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以强化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为抓手,认真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市院关于检委会工作的相关规定,以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和决策效能为核心,积极探索检委会新
去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以强化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问题的职能作用为抓手,认真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市院关于检委会工作的相关规定,以提高检委会议事质量和决策效能为核心,积极探索检委会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会议程序,发挥决策作用。进一步规范拟提交检委会审议议题的前置程序,明确检委会会议召开时间,确保会议召开3日前将议题材料推送各位委员,保证委员会前充分准备。上会议题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形成明确意见观点并将会议讨论情况列入案件审查报告中。持续强化内部监督,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列席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程序到内容上进行把关监督,督促审议程序和发言顺序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实施。
二、完善机构建设,便捷高效办案。以智慧检务为契机,在检委会会议室配备专门电脑,上会提交、审批等实现无纸化办公,议题推送、审查、表决等实现电子化操作,极大地实现了卷宗和文书的无纸化处理,促进了检委会整个流程的规范、高效、安全、便捷、智能运行。强化会后跟踪反馈,形成检委会决定执行反馈表,根据个案需求及时向上级院报送备案检委会会议纪要。同时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所有提交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会议记录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三、注重集体学习,提升法律素养。将检委会学习作为提升检委会履职能力、提高检察办案水平的重要途径,检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涉及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关检察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讨论,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决策水平。2024年至今,共召开检委会15次,讨论案件9件,重大事项12件,学习9次。在议案过程中,不仅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同时就办案中存在问题和办案理念展开讨论,研究类案办案方法,充分发挥检委会对业务的宏观指导职能。(乌日汗)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