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技工证、会计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执勤救援力量,有效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广泛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庆阳籍户口或为庆阳市常住人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和治安违法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技工证、会计证等相关资格证书的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0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人员:(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消防救援指战员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从业特长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员;(3)国家规定的其他录用情形。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具备法定情形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
2.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诈骗、盗窃、酗酒滋事、酒驾醉驾等违法或不良行为;参与网络赌博;有大额网络借贷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或开除团籍;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或开除学籍;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因违纪违规、非正常原因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离职);
4.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会道门等非法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
5.编造、散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联系;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
6.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团体或继续参加宗教活动;
7.加入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曾拥有海外国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7人(限男性)。受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原则上按报考志愿分配至志愿单位工作。确因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不一致,将征求个人意愿进行调配。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如下:
(一)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人;
(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人;
(三)正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人。
四、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庆阳市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基本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予以保障。
(二)签订合同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勤,按照准军事化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休假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报批核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现场复核、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及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至10月6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线上报名入口:
(二)现场复核(10月10日)。招聘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报名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现场复核时间:10月10日9时至17时。逾期未参加现场复核的,不具有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现场复核地点: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黄官寨东队2区东侧)。
(三)体能测试(10月11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评项目如下:男子:1000米跑、俯卧撑、10米x4往返跑、立定跳远。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具体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四)岗位适应性测试(10月12日)。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如下: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实行单项不合格淘汰制。
(五)心理测试(10月12日)。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六)面试(10月13日)。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格检查(10月14日)。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2.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自行前往当地医院复检的,结果不予认可),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对刻意隐瞒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治考核(10月16日至10月21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正常退出消防员)服役(在职)期间受到行政、党内处分的,不予招聘。政审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九)公示(10月24日前)。根据招聘对象的总成绩排名,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对考察政审合格人员通过庆阳消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人员补聘。拟聘用人员在培训期间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将从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聘,补聘有效期为1个月。
(十一)其他事宜。招聘相关通知将以手机短信或微信形式告知招聘对象,请确保登记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不与其他招聘对象重复),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手机短信或微信通知,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招聘对象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对象本人承担。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入队培训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集中培训期发放基本工资,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训练伙食费、运输费、被装折旧费等。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每年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庆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咨询电话:18894551206 0934-590001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男性)
2.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来源:人人爱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