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9月1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正式生效,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纯牛(羊)奶“更纯了”。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0日讯9月16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第1号修改单正式生效,使用复原乳生产的乳品不得标注“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纯牛(羊)奶“更纯了”。
为切实推动新国标要求全面落地,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响应,组织对全市乳品销售单位开展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市民乳品消费安全与品质提升。新规实施首日,市市场监管局走进部分大型商超乳品区,开展实地检查和政策宣贯,让市民喝上“放心奶”。
“我们提前对现有库存进行全面梳理,在售的没有不符合新标的产品。”市中区一家大型商超乳品区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出台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全市28家主要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培训,详细解读新国标修订内容和实施要求。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图解和消费提示,帮助乳品销售单位和消费者准确理解新规变化。
进货查验、台账记录、追溯管理……市场监管人员随机抽取乳品,调取进货台账和供应商资质证明进行核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相关要求,乳品销售单位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及产品检验报告。学校大宗食材供应商要建立专门管理台账,做好产品溯源管理,确保每批乳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同时,督促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如实记录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
济南市市场监管系统以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乳品批发单位、社区便利店等主体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开展市场排查,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库存清理工作,指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排查现有库存,对标签标识或质量指标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产品一律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完善相关记录。坚决杜绝修改单正式实施后生产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灭菌乳流入市场。
“如果乳品经营单位在标准执行过程中有疑难问题,可通过‘济南市场监管微服务’微信小程序,领取‘一券三卡’寻求助力,我们将及时解答。”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托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抽检、“双节”食品安全检查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多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线上线下乳品销售单位常态化监管,持续防范和遏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乳品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 史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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