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11月,长沙某繁华商圈的一场户外直播,本应是年轻女主播石某展示自我、积累人气的日常片段。然而,这场看似寻常的网络互动,却悄然成为一场精心策划的暴力犯罪的开端。27岁的杜某,四年前因强奸罪入狱,刑满释放后短短数月,再次将魔爪伸向女性——这一次,他的目标
2024年11月,长沙某繁华商圈的一场户外直播,本应是年轻女主播石某展示自我、积累人气的日常片段。然而,这场看似寻常的网络互动,却悄然成为一场精心策划的暴力犯罪的开端。27岁的杜某,四年前因强奸罪入狱,刑满释放后短短数月,再次将魔爪伸向女性——这一次,他的目标是借助网络直播生态中的“打赏文化”,以“逗狗”为名,行操控之实,最终对石某实施性侵。
近日,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隐患与心理机制,值得我们深思。
杜某并非偶然出现在直播现场。据调查,他在抖音平台长期关注多位户外女主播,筛选目标,研究其行为模式。石某,20出头,青春靓丽,在人流密集区进行常态化直播,吸引了大量围观者。而正是这种开放、互动性强的表演形式,被杜某视为可乘之机。他并未直接搭讪,而是选择了一种极具迷惑性的策略——借他人之犬,“自然”地介入对话。当一位观众牵着宠物狗靠近时,杜某迅速上前“逗狗”,并顺势与石某展开交流。这一看似无害的举动,实则是心理操控的第一步:通过制造共同话题,降低对方戒备,建立虚假的亲近感。
随后几天,杜某持续在社交平台与石某聊天,话题聚焦于宠物、生活琐事,营造出温和、体贴的形象。这种“低强度、高频次”的情感铺垫,正是现代亲密关系操控中常见的“煤气灯效应”雏形——让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放松警惕,甚至产生信任。而这一切,都为后续的邀约埋下伏笔。
案发当晚,杜某以“与朋友聚会需人挡酒”为由,邀请石某前往酒店。这一请求看似合理,甚至带有某种“互助”色彩——毕竟,在直播圈中,主播之间互帮互衬本不罕见。然而,当石某抵达现场,却发现房间内仅有杜某一人,所谓的“朋友”根本不存在。此时,杜某立即撕下伪装,采取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与石某发生性关系。
更令人发指的是,作案后杜某并未逃离,反而试图通过系统性手段抹除证据:他扣留石某身份证,限制其人身自由;销毁其贴身衣物,企图切断生物证据链。这种冷静、缜密的善后行为,暴露出其犯罪思维的高度组织化——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套完整的再犯模式。
庭审中,杜某的辩护逻辑令人震惊:“她要的是人气和打赏,我要的是她的身体,各取所需。”这种将性侵合理化的说辞,本质上是一种极端的物化女性叙事。他试图将直播行业的“打赏经济”扭曲为一种默认的性交易契约,进而否认暴力的存在。更荒唐的是,他竟以“成年女性深夜赴约”为由,质疑受害者的自主判断力,暗示其“自陷风险”。
:在部分男性认知中,女性的公共空间参与、尤其是带有表演性质的行为(如直播),被视为道德松动或性开放的信号。他们将“观看”误解为“拥有”,将“互动”曲解为“许可”。而法律的回应斩钉截铁: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无论前期有多少“暧昧铺垫”,皆属犯罪。法院认定杜某构成强奸罪,并因其累犯情节从重处罚,正是对这种错误观念的有力驳斥。
此案不应仅被视为个案。它揭示了数字时代下新型犯罪的演化路径:线上关注→线下接近→心理操控→暴力实施。户外直播作为一种新兴职业形态,赋予女性更多表达与经济独立的机会,但也使其暴露在不可控的风险之中。围观人群的匿名性、粉丝与主播关系的模糊性、以及“打赏—互动”带来的权力不对等,都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
我们不能因此限制女性的公共表达权,而应推动平台责任、城市安防与性别教育的协同建设。例如,直播平台可设立“高危互动预警机制”,对频繁私信、线下追踪等行为进行监控;警方应加强对商圈、公园等直播热点区域的巡逻;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需破除“受害者有罪论”,重建对“同意”的清晰认知——任何性行为的前提,必须是明确、自愿且可随时撤回的同意,而非沉默、赴约或收受礼物。
杜某被判四年六个月,正义得以伸张,但代价沉重。唯有当我们真正理解这场犯罪背后的心理操纵、技术赋能与文化偏见,才能构筑起更具韧性的防护网,让每一个敢于站在阳光下发声的人,不必再为勇敢付出血的代价。
来源:故檐听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