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给女主播打赏9.1万元,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却说“不退”!近日,宁夏男子苟某与女主播马某的纠纷冲上热搜。苟某坚称打赏是“结婚彩礼”,女方却反驳“根本不认识他”。法院最终判定:打赏属自愿赠与,无需退还。网友吵翻了:“这算诈骗还是你情我愿?”“以后打赏还能要回
导语
给女主播打赏9.1万元,分手后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却说“不退”!近日,宁夏男子苟某与女主播马某的纠纷冲上热搜。苟某坚称打赏是“结婚彩礼”,女方却反驳“根本不认识他”。法院最终判定:打赏属自愿赠与,无需退还。网友吵翻了:“这算诈骗还是你情我愿?”“以后打赏还能要回来吗?”今天,我们拆解判决书里的关键细节,看看法律如何界定“为爱发电”。
一、事件回顾:两年打赏9.1万,分手后对簿公堂
时间线梳理:
2022年5月:苟某在直播平台认识女主播马某,称对方“直播征婚”,连麦后互加微信;
2022年6月:两人见面,马某提出“先恋爱,2024年结婚”;
2022-2024年:苟某通过微信、直播平台打赏9.1万元;
2024年:苟某发现马某“与多名男子交往”,争吵后被拉黑,遂起诉要求退钱。
法庭交锋:
苟某主张:“打赏是彩礼,结婚没成当然要退!”
马某反驳:“根本不认识他,钱是给平台的,和我无关。”
二、法院判决:为何认定“自愿赠与”?三大关键点
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苟某诉求,理由直击要害:
证据不足:
苟某无法证明与马某存在婚约关系;
打赏记录显示钱款直接进入直播平台,未转给马某个人。
法律定性:
法院认定打赏属“自愿赠与”,类似给街头艺人投币;
彩礼需明确以结婚为目的,且直接交付对方。
平台规则:
直播打赏属消费行为,主播提供表演服务,用户付费支持;
若打赏可随意撤回,将颠覆行业生态。
律师解读:“除非有书面协议证明打赏是借款或彩礼,否则法律难支持。”(北京某律所张律师)
三、网友炸锅:支持VS反对,评论区吵成两派
支持法院派:
@法律小达人:“成年人要为自己的冲动买单,打赏时咋不想清楚?”
@直播从业者:“如果打赏能退,主播们喝西北风吗?”
同情男方派:
@老实人老李:“明显被套路了!主播假装谈恋爱骗钱,该管管了!”
@宝妈小赵:“普通人攒9万多难?法院应该追查资金流向。”
中立吃瓜派:
@吃瓜群众:“一个敢要,一个敢给,这波我站法院。”
四、避坑指南:打赏前必看的3条“保命法则”
从本案可总结出血泪教训:
明确转账性质:
若以结婚为目的赠房、车、现金,务必签书面协议;
微信聊天提到“彩礼”“结婚”等关键词可作证据。
拒绝私下交易:
打赏务必通过平台,避免微信直接转账;
平台记录受法律保护,私账难追回。
留存关键证据:
保存直播录屏、聊天记录(尤其涉及承诺的内容);
定期截图打赏榜单,防止主播删除记录。
真实案例对比:
2024年浙江某案:男子私下转账20万给主播并备注“结婚基金”,法院判决部分返还;
2023年广东某案:打赏后索回被拒,因全部通过平台完成。
五、行业反思:直播打赏如何不再“高危”?
本案暴露直播行业三大隐患:
情感诱导泛滥:部分主播利用“恋爱”“结婚”话术诱导打赏;
资金流向模糊:用户以为钱给主播,实则平台抽成高达50%;
维权成本过高:普通人难举证,最终“认栽”居多。
专家建议:
平台应设“冷静期”,大额打赏24小时内可撤回;
主播需实名认证,禁止虚假人设诱导消费;
政府加强监管,严打“情感诈骗式”直播。
结语
苟某的9万元“打赏彩礼”纠纷,给所有人上了一课:法律只保护清醒的人。正如网友@人间清醒所说:“爱情不是买卖,打赏不是投资。”你是支持法院判决,还是觉得该给“恋爱脑”一次机会?评论区等你来辩!
(本文素材取材于红星新闻及裁判文书网,若有不实之处,请指正。2025年4月1日整理发布。)
来源:名侦探柯西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