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的一件名为“播撒系统及多旋翼无人机”专利ZL202120548854.9,经合议组审理后认为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自然人“蔡浩”,疑似是国
农业无人机,大疆并不是最早进入的,但是自从大疆进入之后,专利纠纷似乎就未曾间断。
2025年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的一件名为“播撒系统及多旋翼无人机”专利ZL202120548854.9,经合议组审理后认为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无效请求人是自然人“蔡浩”,疑似是国内其他农业无人机的企业使用了稻草人的无效策略,隐藏了真正利害关系人身份。
事实上,这已经是这件专利遭遇的第三次无效挑战。
2022年11月3日,同样是另外一个自然人“沈田甜”发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2023年10月13日,在“沈田甜”又一次的无效挑战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维持了专利权有效。
整体来看,无效请求人在本次成功无效的请求中,合议组采纳了证据1作为最接近最比文件,其与本发明权利要求1的区别主要在于权利要求1限定了“当所述播撒系统连接于所述多旋翼无人机的机架时,所述甩盘的转动平面与所述多旋翼无人机的航向轴的夹角等于0度”,但证据1中甩盘5-2的转动平面与无人机航向轴的夹角为90度,但合议组认为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证据2中给出了技术启示。因此认定该专利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据Frost&Sullivan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约为599.05亿元,我国农业无人机企业市场规模约为12.77亿元,农业无人机在整个无人机市场中占比约为2.13%。
大疆自从2012年推出phantom 1后,很快就在全球无人机消费市场占据了70%以上的份额,成为无人机行业难以撼动的霸主。
其它无人机的玩家纷纷寻找与大疆的差异化赛道。
几乎与汪滔2006年创建大疆的同一时间,此后专注于农业无人机领域的极飞科技的创始人彭斌,离开微软,创建了极飞的前身XAIRCRAFT。
到了2013年,极飞科技的彭斌决定正式进入农业科技领域,并在2015年4月推出第一代植保无人机P20。
但是,大疆很快就在半年后,2015年11月,跟进推出了第一款农业植保无人机MG-1,载荷达到10公斤。
在农业无人机的初期,市场份额主要集中于大疆创新和极飞科技,市场格局再次出现了典型的“二八法则”。
据Frost & Sullivan报告, 大疆创新2020年取得了中国农业无人机市场份额的54.82%,排名第一。极飞科技取得了中国农业无人机市场37.59%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其他农业无人机公司市场份额相对分散,杭州启飞、无锡汉和、江苏数字鹰2020年市场占比分别为2.80%、1.78%、1.14%。
2020年开始,资本也在看好这一领域,极飞科技在2020年11月获得百度资本和软银的12亿元投资,南京拓攻今年初获得1亿元B+轮融资。
2021年,极飞科技IPO在科创板获受理。于是,也成为了大疆最想干掉的竞争对手。
但是,这起涉及大疆的农业无人机专利无效背后的真正身份是否是极飞科技?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
不过,极飞科技的IPO之路并不顺利。在经历一轮上市委问询的答复之后,极飞科技就宣布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
其实,大疆还有另外一件农业无人机的专利曾经被提出过无效挑战,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记录显示,这件名为“农业植保无人机”的专利ZL202022150562.8更是累计被提出了四次无效挑战。挑战者同样是名为“沈田甜”的自然人。
其两次结果与上一个专利在2022年和2023年的结果相同,都是先宣告部分无效,然后宣告维持有效。该专利目前还是处于有效状态。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大疆与这个不知名的幕后竞争对手之间,在农业无人机上的专利较量,还远未结束。
来源:企业专利观察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