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范网上新闻传播秩序,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新闻信息内容管理,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头条大事件
近期,国家网信办持续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范网上新闻传播秩序,督促网站平台强化新闻信息内容管理,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假冒仿冒新闻单位。新浪微博账号“黑龙江新闻观察网”“互联网新闻网”、微信视频号“直播忻州”、百度百家号“上游皖观察”、今日头条号“时代之声”等1200余个账号,在名称、头像、简介等账号信息中使用与新闻单位相同或相似内容,违规发布新闻信息。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或禁言。
2.违规开展新闻采编。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注册“瞭新社”矩阵账号,以“通讯员”“记者”名义进行新闻采访报道,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冒用新闻栏目照片。微信公众号“天津百晓圈子”“天津老刘”等20余个账号长期发布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标题党”文章,在文中冒用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等栏目主持人照片,混淆公众视听,扰乱网上传播秩序。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4.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金融界”“中访网”“全球财说”等46个公众账号,使用“标题党”、夸张词汇发布涉企虚假不实新闻,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相关账号已被依法依约禁言。
网信部门将持续加大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乱象整治力度,依法从严处置问题突出的平台和账号,大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今日新动态
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克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陆克华利用担任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管理处处长、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副部长,重庆市副市长,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垄断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在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于9月10日发布5件反垄断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涉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固定商品价格及分割销售市场的横向垄断行为以及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交通、建材、原料药、化工等民生行业。这些案例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关切民生领域,保障基本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本次发布的“共享电单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均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与百姓的出行成本、用药成本、住房成本等息息相关。人民法院依法坚决制止垄断行为,并对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给予相应赔偿,不仅捍卫了市场公平,更守护了百姓的切身利益,彰显反垄断司法服务保障基本民生的鲜明立场,为规范民生领域市场竞争树立了法治标杆。
二是规则体系精细化,裁判标准日趋完善,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提供清晰指引。“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明确了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的认定标准,划定行业协会行为边界,规范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混凝土企业”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中受害人损失推定与损失计算规则,减轻了横向垄断协议纠纷中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甲醛销售市场”横向垄断协议案,明确了达成并实施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便于人民法院精准识别横向垄断协议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三是反垄断司法与行政执法协同发力,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水泥协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和“原料药樟脑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行政处罚案均是人民法院对地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处罚决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复议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体现了反垄断司法对行政执法的依法监督和支持,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司法裁判,最终目标具有高度一致性,即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聚焦热新闻
近日,广州白云一对夫妻称,二人在自如平台上合租了一个房间,却因生了小孩被房东说违约,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搬离。
据租客王女士透露,如果没有搬离,房东会把他们的个人物品、行李等全部清走,若有经济损失,后果自负。
2024年1月26日,王女士和广州自如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区单元的一间房。在此期间,王女士结婚并生下一个孩子。本来以为生活会越来越好,却突然被管家说违反了合同约定。
据悉,租房合同里写明:不得超过2人/间房,且居住人年龄必须为18-40岁之间,公共区域走廊仅支持摆放鞋架、且保障正常通行,不得影响其他租户及同住人的正常使用。
由于夫妻俩添丁不仅超过居住人数,每天还有老人过来带孩子,一家人占用了合租房的公共区域,遭到住在一起的其他租客投诉,包括噪音问题和卫生问题等。
对此,9月9日晚间,自如客服发文回应称,“看到广大网友的评论,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我们既要考虑该租客及家人的居住体验,同时也要考虑其合租室友的居住体验。为此我们上门看望了该租客及家人,并给予租客无责退租、搬家等多套解决方案,也协助调解其和室友之间的误解。但很遗憾,租客还未认可这些解决方案。目前,街道、社区也参与进来,进行多方协商,以求各方需求都能妥善平衡。再次感谢大家指导监督。”
为给儿子筹备结婚,住家保姆陶某竟将雇主当成了“自动提款机”,陆续把雇主家中的现金、16瓶化妆品和5条香烟搬空,共计价值3万余元。令人瞠目的是,为了掩盖行迹,她自作聪明,以为“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大摇大摆地驾驶雇主的车辆前往其位于长宁区的另一处住所,将赃物藏在保姆房中。不过,最终她还是行迹败露,被徐汇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市民马女士至徐汇公安分局斜土路派出所报案称,家里部分现金和物品不翼而飞,怀疑被住家保姆陶某盗走。民警询问马女士得知,马女士在外出差时,通过手机查看家中安防设备,发现客厅摄像头被家中保姆挪动,随后就掉落在地。马女士觉得陶某行为举止怪异,但未打草惊蛇,出差回家后赶紧清点家中财物,发现卧室抽屉里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以及16瓶化妆品、5条香烟“集体失踪”,价值逾三万元。
民警调查发现,陶某趁马女士夫妇出差时,频繁潜入他们的卧室盗取财物,并驾驶他们的车辆前往另一套位于长宁区的住所,将偷来的财物藏匿于保姆房中。在掌握陶某的确凿犯罪证据后,民警将其抓获归案。到案后,陶某交代,自己正在筹备儿子结婚所需的钱款,所以打起了马女士一家的主意,趁其出差期间偷走家中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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