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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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但是约定了4个月的试用期。想问,我可否向公司索赔?
解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可以要求公司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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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解答:下述情形可供参考:(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务人配偶分享投资经营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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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的股东为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而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可否认为股东已经完成了关于其与公司之间财务独立的举证义务?
解答: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举证证明其与公司之间财产互相独立,在无法证明或者事实状态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承担不利后果。在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施行前,2018年修正的《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特别规定了一人公司的法定审计义务。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了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的编制会计报告义务,即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人公司股东提交审计报告以证明与公司不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颇为常见。对于个案中的审计报告是否能够证明一人公司与其股东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不能一概而论,应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报告。一方面,该报告是一方当事人单方形成的报告,且并非专项审计,证明力具有局限性;另一方面,如果作出审计报告的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则该审计报告具有严肃性,如内容存在虚假或不准确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将可能面临追责。故审计报告是具有较强参考价值的证据。因此,如一人公司的股东为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而出具相应审计报告的,法院可提示债权人对审计报告进行全面核实,并就其内容是否能够证明一人公司财产独立发表意见。法院应当结合各方意见、审计报告作出的主体、是否有保留意见、覆盖的时间和内容等对审计报告作合理审查,从而判断该一人公司是否存在独立、规范、完整的财务制度。若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仍不足以证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财产独立,或发现审计报告的内容存在疑点,可责令股东继续举证或者申请专项财务审计以补强证据。既不能仅因当事人形式上出具了审计报告而直接推导出公司与股东之间财产必然独立的结论,也不能完全忽视审计报告的严肃性和证据价值,作出“凡一人公司的股东必须申请专项财务审计”的简单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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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婚后长期网上打赏女主播,耗资不菲。想问,如果他提起离婚诉讼,我可否主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他应当少分?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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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诉至法院,诉讼中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是否能够据此判定合同解除?
解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履行情况发生争议,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对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主张合同已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期间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如果有证据证明主张合同已解除的一方在诉前虽然享有合同解除权,但并未依法行使,而是接受了对方逾期履行行为且未提出异议,则应当视为其已接受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合同并未解除,仍在履行之中。在诉讼过程中,该方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故其在诉讼程序中实施的该行为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其有关合同已经解除的主张,人民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予以支持。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
金玮律师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 | 丁逸峰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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