖下的黑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这是他的第一次杀人,干净、利落。
他用赵峰的血,为自己加冕。
03沈狂的“事业”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不再满足于小偷小摸,他要干大的。
第一个目标,是军区家属院。
那里住的都是非富即贵的军官家属,防备松懈,油水丰厚。给他提供情报的,是一个叫“黑子”的线人。
一个冬夜,沈狂带着李卫和另外两个亡命徒,悄无声息地潜入了一栋二层小楼。主人是某团的副参谋长,此刻正在部队值班。
家中只有他年轻的妻子和保姆。
沈狂的目标很明确:保险柜。
他们撬开房门,用毛巾堵住保姆的嘴,捆了起来。副参谋长的妻子被惊醒,刚要尖叫,沈狂的匕首已经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钱,在哪?”
女人吓得浑身发抖,指了指卧室的衣柜。
保险柜不大,但很结实。几个人轮流用撬棍和斧头,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弄开。里面是几万块现金、一些金银首饰和一块名牌手表。
得手后,李卫催促:“狂哥,快走吧!”
沈狂却没动。他走到那个女人面前,女人已经怀孕七八个月,肚子高高隆起。她蜷缩在床角,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沈狂。
“我不会报警的,求求你,放过我……”
沈狂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我不信。”
他举起匕首,没有丝毫犹豫,狠狠捅进了女人的心脏。
女人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身体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声息。一尸两命。
李卫等人彻底被这一幕吓傻了。抢劫就抢劫,为什么要杀人?还是个孕妇!
“看什么?走了!”沈狂擦掉刀上的血,冷冷地说。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副参谋长竟然提前回来了。他看到屋内的惨状,目眦欲裂,怒吼着扑向沈狂。
沈狂侧身躲过,顺手从保险柜里抄起一把主人收藏的五四式手枪。
“砰!砰!”
两声枪响。
子弹洞穿了副参谋长的胸膛。
这是沈狂第一次开枪杀人。枪声和火药味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
他感觉自己就是主宰一切的神。
这次行动,抢到的财物不过几万元,却背上了三条人命。
事情还没完。
沈狂认为,最大的隐患是提供情报的线人黑子。
他约黑子在郊外的一个废弃砖窑见面,说要分钱。黑子毫无防备,还带了两个朋友一起来“壮胆”。
他们看到的,是沈狂黑洞洞的枪口。
没有废话,三声枪响,三人应声倒地。
沈狂命令李卫等人,将三具尸体拖进砖窑,用斧头分尸,然后一块一块地扔进了旁边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里。
从此,李卫等人对沈狂,再无半点违逆之心,只剩下深入骨髓的恐惧。
军区大院灭门惨案,震惊了整个北岭市。警方成立专案组,却毫无头绪。现场留下的线索极少,凶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沈狂却更加猖狂。
他开始绑架城里的个体户和暴发户。
他绑架了一个做煤炭生意的老板,开口就要二十万。老板的家人报警。
沈狂二话不说,割下老板的一只耳朵,用塑料袋包好,扔在了他家门口。
“再报警,下次就是他的腿。”
家人崩溃了,乖乖交了赎金。
另一个被绑架的建筑商,试图反抗,被沈狂用铁棍活活打断了双腿。
恐怖,像瘟疫一样在北岭市蔓延。
人们不敢在夜里出门,有钱人甚至雇了保镖。一时间,“北岭狼王”的名号,成了所有人的噩梦。
沈狂的名字,能让婴儿停止哭泣,能让壮汉两腿发软。
他就像一个潜伏在城市阴影里的魔鬼,随时会伸出利爪。
警方压力巨大,悬赏金额一再提高,但没人敢提供线索。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跟沈狂作对,下场只有一个——死。
这个无法无天的恶魔,到底要怎样才能将他绳之以法?
整个北岭市的警察,都在问同一个问题
04市公安局的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气氛压抑。
局长狠狠一拳砸在桌上:“奇耻大辱!我们几百号警察,竟然拿一个沈狂没办法!”
