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乃“错上加错” 法网恢恢逃不掉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03 14:30 1

摘要:案例1:2025年2月3日,杨某某驾驶云L0S***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永平县博南镇龙阳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2时16分,行驶至龙阳路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后与人行道路沿边接触,碰撞到人行道内停放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和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及树木,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

勿心存侥幸 一逃了之

妄想逃避法律追究和赔偿责任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大理永平交警曝光

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请驾驶人以案为鉴 守法出行

案例1:2025年2月3日,杨某某驾驶云L0S***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永平县博南镇龙阳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2时16分,行驶至龙阳路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后与人行道路沿边接触,碰撞到人行道内停放的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和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及树木,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树木受损,杨某某受轻微伤。事故发生后,杨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调查中,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杨某某弃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民警依法对杨某某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拘留5日,驾驶证记6分;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2:2025年3月18日,邓某某驾驶云LMW***号小型轿车,沿永平县博南镇甸板公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19时35分,行驶至永平县博南镇甸板公路K1+20米处时,碰撞到常某某停放在家门口的云LUG***号小型轿车及电动三轮车,造成三车受损。发生事故后,邓某某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2025年3月24日,马某某驾驶云LA6***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博南路由南向北行驶,22时36分,行驶至博南路K3+550米处时碰撞到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导致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马某某直接驾车驶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2025年3月26日,姚某某驾驶云AW**K*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永康路由西向东行驶,2时34分,行驶至永康路时,碰撞到由北向南奔跑横过道路的行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受伤,车辆损坏。发生事故后,姚某某驾车离开现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6时40分,永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了姚某某及其肇事车辆,对姚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切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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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永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来源:大理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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