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筹拍AI大电影《山海奇镜》,其使用“GPT生成图片+runway图生视频”制作出第一版后,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咨询讨论,然后使用PixVerse等AI工具通过编辑、剪辑后完成《山海奇镜》预告片;这段不到两分钟的预告片里出现了各类奇珍异兽,融合了《山海经》等多种电影、图片元素生成视频;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1)完全复制使用了原告预告片的文案、配音、音乐,且2)通过AI工具对原告作品的镜头逐一重绘并复现,无论是镜头内容、形象造型、色彩搭配、画面布局等整体视觉效果,还是画面局部细节特征,均与原告作品具有高度相似性及对应性,属于抄袭;3)声称该作品为其原创,未标明其作品来源,也没有保留原告的相关署名。原告认为自己基于明确的选题及创作需要,使用PixVerse等AI工具通过编辑、剪辑后完成涉案视听作品,合法享有该视听作品的著作权,被诉行为侵犯其信网权、改编权、署名权等著作权权利。摘要:原告筹拍AI大电影《山海奇镜》,其使用“GPT生成图片+runway图生视频”制作出第一版后,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咨询讨论,然后使用PixVerse等AI工具通过编辑、剪辑后完成《山海奇镜》预告片;这段不到两分钟的预告片里出现了各类奇珍异兽,融合了《山海经》等多
北京互联网法院2024年5月15日首次开庭审理该案,目前还没看到最新进展。后续看到判决书我们再来分析。
参考:知产前沿公众号2024年5月15日《全国首例“AI视听作品侵权案”将开庭 原告称侵权作品高度相似索赔50万元!》
据媒体报道,小红书2023年3月筹建独立的AI大模型团队,内部亦有多个部门推进AIGC落地项目,4月上线一款名为“Trik”的AI绘画工具,7月上线可AI一键生成配图的“此刻”功能。
不知道是不是为收集、利用训练数据做准备,平台协议也同时进行更新,在“4.2用户内容及信息授权”增加要求用户授权“制作派生作品”、“将(用户)内容纳入其它作品”等权利,并表示协议变更生效后,用户继续使用小红书平台就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相关条款被视为“霸王条款”、引发热议。
第4.2款约定用户将“授予小红书公司免费的、不可撤销的、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包括:存储、使用、传播、复制、修订、改编、汇编、出版、展示、翻译、表演用户内容或制作派生作品,以已知或日后开发的形式、媒体或技术将内容纳入其它作品,再许可第三方按照前述方式使用的权利”。
第7.2款约定“本协议变更生效后,如您继续使用小红书平台,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小红书平台。”
2023年7月底,有画师在小红书平台指责官方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用户作品拿去训练AI(Trik AI),并以自己的作品《夸父追日》《高辛创造万物》为例列出证据。随后有多个画师在微博晒出证据,同样表示自己的作品被小红书平台拿去炼AI模型。一时间,“小红书偷用户作品炼AI模型”引发热议。
一年后的7月,#作者联合抵制番茄小说AI协议#话题也引发热议。据蓝鲸新闻报道,有不少网文作者发帖称,番茄小说签约协议中增加了“AI训练补充协议”,要求作者同意把作品“喂”给平台的AI,用于内容开发。与此同时,不少作者也在与番茄小说同属字节系的AI软件豆包中发现了自己的“大纲”……
2023年8月1日,有用户在平台发起抗议活动,通过删图、转平台等方式抗议小红书用画师作品训练AI。
2023年11月底,四名插画师在微博发布维权最新信息,表示已立案起诉小红书主体公司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红书Trik软件主体公司伊普西龙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正在等待开庭。
从现有公开信息看:
原告均为小红书平台注册用户,注册账号后长期发布其创作的绘画作品,因发现有用户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了带有明显模仿原告作品痕迹的图片,这些用户均表示这些图片系通过Trik软件创作,将三被告诉至法院;原告认为根据涉案AI绘画用户协议、宣传推广资料可认定其为北京某科技公司、上海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二)及某内容分享平台运营者(以下简称被告三)三被告共同开发运营,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刚才搜了一下,到现在还能看到很多种草贴称“小红书上线的一款名为’Trik’的AI创作应用”、“小红书Trik AI”……。)原告主张三被告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将原告作品用于训练AI模型并商用,远超合理使用范畴,构成著作权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在AI模型中使用原告作品、剔除模型中与原告作品相关的学习成果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理由是:原告均为小红书平台注册用户,注册账号后长期发布其创作的绘画作品。原告发现有用户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了带有明显模仿原告作品痕迹的图片,这些用户均表示这些图片系通过Trik 软件创作。
原告认为:1)被告抓取原告作品输入AI模型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
2)涉案AI绘画软件提供原告作品与其他图片杂糅、混合产生新图的技术服务,侵犯了原告的改编权;
3)被告行为还侵犯了原告的作品作为物料训练AI的权利。
原告还提出被诉行为已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因为:“涉案AI绘画软件习得原告作品的绘画风格后,’一键生成’的大批量图片可以轻松替代原告一笔一划绘制的作品,残酷挤压原告依托其作品获得收益的空间,对原告作品未来的市场造成毁灭性打击。”2024年6月20日,法院在线开庭审理该案。
被告一、二辩称被诉行为不构成侵权,理由是:
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与涉案AI生成图片不存在实质性相似;被告大模型训练行为即使使用原告作品亦应构成合理使用;被告尽到了提示义务。被告三辩称:
被告三客观上没有向被告一、二提供诉争美术作品,没有实施任何涉案争议行为,和其他被告各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原告只是以小红书用户协议条款为切入点,推测被告三将原告发布在小红书平台的作品提供给被告一、二,该主张无事实依据;小红书用户协议是内容分享平台常见的通用条款,本身不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也不存在原告主张的目的或情形;这里有个背景是小红书曾修改过一次用户协议,在其中增加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同意将其发布内容用作训练数据的内容,当时引发很大争议。
其他平台也有同类条款,原告也接受了其他平台的同类条款,在其他平台上传作品甚至提供原图下载,小红书平台中的内容不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后续宣判再来学习。
36氪公众号2023年5月7日发布的《小红书布局大模型:多媒体算法负责人牵头、上线AI绘画应用|Long China 50独家》
来源:Yunfan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