所有人都低着头。他们试过所有办法,排查、蹲守、布控,但沈狂就像个幽灵,狡猾至极,从不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两天。
“常规手段没用了。”一个声音响起。是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秦峰。
“他所有的关系网都在道北棚户区,那里是他的根。我们的人一进去,就像黑夜里的探照灯,根本无法接近他。必须用一枚‘钉子’,扎进他的心脏。”
“你的意思是……派卧底?”局长抬起头。
秦峰点了点头。“这是唯一的办法。”
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任务。一旦暴露,必死无疑,而且会死得很惨。
最终,任务落在一个年轻警员的肩上。他叫林凯,刚从警校毕业两年,但他机智、冷静,最重要的是,他有一张陌生的面孔。
林凯的公开身份,是一个因抢劫入狱、刚刚刑满释放的“劳改犯”。
他脱下警服,换上破旧的夹克,住进了道北棚户区一间终年不见阳光的出租屋。
开始的日子无比艰难。
棚户区的人们,对外来者充满了警惕和敌意。林凯每天无所事事,就是在街上闲逛,或者去小卖部和人打牌。他故意输钱,言谈举止间,流露出对警察的痛恨和对“搞大钱”的渴望。
他蛰伏了半年。
这半年里,他像一块石头,慢慢融入了棚户区的环境。
机会终于来了。
一次,林凯在牌桌上和人发生冲突,对方仗着人多,把他堵在了巷子里。
林凯没有退缩。他用在警校学到的格斗术,以一敌三,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他自己也挂了彩,但眼神里的那股狠劲,让所有围观的人都暗暗心惊。
这件事,传到了李卫的耳朵里。
李卫找到了林凯,试探性地问他,愿不愿意跟着“狂哥”混。
林凯知道,鱼上钩了。
但他没有立刻答应。他表现出犹豫和“不见兔子不撒鹰”的狡猾。
经过几次试探,李卫终于带他去见了沈狂。
那是在一个偏僻的养猪场。
林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北岭狼王”。沈狂正赤着上身,用斧头劈柴,浑身的肌肉像石头一样。
他只是瞥了林凯一眼,那眼神,像刀子一样,让林凯瞬间汗毛倒竖。
“听说你能打?”沈狂问。
“还行。”林凯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桀骜不驯。
“打赢他,你就可以留下。”沈狂指了指旁边一个身高一米九的壮汉。
没有规则,没有余地。
林凯拼尽全力,用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最终靠着一个过肩摔,将壮汉狠狠砸在地上,让他昏了过去。
林凯自己也断了一根肋骨。
沈狂笑了。“有点意思。你留下吧。”
林凯终于成功打入了沈狂的内部。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每天都活在死亡边缘。他跟着沈狂的手下做事,每次都表现得既贪婪又凶狠。他甚至亲眼目睹沈狂因为怀疑,而处决了一个“兄弟”。
他把所有的恐惧都压在心底,不断用秘密渠道,向秦峰传递着情报。
一张天罗地网,悄然张开。
抓捕的日子,定在一个雨夜。
林凯发出信号:沈狂正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和骨干成员聚会。
数十名特警,悄无声息地包围了仓库。
“行动!”
随着秦峰一声令下,特警们破门而入。
沈狂的反应极快,他掀翻桌子作为掩护,拔枪就射。
枪声大作。
激战中,沈狂像一头被困的野兽,试图从后窗突围。
但他刚跳出窗户,就被三名早已埋伏好的特警死死抱住。他疯狂挣扎,巨大的力量差点挣脱。
就在这时,秦峰赶到,用枪托狠狠砸在他的后脑。
沈狂闷哼一声,终于倒了下去。
当冰冷的手铐再次铐住他的双手时,他反而平静了下来。
他被押上一辆警车。
车门关闭前,他看到了站在雨中的林凯。
林凯没有回避他的目光。
沈狂的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他认出了这个“兄弟”。他什么都明白了。
他没有咆哮,也没有怒骂。他只是咧开嘴,对着林凯,一字一顿地、用口型说:
“我出来,第一个,灭你全家。”
这个无声的威胁,比任何诅咒都更让人胆寒。
沈狂被捕,北岭市为之震动。
经过数月的审判,他因罪行累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但谁也没想到,判决书下来了,执行的命令却因为一些程序问题,迟迟没有下达。
沈狂,被暂时关押在市第一看守所的死囚牢里。
他留下了一个伏笔。
一个致命的伏笔。我们接着上一章的结尾。
那个致命的伏笔,很快就变成了现实。北岭市的噩梦,不仅没有结束,反而刚刚进入最黑暗的篇章。
