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年12月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解读人:中国气象学会科普部高级工程师 张伟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
案例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受表彰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得者谭先杰分享科普创作心得。图/新华社
2024年8月,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对2020年以来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北京青少年网络文化发展中心等195个单位授予“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谭先杰等302名个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表彰与奖励是激励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引导事业和社会良性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我国,无论从科技人才培训,还是项目申请、论文发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各环节,都具备完整的体系,这个体系激励着科研人员投身到科技创新的事业当中。
相较于科学研究,科普在广大科研人员中的受重视程度大打折扣。大多数科学家在完成科研工作后,并没有动力将科研成果转化成吸引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普内容。科学的发展离不开公众的理解与支持,而公众对科学的正确认知,是避免信谣传谣的关键。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群体,兴趣和爱好是他们追求目标的最大动力。向他们开展科学普及,能够激发他们对科学的热爱,吸引更多优秀的后备人才源源不断地投身科学事业,为科学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科普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其激励机制明显滞后。如何激励更多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成为科普的主体,激励科学爱好者投身科普工作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提到的“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正逢其时。这彰显了对科普工作的高度认可,让投身科普事业的群体切实感受到自身的付出收获了尊重与肯定,激励他们在科普之路上步履不停、砥砺奋进,持续为科普事业添砖加瓦。
此外,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这一新举措打开了一扇多元激励机制的大门,是对国家主导的奖励体系的有益补充。社会力量的参与能够带来更多元的奖励标准和视角,涵盖更广泛的科普领域和人才类型,如同涓涓细流汇聚成海,使科普人才奖励体系更加丰富和完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普奖项可以针对特定的科普领域,设立独具特色的科普奖项,为专注于这些细分领域的人才提供专属的荣誉和激励,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这将对整个科普领域的人才生态产生深远影响。它既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价值导向,引导更多科学个体和组织积极投身科普事业,激发他们的科普原创力和工作热情,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吸引更多精通各类特色专业知识的科研人员涌入科普领域。
从激励科普作品创作角度而言,科普作品是向大众传播科学知识的重要载体。当科普工作者了解到,自己在创作优秀科普作品、开发优质科普资源过程中付出的努力能够得到表彰与奖励,这无疑会转化为一股强大的创作动力。这样一来,更多高质量的科普作品将应运而生,持续丰富科普资源的宝库,为大众带来更多接触科学、了解科学的机会。
科普工作是提升全民科学素养、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基石。我们相信,科普事业将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我们更相信,这些科普成果必定会反哺到科技创新的事业当中。(张伟民 中国气象学会科普部高级工程师)
来源:江苏省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