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贴士】失业后委托其他单位代缴社保费,存在风险!

B站影视 日本电影 2025-04-05 17:38 1

摘要:有些人失业后担心社保断缴影响医保报销、购房资格等权益,于是选择找其他单位“挂靠”代缴。这种看似便利的社保“挂靠”代缴存在风险!

有些人失业后担心社保断缴影响医保报销、购房资格等权益,于是选择找其他单位“挂靠”代缴。这种看似便利的社保“挂靠”代缴存在风险!

由于“挂靠”社保的缴费基数信息是虚构的,会对参保人社保待遇的申领造成影响,导致无法享受个人权益。社保“挂靠”需提供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会面临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用人单位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挂靠”代缴社保,将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人名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无需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方式代缴可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仅需缴纳养老和医疗险),或在户籍地办理居民社保,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费。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五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8号)第三十二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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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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