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7年,冠丰华公司的名字如雷贯耳。这是一家在地产和商业领域风生水起的企业,它的掌舵人陈毅锋更是频频亮相于各类慈善活动。
1997年,冠丰华公司的名字如雷贯耳。这是一家在地产和商业领域风生水起的企业,它的掌舵人陈毅锋更是频频亮相于各类慈善活动。
向特殊学校捐赠50万元,又获评“全国助残先进个人”,再到成为深圳首位“全国扶贫状元”,他的照片与荣誉证书挂满了办公室的墙面,各种公益报道中都能出现他的名字。
陈毅锋的名声几乎无人不知。
1984年,陈毅锋带着少许积蓄,来到了深圳。陈毅锋先是靠拉人力车、做小工和安装水管等体力劳动维持生计。
不久,陈毅锋的生活出现了转机。一间名叫“美芝食品店”的餐厅因经营困难打算转让。经过初步了解,陈毅锋觉察到这是一个不错的商机,于是他接手了这间餐厅。
刚开始,陈毅锋亲自下厨,同时兼职服务员和收银员,几乎包揽了所有工作。在一年时间里,这间餐厅的收益逐渐提升,最终他赚取了几十万元的利润。
紧接着,当相邻的“美芝面食店”因同样的经营问题宣布即将关闭时,陈毅锋立即决定再次出手,承包了这家面食店。通过改善管理和菜品质量,这家面食店很快也扭亏为盈。
在这期间,陈毅锋还通过成立的“广苍实业有限公司”来操作这些收购和扩张活动。
虽然他的姐夫梁耀榕名义上是公司的经理,但实际上陈毅锋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者。随着“广苍实业”的不断壮大,陈毅锋在深圳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强。
1985年,陈毅锋又一次显示了他的商业洞察力,通过“广苍实业”在人民桥小商品市场对面开发了30间布料批发市场。
1986年,陈毅锋再接再厉,开发了全国第一条食街“南塘汇食街”。南塘汇食街成为深圳乃至全国的焦点,吸引了众多食客和游客,业绩持续看涨。
1989年,东门老街的改造和拆迁提供了另一个机会。陈毅锋没有错过这一机会,他抢占了所有临时铺位,并将它们出租。他的每月租金收入暴增至2000多万元,一年的总收入高达两亿多元。
冠丰华公司的崛起
1993年,陈毅锋在深圳的商业版图已经初具规模,他成立了冠丰华公司。
公司成立后,迅速扩展了业务范围,尤其是在房地产、商铺管理和租赁等领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公司从一开始就采用特殊的管理方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保安团队的扩充。
最初,这些保安主要负责维护公司产业的安全和管理商铺秩序,但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保安团队的规模迅速扩大,到鼎盛时期,其人数甚至达到400多人。
这些保安并不是普通的安保人员,他们的管理风格异常强硬,甚至在很多情况下直接介入公司利益相关的纠纷,成为冠丰华处理外部冲突的“工具”。
1995年,冠丰华的保安行为引发了两起备受关注的暴力事件,这些事件让外界看到了冠丰华公司的强硬手段。
第一起事件发生在1995年4月,冠丰华保安团队与深圳罗湖东和公司的民工之间发生了冲突。
当时,两家公司因为某处地块的施工权产生纠纷。东和公司的民工在现场施工时,冠丰华的保安认为对方侵占了公司利益,随即带人到场干预。
多名民工在这次事件中被打伤,而冠丰华保安则并未受严重影响。事后,这起冲突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但因冠丰华在当地的影响力,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同年12月,冠丰华再次因利益争端爆发了一场更大的冲突。
这一次,冲突的焦点是通往深南东路的一条人行道的使用权。这条人行道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两家公司都希望控制这片区域,以便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商业利益。
冠丰华的保安团队再次出动,这次他们人数更多,携带铁棒和水管等工具,与对方公司的职工发生了激烈的肢体冲突。在这场暴力冲突中,对方公司多名职工受伤,有些人伤势严重,甚至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1997年,陈毅锋在深圳商界的地位已经十分显赫,但他的公众形象却远超普通企业家。
尽管冠丰华公司因多起暴力事件而备受争议,陈毅锋却通过另一种方式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在当年的第二次全国自强模范暨扶贫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上,他凭借冠丰华公司开展的一系列公益活动,被授予“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