05北岭市第一看守所,死囚牢。
这里是人间地狱的最后一站。空气中常年漂浮着一股霉味和绝望的气息。
沈狂被单独关押。手铐和脚镣从未取下,只是在放风时,会换上一副轻便的。牢房外,武警24小时荷枪实弹,走廊的灯彻夜通明。
所有人都认为,他插翅难飞。
沈狂自己也这么认为过。他被捕后的前几天,陷入了极端的暴躁。但很快,他就冷静下来。
他在等待。
像一头狼,在最寒冷的冬天,等待猎物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
机会,在一个星期后的午夜降临了。
看守所的电路有些老化,当晚请了电工维修。一名年轻的武警战士,负责监护电工,他腰间的工具包没有扣紧。
在经过沈狂的牢房时,电工的梯子不小心晃了一下,撞到了武警。
“当啷。”
一声轻响,几乎微不可闻。
一个东西从武警的工具包里掉了出来,贴着墙根,滑到了沈狂牢房铁门的阴影下。
那是一把T型的套筒扳手。
武警和电工都没有察觉。
沈狂的心脏,在那一刻几乎停止了跳动。
他一动不动,像一尊雕塑,直到走廊的脚步声彻底消失。
他慢慢挪动身体,用脚趾,一点一点,花了整整五分钟,才把那把扳手勾进了牢房。
他握住冰冷的钢铁,就像握住了命运的咽喉。
他没有声张。他开始观察。
他观察武警换岗的规律,观察探照灯扫射的间隙,观察这座监狱最薄弱的环节。
三天后的一个暴雨夜。雷声和雨声是最好的掩护。
沈狂开始行动。
他用布条缠住扳手,几乎无声地开始撬动牢房窗户上那根已经锈蚀的钢筋。
“吱……呀……”
微弱的金属摩擦声,被暴雨完美遮盖。
同牢房的另一个死囚(因程序问题,临时并号)惊恐地看着他。
沈狂转过头,对他咧嘴一笑:“想活吗?”
那人疯狂点头。
“搭把手。”
沈狂撬开了钢筋。他威逼利诱那个犯人,两人搭成人梯,沈狂先爬了出去。
他没有拉那人一把,反而在出去的瞬间,用扳手狠狠砸在那人的天灵盖上,那人当场毙命。
他不能留下任何活口。
他跳进了看守所的后院,这里是监控的死角。
真正的考验,是那堵五米高的围墙。
他躲在阴影里,计算着探照灯扫过的时间。三十秒的间隔。
就在他准备冲刺时,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啪!”
头顶那盏最亮的探照灯,因为暴雨短路,突然熄灭了!
连老天都在帮他。
“武警失误”掉落了工具,“老天失误”熄灭了探照灯。
沈狂不再犹豫,他助跑,蹬墙,扒住墙头,翻了上去。墙头的电网不知何时也已失效。
他跳下高墙,消失在黑夜与暴雨之中。
第二天清晨,看守所点名。
押解的警察照例走到沈狂的牢房外。
“沈狂!起床!”
牢房里,被子高高鼓起,一个人形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妈的,还装死!”警察骂骂咧咧地打开牢门,一把掀开被子。
被子下面,是几个枕头,和那个早已冰冷的犯人尸体。
警察的脸,“唰”一下变得惨白。
“越……越狱了!!”
凄厉的警报声,划破了北岭市雨后的清晨。
“狼王”归山
06沈狂越狱的消息,像一场十二级地震,撼动了整个北岭市。
市民们刚刚放下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公安系统的颜面被彻底踩在地上。那名卧底警察林凯,更是连夜被保护性转移,全家搬离了北岭。
沈狂,成了北岭市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从死囚牢里逃脱的犯人。
他没有像警方预料的那样远走高飞。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回到了道北棚户区。
他像一条毒蛇,潜伏在自己最熟悉的水域。他需要爪牙,需要建立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帝国”。
他不再相信以前那些酒肉兄弟。他开始物色那些真正“亡命”之徒——刚出狱的、背着人命的、走投无路的。
短短几个月,一个组织悄然成型。
沈狂给这个组织取了一个名字:“星火联合体”。
他不再是那个只懂砍杀的莽夫。八年的牢狱,让他读完了《资本论》。
在他们第一次的“成立大会”上,沈狂站在一张破桌子上,对着十几个满脸凶悍的亡命徒,发表了一场惊世骇俗的“演讲”。
“你们以为我们是抢劫?是杀人?不!”
他点上一支烟,烟雾缭绕。
“我们是在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他指着窗外道南的繁华。
“他们的钱,哪一分是干净的?我们凭什么就得穷死、饿死?马克思说了,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凭什么他们能滴,我们不能滴?!”
“血,就是我们的资本!枪,就是我们的本钱!”
