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普陀区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网络犯罪案件 检察履职协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检察情况通报》,并介绍典型案例。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日前,普陀区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网络犯罪案件 检察履职协同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检察情况通报》,并介绍典型案例。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通报显示,2021年至2024年,普陀区检察院共审查起诉网络犯罪案件1098件1806人,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特征,涉案罪名日趋多元,既有针对信息网络的犯罪,又有利用信息网络的上下游关联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
犯罪形态迭代升级
依托网络直播、金融科技等新兴业态吸引,传统犯罪向网络空间加速转移,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盘根错节。
2
犯罪手段呈现技术化趋势
犯罪过程中使用匿名通讯、加密软件、虚拟货币、AI虚拟人等,犯罪手法持续翻新,手段交织类犯罪呈多发态势。
3
犯罪模式呈现跨境化、链条化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境外,链条长、分工细且易滋生关联犯罪。
4
数据安全风险加剧
通过“撞库”、网络“爬虫”获取企业数据,“内鬼”泄露、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不时出现,行为呈现隐蔽化趋势,常以“技术服务”“合理授权”等名义实施,企业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日益凸显。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普陀区检察院持续深化网络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高质效办好网络犯罪案件,强化全链条依法惩治,惩防并重、惩治并举,积极探索网络检察综合履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检察官办理网络犯罪案件
01
维护网络安全
充分发挥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全链条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犯罪。
检察官进社区开展反诈普法
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犯罪,针对疑难、复杂、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专家辅助办案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有效引导电子数据的现场提取、固定保管、远程勘验等工作,织密犯罪指控证据链,有力办理了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
全链条打击买卖“两卡”、网络工具账号等关联犯罪,在办理一起7人犯罪团伙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案时,针对其中一名被告人参与时间短、未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但提供银行账户为该团伙收付大额人民币资金的行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02
净化网络生态
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协同推进网络空间综合治理。
该院副检察长朱铁军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市、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受邀现场观摩庭审
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力度,在起诉3名非法截留、售卖实名制电话卡的被告人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升行业安全治理水平。围绕办案中发现的某通讯公司员工违规开卡导致实名手机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的情况,向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等乱象,严惩“按键伤企”,办理知名财经博主网络敲诈勒索案,聚焦自媒体行业开展普法宣传、释法说理等,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构建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领域安全屏障,联合区行政单位、互联网企业共同设立全市首家政检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络站”。
03
护航数字经济
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和规范数字技术、数字产业和数字市场。
市检察院、市版权协会、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发布《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指引》
加强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办理全国首例故意避开技术措施型侵犯著作权案,联合发布《企业数字版权技术措施保护指引》,支持健全版权保护体系,促进技术应用与风险提示,强化知识产权全周期保护,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依法平等保护数字经济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理利用非法程序破坏手机商店正常支付充值系统为游戏APP代充值等案件,重点打击程序工具的开发者、提供者,切断网络游戏代充值黑灰产业链源头。结合办案向网络游戏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并指导涉案游戏公司行使权利,挽回经济损失。
案例发布
案例一
网游代充值黑产致知名游戏APP被下架
2021年,某游戏公司旗下多款知名网络游戏突遭应用商店下架,公司因此蒙受经济损失。经调查,原来有人利用技术手段为应用商店内的游戏APP进行代充值,导致游戏公司服务器出现大量异常充值行为,触发平台风控机制,游戏被迫下架。
代充值是如何实现的?干扰正常的支付过程的“黑手”是什么?案件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这场风波的背后,竟然牵涉一整条游戏代充黑灰产业链。
“某牛”入库、出库程序是一款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可以破坏网络游戏APP与手机应用商店的正常支付充值交付过程,通过拦截和获取支付成功的“凭证”数据、获取APP的充值数据和增加APP内的充值道具(余额)等,干扰APP充值系统的正常运行。
被告人杨某在租赁的服务器中搭建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某牛”程序授权管理平台,不仅自己利用该程序为游戏玩家代充值牟利6万余元,还通过微信群等渠道以月租、年租的形式向彭某、邱某(另案处理)等人兜售该程序使用权,非法获利40万余元。彭某、邱某则通过购买大量手机和ID账户,利用上述程序大规模为玩家手机内的游戏APP进行代充值,并从中非法牟利。
杨某到案后利用网络犯罪隐蔽特性提出诸多辩解。检察官全面审查证据材料,梳理出犯罪行为涉及大量虚拟账号,程序搭建、出租出售、使用等多个犯罪环节后,搭建证明体系,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重现还原客观事实。从扑所迷离的事实和海量的电子证据中调取到的关键信息进行数据恢复和比对,精准锁定被告人身份。
为掌握“某牛”程序的具体功能、运行逻辑,准确把握犯罪行为的定性,检察官先后多次至鉴定部门进行沟通,实地模拟演示“某牛”程序运行过程,逐步分析代码运行逻辑,切实把握该程序本质特征,准确适用罪名。
最终,普陀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杨某提起公诉。2023年5月,法院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案件办理的同时,普陀区检察院指导企业依据起诉书、判决书依法行使企业权利,最终挽回企业在应用平台待结算收益1亿余元,游戏APP也被重新上架运行。与此同时,普陀区检察院发出网络游戏企业风险提示,提示与游戏企业相关的包括游戏代充、代退、游戏外挂、代练等在内的外部风险,以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职务侵占等在内的内部风险,引导企业通过完善技术漏洞、引入第三方技术工具等方式增强防黑产技术。
案例二
老人实名电话卡成电信网络诈骗“帮凶”
2022年,以“××2”开头的诈骗电话在全国各地频频响起,同一号段关联的诈骗案接连爆发。令人意外的是,这些号码并非虚拟号,竟然都是某通信公司真实用户注册的“实名”号码。
经查,这些号码源头来自外包维修工黄某、马某。二人利用上门维修服务之便,以“完成公司指标”为由诱导老年客户办理多张电话卡,通过谎称回公司备份、或电话卡丢失为由私自截留其中部分电话卡非法转卖。短短一个多月,黄某、马某就私自截留了50余张电话卡出售给刘某,非法获利18000余元。刘某收购上述电话卡后加价再卖给其上家从中获利。其中10余张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2024年5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黄某、马某、刘某提起公诉。依法提出从业禁止,建议法院禁止黄某、马某继续从事与电话卡相关联业务。同时,针对三人非法截留、售卖实名制电话卡的行为,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要求三人赔礼道歉。同年7月,法院分别判处黄某、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三人均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致歉。
维修人员为什么有开卡资格?该做法是否存在漏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了本案中存在违规开卡的行为。为了完成推广任务,通信公司将部分开卡权限下放至外包维修人员,通过手机软件即可在客户家中成功实名认证并开通手机号。根据调查,公司疏于管理,维修员工直接参与业务推广工作,在客户家开卡,难以核实开卡人真实身份、其对电话卡的实际需求,进而导致大量空白电话卡处于“监管盲区”。使这些电话卡成为诈骗“帮凶”。
为此,检察机关向相关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要求严格管理开卡软件接入权限,堵塞空白电话卡监管漏洞;督促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范开展用户实名登记及反诈培训;针对老年用户群体特点,实地走访督促落实适老化安全措施;通过推动企业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涉案信号终端业务流程。
市人大代表
普陀区检察院在网络案件的办理中体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司法担当,不仅全链条打击犯罪,更在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护航数字经济中展现了检察履职的综合效能。 建议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犯罪预防,针对老年人等易受骗群体,联合社区等建立常态化的反诈宣传机制,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来源:上海检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