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与言论的边界何在?“胖东来”起诉批评者,学者宋清辉:将死磕到底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07 12:31 1

摘要:河南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宣称:拟对经济学家宋清辉提起诉讼,指控其发表的“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得蠢货者得天下”等言论,涉嫌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且称索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河南知名零售企业“胖东来”宣称:拟对经济学家宋清辉提起诉讼,指控其发表的“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得蠢货者得天下”等言论,涉嫌损害了企业品牌形象,且称索赔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此后,宋清辉则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表“严正声明”回应称:

“于东来是人不是‘神’,自媒体造神运动该停歇了。”

“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也容不下哪怕一点儿质疑,动辄起诉这、起诉那,这分明是无赖企业行径,更是河南企业界的耻辱”。

“一家至今走不出河南一隅之地的小企业主,竟然能够有如此大的煽动民粹的力量,令人震惊。今天企业主于东来敢明目张胆地乱搞说真话的人,明天他可能就敢针对整个国家,我必须与这一小股‘邪恶势力’殊死搏斗”。

“1、我行使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我……言简意赅几句话,指出的是一种企业流量乱象,即一家河南企业主如何通过刻意、精巧地制造流量噱头变现,转移经营压力,以期谋求更大的利润空间,为己所用。因此,完全不存在任何贬损名誉的行为。若胖东来无理取闹,我将积极反诉、斗争到底”。

“2、我坚持认为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其之所以能够‘活’到现在,与其创始人于东来刻意制造的流量乱象密不可分,例如公开干涉员工私生活等等,其目的无非就是想把汹涌流量噱头,转化为源源不断的人流、现金流,这不是一家正常企业所作所为,更是不务正业的表现。这是在消费宝贵的媒体资源、消费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的信心,可惜许多网友看不到这一点”。

“3、我将以一己之力与胖东来于东来刻意制造的流量乱象对抗,为净化社会风气做出自己的贡献”。

“4、于东来初中没毕业,不会跟他一般见识,我看不起这种整天抛头露面、刻意迎合民粹的小企业主。前几年,我批评华为,华为不但不计前嫌,而且还邀请我参观华为,企业度量,与企业家任正非的胸怀相比高低立判”。

“5、一个正常健康的社会不能够只有一种声音,专家学者存在的价值就是批判,就是探寻真相。我国是言论自由的国家,决不会容忍一个一隅之地的企业钳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

“6、敬告各位媒体朋友:客观公正是生命,我从不偏激,但面对河南小企业主的公然挑衅行为,只能以暴止暴,以偏激对偏激,正本清源,激浊扬清”。

……

企业要维护品牌形象权,学者欲维护言论自由权——两权主张的激烈碰撞之下,我们首先当须厘清权力的边界所在。

那么,作为学者、经济学家的宋清辉,其对于胖东来这家企业的批评,有没有逾越言论自由的界限呢?

他批评“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且不管这是否符合事实,也仍都算得上是一己之见、个人观点的表达。

则对于企业及企业家而言,当然应抱以必要的容忍、宽厚之心,能允许不同声音和观点的评价存在。

所以,面对学者类似学术观点的个人表达,当然不应随意上升到损害企业信誉及形象的“高度”,否则,以后或就没有人敢于评说企业的经营问题了。

显然,我们无论再怎么尊重企业的发展,也不能说企业都因此戴上了“免死金牌”,不能让人评说与批评了。

胖东来对此的回应,值得称道的正确之道,显然应是主动阐明自身企业的真实核心价值——比如,企业员工的高薪酬;产品质量的高质量维护;为国家提供更好更高税收回报等,这些才是刺喉于宋清辉等批评者们的致命一击!