这套歪理邪说,配上他死囚越狱的“光环”,让这群亡命徒热血沸腾。他们不觉得自己是罪犯,他们觉得自己是在“革命”。
“星火联合体”迅速扩张。
他们开始有组织、有预谋地行动。
抢劫。贩毒。购买枪支。
他们不再小打小闹。他们瞄准了那些刚刚富起来的个体户和商人。这些人有钱,但没有背景,出了事也不敢轻易报警,怕报复。
沈狂的手段比以前更狠。他不再满足于割耳朵,他开始用电钻、用烙铁。他要的不仅是钱,更是绝对的服从和恐惧。
北岭市的黑夜,彻底成了他的帝国。
他甚至嚣张到了极点。
他不再躲藏。他在市中心的高档小区租了房,夜夜豪赌,挥金如土。
手下的人搞到了钱,他会当场拿出手枪,朝天花板“砰砰”连开数枪,高喊“庆祝!”。子弹壳和钞票混在一起,撒满一地。
他活得像一个地下君王。
警方疯了。他们成立了“8·18特大专案组”,由副局长亲自挂帅。他们知道沈狂就在北岭,但他们找不到他。
沈狂的反侦察能力,在监狱里已经练到了极致。他有十几个藏身点,从不使用电话,只靠单线联系。
专案组屡次扑空,北岭市的治安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
一九九零年的除夕夜。
北岭市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鞭炮声从傍晚开始,就没停过。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和饭菜香。
这是团圆的日子。
在道南一个名为“金泉小区”的单元楼五楼,沈狂的“黑夜帝国”正在举行“年会”。
十几个核心成员围坐在一张大圆桌旁,桌上摆满了山珍海味。
“大哥!我敬你!祝大哥龙年大吉,一统北岭!”一个叫谢峰的马仔高举酒杯。
“好!喝!”
沈狂满面红光,他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白背心,露出钢铁般的肌肉。他很享受这种前呼后拥的感觉。
酒过三巡,外面的鞭炮声越来越密集。
沈狂喝高了。
他抄起一把仿五四手枪,晃晃悠悠地走到阳台上。
“妈的,他们的鞭炮,哪有我们的‘炮’响!”
他对着夜空,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清脆,但很快被更大的鞭炮声淹没。
“哈哈哈哈!过瘾!”
沈狂来了兴致,他把开枪当成了放鞭炮,对着天空一枪接一枪地射击。
“砰!砰!砰!”
手下们也在一旁疯狂叫好。
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其中一发因为手抖而射偏的子弹,没有飞向天空,而是“噗”的一声,打穿了对面六楼一户居民家的玻璃。
那户人家姓王,老王正陪着孙子看春晚。
“哎哟!”老王被飞溅的玻璃碴吓了一跳。
“爷爷,怎么了?”
“他奶奶的,谁家放二踢脚,把咱家玻璃干碎了!”老王骂骂咧咧,起身查看。
他没看到弹头,只当是顽童恶作剧。但他越想越气,大过年的,晦气。他拿起电话,拨通了110。
“喂,派出所吗?我要报警,金泉小区B栋601,我家玻璃被人用炮仗打碎了!”
这是一个在除夕夜,再也普通不过的“纠纷”报警。
值班民警接了电话,也有些无奈,但还是按规定派了两名警察过去查看。
两名警察来到老王家,看了看那个光滑的弹孔,经验丰富的的老警察心里“咯噔”一下。
这不是炮仗。
他立刻在阳台上,顺着弹孔的角度,朝对面望去。
对面B栋五楼,灯火通明,人影晃动,隐约传来划拳和狂笑的声音。
老警察不动声色,用对讲机呼叫了指挥中心:“中心,我是043。金泉小区B栋501室,高度可疑,疑似有枪。请求支援!”
指挥中心瞬间紧张起来!“有枪”这两个字,在今晚,刺痛了所有人的神经。
专案组副局长正在局里吃饺子,听到汇报,他“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
“沈狂!”
他几乎是吼出来的。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那套房子里的,就是他们找了半年的沈狂!
“封锁!一级戒备!包围金泉小区!所有特警,全员出动!”
一张无形的大网,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迅速收紧。
五楼的“年会”还在继续。
沈狂已经喝得半醉,躺在沙发上。
就在这时。
“咚、咚、咚。”
有人敲门。
“谁啊?妈的,是不是老三他们也来了?”谢峰起身,骂骂咧咧地去开门。
“估计是送酒的。”
谢峰毫无防备地拉开了房门。
门外,不是老三,也不是送酒的。
是十几个黑洞洞的枪口,和特警冰冷的眼神。
“不许动!警察!”
