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要和胖东来死磕到底,嘲讽于东来学历低,结果自己底裤被扒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06 20:40 1

摘要:河南商超品牌胖东来与其创始人于东来,近期因经济学者宋清辉的尖锐批判陷入舆论漩涡。宋清辉以“言论自由”为旗号,指控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靠流量噱头生存”,甚至以“初中未毕业”贬损于东来个人,引发公众对商业批评边界、企业商誉权与网络民粹主义的激烈讨论。

河南商超品牌胖东来与其创始人于东来,近期因经济学者宋清辉的尖锐批判陷入舆论漩涡。宋清辉以“言论自由”为旗号,指控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靠流量噱头生存”,甚至以“初中未毕业”贬损于东来个人,引发公众对商业批评边界、企业商誉权与网络民粹主义的激烈讨论。

宋清辉的核心论点有三:其一,胖东来缺乏真正的商业竞争力,仅靠“流量炒作”存活;其二,企业利用诉讼手段压制合理批评,系“无赖行径”;其三,创始人学历低、迎合民粹,暗指其经营模式“低端”。

这些指控虽以“揭露乱象”为名,实则充斥着主观臆断与事实混淆。

首先,“核心竞争力”本无统一标准。

胖东来深耕河南市场,以供应链管理、民生商品性价比(如豆腐、馒头等基础品类)及员工福利体系形成差异化优势,正是其扎根区域市场的生存逻辑。

宋清辉以“未走出河南”否定其竞争力,本质是以规模扩张主义绑架商业多样性,忽视区域经济生态的合理性。网友反驳“解决民生痛点即核心竞争力”,恰恰点破其逻辑漏洞。

其次,流量变现是否等同“不务正业”?

在数字时代,企业家个人IP与品牌流量运营已成常规商业策略。从董明珠到雷军,头部企业均借助流量放大品牌声量。宋清辉独将胖东来斥为“流量乱象”,却对同类行为选择性失明,暴露出批判标准的双重性。

更为讽刺的是,其自身通过激烈言辞制造话题,何尝不是一种“流量生意”?

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企业商誉。

宋清辉的言论是否构成侵权,需从两方面辨析:

1、事实陈述与观点表达有何不同?

法律保护公民对企业的合理批评,但要求事实陈述真实、观点表达无恶意贬损。宋清辉称胖东来“无核心竞争力”,若仅为商业模式的学术性质疑,属观点自由范畴。

但若将其包装为“客观事实”传播,并辅以“河南耻辱”“邪恶势力”等情绪化标签,则可能逾越合理边界,构成对商誉的贬损。

尤其是“起诉即无赖”的推理,直接否定企业依法维权的正当性,存在误导公众之嫌。

2、人身攻击与商业批评如何区分?

宋清辉以“初中未毕业”“小企业主”等标签嘲讽于东来,已脱离商业讨论范畴,涉嫌人格侮辱。

《民法典》明确禁止以侮辱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企业创始人的个人形象与品牌声誉高度关联,此类言论不仅侵犯个人权利,亦可能对企业商誉造成连带损害。

胖东来若提起诉讼,关键在于举证宋清辉言论存在“虚假事实”或“恶意贬损”。若法院认定其批评超出合理限度,宋将面临法律追责;反之,若其言论被认定为基于部分事实的合理质疑,则可能受言论自由保护。

宋清辉与胖东来的这场争议,映射出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多重矛盾:

其一,“流量经济”与实体商业的冲突。胖东来被贴上“网红”标签,反映部分人对实体企业转型的认知焦虑——仿佛拥抱流量即背叛商业本真。

其二,地域偏见与民粹情绪的纠葛。将胖东来贬为“河南之耻”,暗含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刻板歧视。

其三,精英主义对草根逆袭的排斥。以学历贬低企业家,本质是知识特权阶层对市场实践中“非正规智慧”的傲慢否定。

宋清辉的“战斗宣言”看似充满正义感,实则陷入了逻辑悖论:

一方面呼吁“社会不能只有一种声音”,另一方面却试图以激烈言辞压制企业方的反驳权利;一方面标榜“净化风气”,另一方面又用学历歧视、地域攻击污染舆论场。

这种“以暴制暴”的对抗姿态,非但无助于理性讨论,反而激化对立,与真正的批判精神背道而驰。

宋清辉的学历问题长期存在争议,其教育背景至今未明确,应该与“知名大学”并无关联‌。

1、毕业院校一直受到公众质疑‌。

宋清辉在多个平台认证为“经济学家”“著名经济学家”,但其公开履历中从未提及具体毕业院校。

面对网友“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五年制大专”的指控,他公开否认与该校有关联,并威胁报警,但始终未晒出任何学历证明‌。在被媒体追问时,他仅模糊回应“大学学历”。

2、学术成果存疑:核心期刊“查无此人”‌。

与主流经济学家通常拥有核心期刊论文、学术专著不同,宋清辉的公开成果仅限于媒体专栏文章,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权威数据库中检索不到其署名论文‌。

这种学术空白与其“著名经济学家”头衔形成反差,加剧外界对其专业资质的质疑。

3、以“学历攻击”双标他人‌。

宋清辉公开贬损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初中没毕业”,却在自身学历争议中拒绝提供透明信息‌。这种对他人学历进行道德评判、对自身背景讳莫如深的态度,暴露出其言论的双重标准。

胖东来之争的本质,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期的必然阵痛。企业需学会在流量时代平衡商业创新与法律合规,公众人物则应恪守批评的底线——尊重事实、拒绝人身攻击、警惕道德绑架。

唯有在法治框架下,让企业敢维权、让批评者有分寸,才能培育健康的社会经济生态。宋清辉若真欲“激浊扬清”,不妨放下“殊死搏斗”的戾气,以扎实调研取代空洞批判。

毕竟商业文明的进步,从不靠骂战推动。

来源:刚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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