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一名77岁的老人被医院诊断为胰腺癌,为了活命,老人经历了痛苦的抗癌过
2018年,一名77岁的老人被医院诊断为胰腺癌,为了活命,老人经历了痛苦的抗癌过程,甚至在手术中被切除了五个器官。
而患者及家属等来的不是康复出院,而是数月后的衰竭离世!
可就在家人试着接受这个现实时,竟在老人曾经的病例中发现了明晃晃的“未发现肿瘤”的字眼。
这让患者家属顿感大怒,这才发现自己的亲人是被医院给误诊了!
2018年,77岁的老人张玉华前往三甲医院体检。
因结果显示异常被医生诊断为“胰腺癌或IPMN”,最终被送上手术台,切除了包含完整胰腺在内的五部分器官。
然而手术后,老人的家属却并未等到自己想要的“老人健健康康”的结局。
术后两月余,张玉华因肝功能严重衰竭、肝肾综合症,经抢救无效后去世。
而在老人去世后,家属查看病历时竟然意外发现,切下部分的病理切片均显示正常,也就是说,老人没有患癌!
这对于家人来说简直犹如晴天霹雳!
要知道,在医学领域,多重手段辅助下做出准确无误的诊断,是一切正向治疗的基础,病人自身具体状况是能否手术的重要考量因素。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医生仅凭其他医院的PET-CT报告,就诊断患者为胰腺癌。
并且医院却在无明显的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没有进行充分的影像学和病理学检查就宣判了老人必须要做手术。
不仅如此,医生在术前未与家属充分沟通手术的风险和必要性。
漫长而复杂的手术过程中,明明发现没有病灶,但是竟然也未询问家属意见,一意孤行的坚持手术。
这种沟通上的缺失使得家属对治疗过程缺乏了解,从来未曾说明的手术风险与替代治疗方法加剧了家属的困惑和愤怒。
尽管患者张玉华生前身体相对健壮,但她也已经是77岁的老人,年事已高不说,还有高血压病史。
医院没有充分考量患者自身的身体素质,甚至在明知道手术创伤巨大的情况下坚持对未发现异常的老人进行了器官切除手术。
可以说,患者数月后的死亡实在与他们脱不得干系。
更令人愤怒的是,痛失亲长的家属还发现,医生的诊疗过程存在不足,主治医生纪某“走快速通道”为创口还未愈合的老人所安排的检查顺序有误。
他竟然先让老人做了有外部创伤的ERCP手术,然后才让老人去做的有对伤口炎性细胞过于敏感的追踪液的无创PET-CT检查!
手术都做完了还在查病人病因,术后病程记录里都还打着问号的“胰腺肿瘤”,告知家属时却成了“是胰腺癌”,这一切都让患者家属郇女士无法接受。
然而最让家属生气的,应该当还要数最终未能发现的病变。
明明未能发现预期的肿瘤却仍然按照原计划进行手术,没有及时调整手术方案,确确实实忽视了家属的感受。
因此,家属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从状告医院到卫健委举报,最想惩治的医生仍在接诊,愤怒的家属觉得,自己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这一事件让患者家属难以接受,他们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了质疑,并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事情发生后,患者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
而在历经4年的漫长审理之后,法院最终判决港大深圳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62万余元。
医院试图在二审终审制的国内提起三审,但高院拒绝了三审请求。
郇女士在接受外界采访时表示,对法院的裁决非常满意,但是她始终希望能追究涉事医生的刑事责任。
有网友说,看到消息点进来之前还以为又是什么私人小医院的庸医无良乱下诊断,进来定睛一看竟然这么大的医院也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
不少网友都觉得,涉事医生必须要严惩,误诊让老人遭受本不该经历的残酷手术,甚至要面对严重的术后创伤。
这个医生哪里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称之为谋财害命也不为过!
也有网友觉得家属麻痹大意了,重大疾病一定要三家以上三甲医院同时确诊,要做手术了,还是高龄老人要做手术,怎么说都应该去诸如人民医院之类的再看一下。
然而,也有专业人士看了病人病理报告结果,认为是胰腺导管内乳头状黏液性肿瘤,属于癌前病变。
过去一直流行大切,但如果回到从前重新考虑决策,确实可能会有更佳做法。
因此,有人觉得,尽管医院确实有手术方式选择不恰当,告知不充分等问题,但目前的报道却有些激化冲突吸引眼球的嫌疑。
现如今,被误诊并切除5个器官的老人已逝去多年,不仅给患者家属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暴露了医疗行业在诊断、治疗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起事件为整个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医疗质量,而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医疗规范,确保诊断和治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入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医院也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七旬老人被当“癌症患者”切除5个器官,数月后离世!家属:涉事医生仍在接诊,望追其刑责--2025-04-16
来源:青橘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