谢峰当场吓傻了。
屋内的亡命徒们反应过来,纷纷掏枪。
“砰砰砰!”
狭窄的客厅里,枪声和惨叫声瞬间盖过了窗外的鞭炮。
第一波守在门口的同伙,瞬间被密集的火力打倒在地。
08除夕夜的枪战,瞬间将节日的喜庆撕成了碎片。
谢峰被捕的瞬间,客厅内的亡命徒们反应了过来。他们都是身负命案的重刑犯,被抓就是死。他们疯了一样,掀翻桌子当掩体,朝着门口的特警猛烈还击。
“保护大哥!”
“跟他们拼了!”
沈狂,在枪声响起的第一个0.1秒,就做出了反应。
他没有去拿枪,而是像一头猎豹,猛地撞碎了侧卧的玻璃窗,从五楼一跃而出!
他没有跳向地面。
他跳向了隔壁单元的阳台。
两个阳台之间有近三米的距离,但他做到了。他重重地摔在阳台上,玻璃碎渣扎进了他的胳膊和后背。
他顾不上疼痛,一脚踹开阳台门,闯了进去。
这户人家正在看春晚,被这个浑身是血的“天降煞星”吓得魂飞魄散。
“不许动!谁敢出声就杀了谁!”沈狂低吼,鲜血顺着他的脸颊流下,让他看起来像刚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他迅速穿过客厅,打开房门,冲进了楼道。
楼下,警笛声已经由远及近。整个小区都被封锁了。
“队长!501室发生激战!嫌犯火力很猛!”
“报告!有人从五楼跳窗逃跑,已进入楼道!”
“范局,沈狂跑了!”
“跑不了!”副局长范毅(即前文的秦峰,已升职)眼睛血红,一把抢过对讲机,“A组守住单元门!B组从楼顶往下压!C组挨家挨户搜!他跑不出这栋楼!”
一场“瓮中捉鳖”在B栋单元楼里展开。
而另一边,501室的枪战已经结束。七名歹徒,五名被当场击毙,两名重伤被捕。
谢峰,就是那个开门的,他只是腿部中弹,被活捉了。
范毅冲到谢峰面前,用枪顶着他的头:“沈狂在哪?”
“我……我不知道啊……”谢峰浑身发抖。
“你不知道?”范毅冷笑,他捡起地上一个滚烫的弹壳,直接按在谢峰的伤口上。
“啊——!”谢峰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他还有别的藏身地!说!”
“我说!我说!”谢峰彻底崩溃了,“在……在城西的‘幸福里’小区!17号楼,五楼!那是他真正的老巢!”
范毅立刻调集第二梯队:“所有人,去幸福里17号楼!记住,这次的对手是沈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此时,沈狂已经利用楼内的混乱,从消防通道溜出了B栋,抢了一辆摩托车,消失在除夕的夜色中。
他没有回棚户区,他直奔“幸福里”。那是他给自己准备的最后一个“家”。
他刚上到五楼,用钥匙插进锁孔,一股极致的危险感就从背后袭来!
“不许动!”
是范毅的声音!
范毅在得到谢峰的口供后,立刻猜到沈狂会逃往那里。他没有等待大部队,只带了三名最精锐的干警,提前赶到了!
沈狂的反应快到了极限。他没有开门,反而猛地转身,用身体撞向范毅!
两人从五楼的楼道,像两头野兽一样撕打在一起。
没有枪声,只有最原始的拳脚和撞击。
“砰!”
他们撞碎了五楼的楼梯护栏,双双滚了下去!
在空中,沈狂试图扭转身体,把范毅压在身下当肉垫。
“轰隆——”
两人砸穿了四楼的缓步台,又翻滚着,一直摔到了三楼的楼梯间!
范毅的额头被磕破,血流满面,但他死死地锁住了沈狂的胳膊。
沈狂也摔得七荤八素,他一口咬在范毅的肩膀上,几乎要撕下一块肉来。
“制服他!”
