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佑龙 雷静记者9月19日从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获悉,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现对以下车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佑龙 雷静记者9月19日从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获悉,根据公安部16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现对以下车辆予以公告,牌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来源:汽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