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杨希枚(1916—1993),中国著名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原任台湾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早年曾参与殷墟考古挖掘工作。1983年自美归国,定居北京。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著有《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杨希枚集》
杨希枚先生论学书札
论何新的历史与神话理论(五通)
杨希枚(1916—1993),中国著名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原任台湾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早年曾参与殷墟考古挖掘工作。1983年自美归国,定居北京。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著有《先秦文化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杨希枚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等。与何新为忘年交,相交甚深。
何新老弟:
信收到几日,因感冒扰人,未及时笔复,请谅。
关于尊著太阳神崇拜的研究稿已拜读。
1.文中拟订的方法,主要该用进行研究的主题来证明。因此,似不须先据仍须证明始可成立的“小”型神话的例子为之证明。何况主题旨在太阳崇拜的系统研究。因此,我以为序文中仅提出方法理论即可。
2.序文似应指出提出问题的动机——是从来没有人研究过中国太阳崇拜?研究的不彻底或误谬?或其他原因。而我认为,过去研究只是不成系统地有说明中国古代“也有太阳崇拜”的零星史实;纵的和横的方面均多有不足,而尤重要的是,视这种崇拜似只是祖先崇拜的“陪衬”,却不知其普遍性以及地位的重要性,实更胜于祖先崇拜。(这一观念似迄无人提出过)
3.虽说明拟订的方法以分析主题,而实质上应是据史实反证拟订的方法。因此,希望不“自投罗网”,即不用自制的框框来硬装找到的材料,而应客观地用史料来证实你的方法论(否则便必将失败,结果只是变成为别人提供一些未能善用的史料)。
因此,方法论也可不必过于强调,尤不必强调可如何改观以后文史各方面的结果;只提纲挈领地说明方法即可。
4.在20页以下的“六书”问题,似无讨论之必要。
5.方法上似应说明拟从哪些习俗或制度方面,阐释太阳崇拜。(如祭祀、服饰、建筑、思想,或语文各方面。)
关于由我指导研究一事,我感到不仅学不足为人师,更感到有些不便。所中因理解我曾表示不从事教学的意思(包括研究生),而未与我再谈及此事。此时,张、胡二先生已公开招生,我自不能毛遂自荐,以免有与人竞争之嫌;尤其不愿使人认为我在争取你。
如真承你雅爱,无妨以朋友或同道之谊,以余暇研究我可以协助的问题。我的材料,如你有用,均可使用,只在你的论著完成后,在文中提一下,也就够了。
以上所说均出于愿望,非有别意,务请见谅。
祝研安!
希枚
六月二日晚(1984)
【何新案】
杨先生于此信中所谈,即是后来拙著《诸神的起源》之主题。我此书所论太阳神崇拜问题,于杨先生处聆教获益至多。而杨先生之谦虚及扶持后学之德,于此信中亦可见之。已隔多年,每忆及往事,则仍心向往之。
编按:此信收入《何新批判——研究与评估》“学者通信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何新同志:
信收到,谢谢。
悉人民日报社拟出关于文化学及人类学丛书,殊为欣慰,当愿尽力而为,至少手边尚可供译述的人类学方面书籍。至于编委一职,则不堪选任了。
《生与再生》一书之原版影印本,已由三儿寄来。惟目前在整抄拙著文集稿,恐一时尚不能从事《生与再生》书稿的抄改。
拙著《历史学……》一稿,复承雅荐《新华文摘》转载,谢谢。
手头尚有tevi-Stravss书两章译稿,惟需修改抄正。待抄好,当请你过目。
另新撰《论商王庙号非生前亲族友派名号》一文,本单位已决定刊于明年之《中国史研究》,刊出后,也会寄你。
新年中有暇否,可来舍下(昌运宫南一楼2门702号)一叙。
祝安
杨希枚
十二月十五日(1985)
【编按:此信摘自何新早年日记(2)1985年12月17日。】
何新同志:
我于7月7日动身赴安徽屯溪9日抵达。适天气太热,而于16日(或因风扇吹坏)感身体不适合;写字无力,全身酸软,似是轻度半身不遂!勉强支持至21 日(中间开会三天、讲习班两天)赴芜湖转南京,再转北京,而于24日返京。返京后,浑身乏力,行动不便,数去医院,虽幸无大有事,但须休养一时(至今犹未好,故写信也感吃力)!
你的论文,我已看过。论证相当之严谨,是中国神话研究上少见的好文章。唯仅一两处枝节问题,尚难惬人意(如思士、思女的解释,至少我嫌失之简略……)。但大体上,你的论文是新颖可喜的,也能成立的。能说明自己的新看法(主要是你的神话演化层次与语言的关系说),这篇文章想会引起知者的注意。
《生与再生》一书,原文中有的空着未译出,而原件也不在手边。我即函在美国的孩子设法复印寄来(复印其中有关页数)。
译好后,方可复印。该社程同志前日来此洽谈,只好等下次并列入计划。要干的事很多,却不幸为老疾所苦。奈何!
近好吗?何时来此?祝
研安!