另外三名干警冲了下来,用警棍、用枪托,狠狠地砸向沈狂的四肢。
沈狂像一头永远不会倒下的野兽,拼命反抗。
直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顶住了他的太阳穴。
“沈狂。”
范毅挣扎着站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
一切都安静了。
沈狂停止了挣扎,他躺在冰冷的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败了。
范毅走上前,蹲下,用手粗暴地搬起他的下巴,让他看着自己。
“沈狂,”范毅的脸上露出一个冰冷的、带着血腥味的笑容,“咱们又见面了。”
沈狂看着他,也笑了。
他被再次关回了北岭市第一看守所,死囚牢。
这一次,迎接他的,是三道镣铐和四个24小时不眨眼的武警。
他的嚣张,还能持续多久?
09这一次,没有再给沈狂任何机会。
越狱、袭警、组织黑社会、故意杀人、抢劫、贩毒……数罪并罚。
判决书下达得极快:死刑,立即执行。
临刑前,按规定,需要他签认罪书和各种文件。
范毅拿着文件,最后一次走进死囚牢。
“签了吧。”
沈狂靠在墙上,连眼皮都没抬。“我认什么罪?这个世界,就是狼吃羊。我输了,是因为我这头狼,还不够狠,不够强。仅此而已。”
“你死不悔改!”
“悔?我为什么要悔?我沈狂,从棚户区一个烂仔,到北岭的‘狼王’,我睡过最好的女人,喝过最贵的酒,杀过最该杀的人。我这辈子,够本了。”
他始终没有在任何文件上签字。
行刑日,到了。
这一天,和一九九零年那个春天,如此相似。
沈狂再次被押上了那辆墨绿色的解放卡车。
北岭市万人空巷。从看守所到草滩刑场的十里长街,站满了围观的群众。
“打死他!这个畜生!”
“杀人犯!魔鬼!”
愤怒的石块和烂菜叶,像雨点一样砸向卡车。沈狂的额头被石块砸破,鲜血流了下来。
他毫不在意,反而迎着怒骂和唾沫,挺直了腰杆。
人群中,有愤怒,但更多的是恐惧。
他们看到,这个男人,直到最后一刻,都没有丝毫的畏惧。他的眼神,依旧是那头狼。
卡车,驶入了草滩刑场。
黄土,依旧飞扬。
沈狂被押解下车,他环视四周。一切都和上次那么像。
他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范毅。
他看到了那些荷枪实弹的武警。
他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跪下!”
法警一声怒喝,猛地踹向他的膝盖。
这一次,沈狂没有反抗。他缓缓地跪了下去,但上半身,依旧笔直如枪。
行刑的武警走上前,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的后脑。
时间,仿佛回到了故事的开篇。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那声正义的枪响,终结这个恶魔。
就在那一刻。
沈狂,再一次,仰天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嘶哑、狂妄。
人群再次被震慑住了。
这一次,他们读懂了这笑声。
这笑声里,有对命运的不屑,有对规则的嘲讽,有对这个“狼吃羊”世界的最后致意。
他在笑范毅:“你抓了我一次,我逃了。你又抓了我一次,你赢了。但那又怎样?我还是沈狂。”
他在笑这个世界:“你们用你们的规则审判我,但我在我的规则里,活成了王。”
这笑声,是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注脚。
“砰——!”
枪声响起。
笑声,戛然而止。
子弹终结了一切。
沈狂的身体,像一尊被抽掉灵魂的雕像,重重地倒在了黄土上。
那双狼一样的眼睛,永远地闭上了。
沈狂的死,宣告了北岭市一个血腥时代的终结。
“星火联合体”被连根拔起,所有残余势力被一网打尽。
北岭市的治安格局,因此案而彻底改变。警方痛定思痛,开始了长达数年的严打和治安整顿。
市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那匹盘踞在城市上空的饿狼,终于伏法。
人们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正轨。
几年后。
北岭市第一看守所。那个曾经掉落扳手的年轻武警,已经变得沉稳干练。
但每当夜里巡逻,经过那间空置的死囚牢时,他总会下意识地握紧腰间的警械。
在南方某个不知名的小城。
已经改名为“李明”的卧底林凯,开了一家小面馆。他从不和邻居深交,也很少在夜里出门。每当看到新闻里出现暴力事件,他总会惊出一身冷汗。
沈狂的那句无声威胁——“我出来,第一个,灭你全家”——成了他一生的梦魇。
沈狂死了,但他留下的恐惧,依然活在很多人的心里。
在道北棚户区,那片滋生了沈狂的肮脏土地,已经在一轮又一轮的城市改造中,变成了崭新的高楼。
只是,偶尔还会有老人,在教育不听话的孙子时,会压低声音说:
“再不听话,就让沈狂来抓你!”
孩子会立刻停止哭泣。
来源:青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