另外,宋清辉的“得蠢货者得天下”等言论,确实有过火之嫌——这类鲁迅式、柏扬式、李敖式的辛辣表达方式,确实有逾越法规之嫌,但这样的语句,是否真如一些人所称是“地域黑”呢?仍有待商榷。

但这很可能会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那么,此时胖东来希望诉诸于法律,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确定这样的言论表达是否违法,当然也是正当且适当的方式。

但依笔者颇为有限的法律常识之直觉,仍感觉法院最终很难因此言,便能为宋清辉“定罪”,最多可能会责令其应注意表达方式,因此要求其道歉而已——胖东来想因此方式带走100万元,估计这笔“生意”黄的可能性,会近乎100%吧!

还有,宋清辉认为胖东来及于东来有流量炒作,以此来拉动生意之嫌——这一点上,应该也不算无中生有的造谣吧?这从胖东来慢慢有变成“网红企业”的走向上,大致还是有脉络可寻的。

比如,胖东来及于东来个人,现在都开始搞网络直播卖货了,怎可能不需要流量呢?

而宋清辉在声明中,所言及的胖东来“公开干涉员工私生活等等,其目的无非就是想把汹涌流量噱头”——这样的批评则就不仅显得很正常,也颇有些道理了!

这从胖东来在公众汹涌而至的批评声音之下,很快就修改了“员工婚恋不得要彩礼;不得让父母买房,否则企业予以处罚”的规定,亦可得以证明——这一逾越和混淆了“群己权界”的道德绑架式规定,显然不合时宜,也有违反常识、道德与法规约束之嫌。

由此可见,宋清辉对胖东来的一些批评意见,其中既有合理之处,也有过火的地方——因此来说,无论是企业维权的胖东来,还是作为学者的宋清辉,当然都有表达各自观点和主张各自权利的自由,但似乎也都有过犹不及之处。

只是,作为企业——资本实力雄厚的一方,是否应具备面对公众批评时的一定宽容度呢?是否应注意打消公众产生的“资本打压言论”之疑虑呢?

此时,作为知名企业的胖东来和知名企业家的于东来,或许应适度考虑这一问题了——作为社会性机构的企业、资本机构等,在主张公共机构权利的同时,还应能保持一定克制定力:不能让企业的维权过度,更不应有异化为“封口工具”之嫌。

就如宋清辉所言,他曾批评过的名企华为,却是采取了邀请这位学者亲临企业考察,用“以和为贵”的方式,获得了更好的企业公关效果。

名企和知名企业家,理当应有一定的承受批评之宅心仁厚,而非一种“店大压客”的居高临下之感。

但对于批评者来说,特别是像宋清辉这样的知名学者,也理当比普通人在表达上更严谨、更专业、更理性,像“蠢货论”这样的情绪化表达,还是要慎之又慎为好。

言论自由,也有边界,不能逾越了法律的界线,否则,皆有掉入违法泥坑之虞,更为因此毁坏了公共讨论的根基所在。

虽然胖东来自走红以来,既伴随着极高的赞美之声,也仍不乏批评之音——这一现象本身,其实,也颇值得于东来及公众们讨论与反思。

于东来曾在一次企业内部会议的视频中说:“在这么肮脏的一个社会里,我们才能守住我们的善良,守住我们的纯洁,守住我们的真诚,能为这个社会保留一份净土!”

于东来这一句“在这么肮脏的一个社会里……”之表达,其实很值得人高看他一眼,这其实也说明了一点:我们的社会,始终是一种不完美的存在。

那么,在一个本就是“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人世间,无论是于东来,还是宋清辉等所有人,或许,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完美。

那么,如何像于东来所言的“保持一份净土”呢?其中之一,就是要勇于接受批评,但更困难和更难得的则是“自我批评”,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有足够的“雅量”才行!

事实上,个人感觉,宋清辉与胖东来之间的言语冲突,本身并没有多么的不可调和之矛盾。

即便真的到了最后,走到动用法律成本与资源的地步,最后的结果与最终的意义,也主要并不在于法律裁判的结果本身,而是在于让人们因为此案例,更好的明确和厘清了自主维权与自由言论的边界何在!【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来源: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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