随后,他又以个人名义向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捐赠了50万元。这一举动让他在社会上获得了更多的认同,在公众眼中,他是一位既有商业头脑又有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人士。
通过这些善举,陈毅锋获得了大量与政府高层接触的机会。他频繁出现在各类社会活动和公益项目中,与政府官员的关系逐渐密切。
同年9月26日,在第四届全国十大“扶贫状元”评选会上,陈毅锋再度斩获殊荣,成为深圳第一个全国“扶贫状元”。
在获得这些荣誉的同时,陈毅锋对外表现出的强硬作风丝毫没有减弱,甚至更加底气十足。在公司内部,冠丰华的管理仍旧以高压和强硬著称,保安团队在各类冲突中频繁出现。
1997年,冠丰华的保安团队与城管人员的冲突,他们使用了惯用的暴力手段。
这场冲突起因于冠丰华的一处建筑被城管认定为违章建筑,城管人员试图进行强制拆除。消息传到冠丰华后,大批保安迅速聚集,直接对城管展开了围攻。
城管人员人数占劣势,多人在混乱中受伤。
这次事件后,陈毅锋没有因为负面舆论有所收敛,反而高调召开了一场表彰大会。
他公开表扬参与围攻的保安,并用奖金激励表现突出的两名保安,其中一人获得3万元,另一人获得2000元的奖励。
陈毅锋称,今后凡遇到类似事件,公司所有保安必须第一时间冲上去,绝不能后退,否则将面临减薪或直接被辞退。
他亲手写下“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十个大字,并宣布这句话将成为冠丰华公司的“创业原则”,正式写进公司的章程。
据一名曾在冠丰华任职的保安透露,他们的日常工作不仅包括普通的安保任务,还需随身携带钢管,甚至在未携带钢管上岗时会被直接扣发工资。
这样的规定,让冠丰华的保安逐渐演变为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行动模式远远超出了一家普通公司保安的范畴。
2004年,冠丰华的暴力行为愈发引人注目,最终引发了深圳警方的全面调查。1月,一名普通民警在东门大世界商场购物时,因与商场保安发生争执,遭到多名保安的围殴。
3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正式成立专案组,对冠丰华公司展开全面调查。调查过程中,警方陆续掌握了大量证据,包括公司保安涉及的多起暴力事件,以及陈毅锋个人的违法活动。
在收集充分证据后,警方展开行动。4月9日上午10时,陈毅锋在广州市白云山麓一处部队宾馆被成功抓捕。
2005年4月13日,经过长时间的侦查和取证,检方正式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等九项罪名,对陈毅锋及其冠丰华团伙的25名成员提起公诉。
5月17日,罗湖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冠丰华案。庭审一开始,陈毅锋及其余24名被告均当庭否认指控,声称自己并未参与或指使任何犯罪活动。
陈毅锋更是坚称,他在调查期间遭遇了警方的刑讯逼供,其口供并非自愿。此外,2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也为其作了无罪辩护,试图推翻检方的指控。
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证据的庞杂,第一次庭审持续了整整7天。
期间,检方逐一列举了冠丰华团伙在深圳多年来的种种犯罪事实,包括组织暴力行动、非法控制商业资源、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并通过大量的证据链条证明这些罪行与陈毅锋有直接关系。
辩方从程序漏洞和证据链不足入手,为被告减轻罪责,庭审期间多次延长至深夜。
经过数月的审理和证据整理,9月1日,罗湖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庭宣判当天,案件吸引了众多媒体和旁听人员,法院外也聚集了大量群众。
审判长用135页、共计6.7万字的判决书对冠丰华案进行了全面阐述。这份判决书创下了罗湖区法院建院20多年来最长判决书的纪录,仅宣读法院认定部分就耗时一个半小时。
法院最终认定,冠丰华团伙多年来组织并实施了多起严重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陈毅锋作为团伙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罪责最重。
法院判决陈毅锋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他多项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大量非法所得。其余24名被告也被判处不同刑期。
参考资料:
[1]吴奉彬,深蓝.第一黑帮[J].商界,2004(7):42-44
来源:悠楠聊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