希枚八月六日(1986)
【编按:此信收入《何新批判——研究与评估》“学者通信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信中所谈何新论文,应系指何新《论远古神话的文化意义与研究方法》一文。
何新文中指出,中国神话的变形受古中国语言文字有密切关系的“音义递变”规则支配。
因此解释和研究它必须采用训诂学的方法。何新阐述了远古神话的文化意义与研究方法,总结了中国古典神话变形的一般规律,归纳了中国神话的音义递变规则,指出了传统训诂学的根本原理,而且,事实上也指出了一条通往中国古代文献“语词密林”的探索之路。这是古典汉学——朴学是一门独特的学术工具,对于研究华夏历史和远古文化具有普遍性的伟大的方法论意义。对于朴学学术的语言工具学意义,尚有待于现代人的重新认识和学习继承。
此文原载《学习与探索》1986年第3期。后收入《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神话与历史》,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5月第1版;《艺术现象的符号——文化学阐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8月第1版。】
何新老弟:
大著《论马克思的历史观点与社会发展的五阶段公式》、《文史新考》、《经史杂考》、《需、胥、儒》与《上古史官演变考》各篇均已逐篇拜读。尤其《论马克思》一篇拜读数次。
你最后引的马氏一段话,使任何人都不能不承认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据我自己的浅陋理解,即重视客观事物的科学思想的卓越性。你所论述的原是我近年所感受的,因而也是我最倾心的看法(不是具体讨论的问题)。
特别是“不先打破……教条主义倾向,是不能使历史真正成为一门有价值的社会科学”这个根本论点。其实,任何一门科学似乎都没有仅此一宗或一家之谈的、宏括万事万物之理的“真理”。
而所谓“真理”、科学学说,不过是“此时此际有效的假说(working hypotheris)”(因此,牛顿的力学定理便不如爱因斯坦的学说更适用)。如果“不惜割裂历史的肢体,削足适履地歪曲活的历史以适应于死的教条概念”,不仅不能使史学成为科学史学,而且是会使人的思想,整个社会思想都会僵化。
真佩服你,竟然在1981年如此大胆地写出这么精辟的论文!显然,国人,尤其中青年人的思想并未僵化。中国人的思想,正如现在大力推行的开放经济政策一样,会日见开放活跃起来的!真正的科学史学会日趋发展起来的,而你正是这个希望实现的倡导者之一。
而且前些日读到1980年《学习与探索》陈平的《关于社会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说明这个趋向也正是方兴未艾!令人深受鼓舞。我的思想是落伍了。
写到这,又看到今天的《光明日报》的《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和《从历史的发展中认识科学社会主义》两文,跟我们的看法正是一样,证明“这样的思想路线,必然要求解放思想……从种种错误的或陈旧、不符合发展了的实际情况的传统观念、固定观念中解放出来,破除条条框框的束缚……使思想更符合不断发展着的实际”的看法是不可或缺的!证明过去思想上“有种种错误”受“条条框框的束缚”!如此错误的束缚,还谈什么科学研究?
其余各篇论点都持之有故,仅小地方或有可论,略示拙见:
一、《钟馗考》论点均同意,据下列各词音韵比较:
(仲)虺,(仲)偎,(仲)儡,偎儡,郁儡,颇疑①原文或即虺儡、偎儡、郁儡,②省言则为虺、偎或儡,③雄、伯、中(仲)或是附加词(如风伯、雷公的伯、公)。
二、劳什似有《释史》之类的一文载《大陆杂志》(题名、期数已记不清)认为“史”或即巫史持钻钻龟:较之吏、使持“旗杆装置有鼓”的令旗或令鼓,似更容易(旗杆上置鼓实在太重),因而也较合理。尤其史契刻卜辞,正是记事。实际引《周礼》也只说“以旗物……各帅其民而致”,不必就是手举旗鼓(将旗鼓先建于场地上而后致之)。
又既云刘节先生释尹字“甚确”(即司册命书记,史佚即尹佚),则“史”至少也当是记事之官。何以又据甲骨文“另一类史官”……因而强调史为“授令使人之官也”?这个论点既失之矛盾,也失之勉强,显得吃力。然否?何不详举右史的职务即各司其职之史,而不必肯定泛称之“史”必为司令之史?
引论徐中舒先生文的“需”字是否为“ 而”字之误印?《说文》解释的是“需”,不是 也不能认为“从而的形训不确”。或只能指出当是 而或需字。儒或即 须,即主持祭典者的论点则是也。
墨子出身木工,及巨子为墨子派下的执法领袖说,应是不易之论。
邹衍为东方“方仙道”说,论点或发挥陈寅恪先生说,盖可论定。惟总觉得历来发挥邹衍说或考证其说者,所引资料均不出《史记》、《应同》篇、《淮南》等主要秦汉人论著。邹氏原著均已无存,甚难确论。或不如就汉儒论著,以论九州、阴阳之说,或更可论。
以上所见,卑之无甚高论,也不影响大著基本论点。尤有敢于突破旧说的同好之感。
社林崇拜。据汉画羿射林上之“鸟”,当与太阳崇拜有关。太阳既关乎自然界万物之生,及其炎旱,也为万物和人类的最大敌人,因而既是崇拜,又与之斗争!人与大自然力的抗衡!
我最近译完《文化演变及研究史》一文,主旨与前面所论问题颇可参证。不悉有无刊载价值。容日即拟撰“汉代太阳崇拜”一文,俟写好,请你批评。
附上近日发表的《先秦所谓姓及其相关的问题》抽印本。主要对过去研究作一概括介绍,同时对“姓、甥”二字训诂与社会结构演变关系,提出新的看法。而主要论点提出周代至汉代仍是浓厚母系姓族(即通常所误称之氏族),从母系,从母姓制的遗绪。问题颇复杂,所论不必正确,只提出供有兴趣同道参考而已。
先秦所谓姓,正是这样一个复杂而需要全新肯定的问题。其然,岂不然?
祝新年安好!
杨希枚
二月四日(1985)
【附注:劳什,指阿图尔·冯·罗斯托恩(Arthur Edler Von Rosthorn,1862-1945),奥地利著名外交家和汉学家。
编按:此信收入《何新批判》。】
来源:何新老家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