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反腐标本兼治:厅官陈跃案震慑权力腐败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12 18:45 1

摘要:今日(2025年4月1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以下简称“双开”)。经云南省委批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该案系近年来云南省交通系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

今日(2025年4月1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陈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以下简称“双开”)。经云南省委批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该案系近年来云南省交通系统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果,也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腐败案件。

陈跃,男,汉族,1966年2月生,云南罗平人,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长期深耕云南交通系统,历任楚大高速公路工程处处长、云南省公路局局长等职,2017年8月升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1. 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
据通报,陈跃在组织审查期间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暴露出其政治忠诚的彻底丧失。

2. 权钱交易贯穿职业生涯
陈跃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资金拨付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亲属亦参与收受财物,形成家族式腐败链条。例如,在担任省公路局局长期间,他主导的多个“廉洁示范工程”实为权钱交易温床,项目招标中暗箱操作频发。

3. 系统性违反多项纪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房产情况,利用职权干预他人职务晋升;违反廉洁纪律:挪用大额资金供个人支配,在购房中侵犯集体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 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通报特别指出,陈跃在党的十八大后仍肆无忌惮,收受贿赂金额巨大,且在2024年10月被查前三个月,仍以副厅长身份公开调研农村公路建设,大谈“廉政为民”,上演“双面人生”。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陈跃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

1. 党纪政务处分
云南省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违法所得。

2. 刑事司法程序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若受贿罪名成立,陈跃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最高可判处死刑。

陈跃案发后,云南省迅速启动整改措施:

系统内警示教育: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员对照陈跃案自查自纠,厅长公开表态“肃清流毒”;专项整治行动:对近五年5000万元以上交通项目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资金使用和招标合规性;制度补漏:推出“阳光招标”平台,所有项目开标过程实时直播,切断利益输送渠道;行业整顿:结合2023年文山交运集团原董事长苏建斌受贿案(判刑14年),全省交通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一把手”权力失控:工程项目审批权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技术型干部”监管盲区:专业背景掩盖腐败行为,易形成“能吏贪腐”现象;“风腐一体”特征显著:从违规收礼到巨额受贿,作风问题与腐败交织。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评论指出,该案再次印证“工程建设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唯有将反腐利剑直指重点领域,方能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陈跃从技术骨干堕落为腐败分子的轨迹令人扼腕,但其结局亦彰显党中央“有腐必惩”的坚定决心。云南交通系统的系列整改措施,为全国工程领域反腐提供了“标本兼治”的实践样本。正如通报所言:“必须坚持严惩腐败与修复生态并重,让每条公路都成为廉洁之路、民心之路。”

来源:抖抖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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