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式各样的棋牌类软件层出不穷。当赌徒们孤注一掷迷上网络赌博时,有人意识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开始建群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牟利。近期,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一女子利用网络棋牌App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6万余元,最终
伴随着网络科技的飞速发展,各式各样的棋牌类软件层出不穷。当赌徒们孤注一掷迷上网络赌博时,有人意识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开始建群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牟利。近期,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一女子利用网络棋牌App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6万余元,最终获刑!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乐安一女子詹某在某网络棋牌App中创建游戏群“娱乐休闲”,并担任群主,随后陆续拉人下载该网络棋牌App进入游戏群。群成员以积分(赌资)的形式在该APP中组局赌博。詹某则通过App系统自动抽取“竞技赛活跃积分”(1积分代表人民币1元)获利,并于次日在微信中进行结算。经审计鉴定,2021年8月21日至2023年5月10日,詹某获利共计26万余元。
案发后,詹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詹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络棋牌APP开设赌场组织人员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涉嫌开设赌场罪,遂依法向乐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乐安县人民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詹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开设赌场”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线下开设赌场,也包括线上开设赌场,如建立赌博网站、赌博APP、微信群等。通过赌博APP等组织他人赌博,比传统的赌博犯罪更具隐蔽性、传播性、危害性,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参与网络赌博,更不能在网络上开设赌场,一旦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来源:江西政法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