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发挥李梦阳文艺奖激励和导向作用,不断推进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庆阳市李梦阳文艺奖评奖办法》规定,现将庆阳市第十四届李梦阳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充分发挥李梦阳文艺奖激励和导向作用,不断推进全市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庆阳市李梦阳文艺奖评奖办法》规定,现将庆阳市第十四届李梦阳文艺奖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十四届李梦阳文艺奖作品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5月20日;各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材料初审、申请复审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市李梦阳文艺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于5月下旬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6月份组织开展评选。
二、申报范围、条件和奖项设置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市专业或业余文艺团体、研究单位和在我市工作、生活的作者创作、生产的文学作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文艺类丛书专著、报告文学集、诗歌集、散文集、文艺评论集)、影视剧(包括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微电影)、舞台剧、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摄影作品,以及具备参评条件的其他文艺作品,均可申报评选。
(二)参评条件
1.文学类作品。在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以及网站正式刊发、出版的文学作品、文艺著作。
2.影视剧类作品。在国家批准的县(区)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影视机构正式播映的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及专题文艺作品。
3.舞台剧类作品。由县(区)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批准,正式公开演出的各类舞台剧作品。
4.音乐舞蹈类作品。由县(区)以上宣传文化部门批准,正式公开演出的音乐、舞蹈、民间文艺作品。
5.美术类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获奖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或在国展中展出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三)奖项设置
李梦阳文艺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具体等次和数量根据各门类申报作品质量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报市李梦阳文艺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申报程序
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组成作品申报联合受理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征集和材料初审;市委宣传部受理经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参评的申报材料,负责材料复审。
县(区)委宣传部受理本县(区)申报材料;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受理市直各单位、中省驻庆单位或个人申报材料;市教育局受理省属高校及市直教育系统的申报材料;市文联负责受理市级各文艺家协会所属会员、业余和无固定工作单位文艺创作人员的申报材料。每件申报作品只能向一个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多头、多次申报的仅以一次申报对待。市委宣传部不直接受理未经初审的申报材料。
县(区)委宣传部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照材料规格要求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加注推荐意见、填报参评作品统计表,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进行复审和专家评审,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退还。推荐报送时间为:5月21日上午:正宁县、华池县,下午:镇原县、环县;5月22日上午:合水县、庆城县,下午:宁县、西峰区;5月23日上午: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局,下午:市文联。
四、申报材料
每位作者同一个门类限报一项;合作作品,可共同申报,也可由作者之一单独申报,单独申报须提供共同作者意愿的证明材料;与外市作者合作的作品,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并提供合作作者授权书。著作权属有争议的作品,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作品须填写《庆阳市第十四届李梦阳文艺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5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提交作者身份证明、艺术简历等资料一式5份。《申报表》须A4纸双面打印,光盘(或U盘)上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已获奖的申报作品,须同时提供参展(演、播)或获奖凭证原件,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材料规格如下:
1.文学类作品。①在国家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出版物5册(套);②作品出版情况(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再版情况、社会反响等)或发表情况(刊物名称、发表时间、转载情况、社会反响等)说明;③在国家批准的省级以上正规网站刊发的作品,须提供刊发证明及相关图文资料一式5份。
2.影视剧类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盘一套);②作品梗概、文字脚本及播映情况说明(播映时间、场次、投入、收益、社会反响等);③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发行、播放、收入证明等。
3.舞台剧类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盘一套),附文字脚本打印稿5份;②演出情况说明(演出时间、地点、场次、投入、收益、社会反响等);③由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场次、收入证明等。
4.书法类作品。①作品参展图册或作品10寸照片一式5份;按一作品一册(片)分类排序编号;②作品文字说明、展览及专业报刊刊发情况介绍(主办单位、报刊名称、展览时间、社会评价等)一式5份;③省级获奖或国展入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5份。
5.美术类作品。①作品参展画册或作品10寸照片一式5份;按一作品一册(片)分类排序编号;②省级获奖或国展入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5份;③作品主题立意、创作构思及其他有关情况说明(主办单位、报刊名称、展览时间、社会评价等)一式5份。
6.音乐类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盘一套);②曲谱(歌曲和民族器乐作品为简谱),作品文字说明和创作、制作、演出、播放情况(作品立意、表现手法及演出投入、受益、社会反响等)一式5份;③合作者的授权书及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7.舞蹈类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份(或U盘一套);②演出、播放情况证明(演出时间、地点、场次、投入、收益,社会反响等);③作品创作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8.摄影类作品。①10寸样片5张;②省级获奖或国展展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5份;③创作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五、评选规定
1.李梦阳文艺奖评审工作根据《庆阳市李梦阳文艺奖评奖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审小组成员从全市文艺人才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奖工作严格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评审回避制度。
2.评审采取专家个人审阅、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市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表彰奖励。
3.参评单位、个人应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申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实和违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所获奖项、罚没奖金等处罚。
六、联系方式
西峰区地址:西峰区九龙路28号区委南楼241室,邮编:745000,联系人:任家瑶,联系电话:0934-8213664;
庆城县地址:庆城县安化路1号庆城县委县政府统办楼605室,邮编:745100,联系人:侯菲、赵梓伊,联系电话:0934-3222230;
宁县地址:宁县宁州一路7号宁县新区集中办公区1号楼1014室,邮编:745200,联系人:弥亚娟,联系电话:0934-6622514;
镇原县地址:镇原县城关镇原州中路33号县委328室,邮编:744500,联系人:贺润平,联系电话:0934-7121328;
环县地址:环县环州路41号县委后楼211室,邮编:745700,联系人:叶红艳,联系电话:0934-4421446;
华池县地址:华池县柔远镇中街6号县委统办楼102室,邮编:745600,联系人:高庆国,联系电话:0934-5121151;
合水县地址:合水县古象西路党政统办楼702室,邮编:745400,联系人:张关宏,联系电话:0934-5521377;
正宁县地址:正宁县城西街10号县委122、101室,邮编:745300,联系人:张娟、燕超,联系电话:0934-6121212;
市文联地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三号统办楼)718室,邮编:745000,联系人:李强济,联系电话:0934-8665523;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址: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三号统办楼)904室,邮编:745000,联系人:冯薪蓉;联系电话:0934-8213318;
市教育局地址:西峰区董志塬大道76号办公楼515室,邮编:745000,联系人:申正罡,联系电话:0934-8685078;
市委宣传部联系人:文化艺术和电影科李玟潼,联系电话:0934-8215736。
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
2025年4月7日
来源 掌中庆阳
来源:大美合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