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一审认为,被告人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
4月10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 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
一审认为,被告人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
一审判决:被告人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 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
一审认为,被告人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
一审判决:被告人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宣判后,宋雨明、刘某辰均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学校作为文明的摇篮,肩负着培育未来社会栋梁的重任,而教师,则是这一摇篮中文明礼仪的精心培育者与积极传播者。教师的言行举止,无不具有鲜明的示范性,他们不仅在校内是学生学习的楷模与榜样,引领着学生的一言一行;在社会上,其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的形象与风度,更应成为各行各业所敬仰与学习的示范和标兵。
宋雨明身为教师,却因一时冲动,对学生实施了伤害行为,这不仅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更损害了教师群体的整体形象。此案例深刻提醒我们,教师礼仪的规范与遵守,绝非小事一桩,它关乎着学生的健康成长,关乎着教育事业的崇高使命,更关乎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教师文明礼仪规范
教师日常礼仪
衣着整洁庄重得体,符合职业特点,仪表端庄大方,发型简洁,颜色适宜,不佩戴款式夸张的饰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以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日常交往中,教师应真诚友善,说话态度亲切,用语礼貌,以和蔼可亲的态度赢得学生与家长的尊重与信任。
在校园内外遇到同事、来宾等,应主动微笑点头示意问候,轻声慢步,自觉礼让,以展现教师的谦逊与风度。
办公室内,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礼相待,言行得体。同时,保持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与学生、家长相遇时,应面带微笑,礼貌回应学生的问候,与学生沟通时态度亲切、平等交流,与家长沟通时态度平和、注重解决问题,以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与家校关系。
尊重学生人格,真心关爱学生,以和蔼的态度、和善的语言与学生交流,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与关怀。
教育学生时,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鼓励少批评。若对学生有误解或错误批评,应坦诚向学生致歉,以赢得学生的理解与尊重。
对学生的过失要耐心开导,不轻易告知家长,更不得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自尊心。
集会时,教师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手机关闭或静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宜。升旗仪式时,应行注目礼,神情庄重、精神饱满,以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与集体荣誉感。
网络交往中,教师应牢记自己的身份与职责,文明用语、尊重他人,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工作时间不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与职业操守。
衣着整洁庄重得体,符合职业特点,仪表端庄大方,发型简洁,颜色适宜,不佩戴款式夸张的饰物,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以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日常交往中,教师应真诚友善,说话态度亲切,用语礼貌,以和蔼可亲的态度赢得学生与家长的尊重与信任。
在校园内外遇到同事、来宾等,应主动微笑点头示意问候,轻声慢步,自觉礼让,以展现教师的谦逊与风度。
办公室内,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礼相待,言行得体。同时,保持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宜,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与学生、家长相遇时,应面带微笑,礼貌回应学生的问候,与学生沟通时态度亲切、平等交流,与家长沟通时态度平和、注重解决问题,以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与家校关系。
尊重学生人格,真心关爱学生,以和蔼的态度、和善的语言与学生交流,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温暖与关怀。
教育学生时,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鼓励少批评。若对学生有误解或错误批评,应坦诚向学生致歉,以赢得学生的理解与尊重。
对学生的过失要耐心开导,不轻易告知家长,更不得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自尊心。
集会时,教师应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手机关闭或静音,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宜。升旗仪式时,应行注目礼,神情庄重、精神饱满,以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与集体荣誉感。
网络交往中,教师应牢记自己的身份与职责,文明用语、尊重他人,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工作时间不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与职业操守。
礼仪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系统教育工程。教师的文明礼仪风范不仅是个人素养的体现,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基础。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教师礼仪教育渗透于一日生活中,能有效促进师生良好礼仪品格的形成。对积极弘扬传统礼仪教育精华,打造知礼、守礼、践礼的文明校园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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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