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初步核查,驾驶员吴某有《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但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是从贵阳开往罗甸,核载7人,实载5人。民警分别询问了驾驶员吴某和乘客,吴某与乘客互不认识,乘客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吴某,并谈好每人收取100元的价格,到达目的地后支付。吴某对
3月27日,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队在银百高速罗甸收费站开展违法查缉时,查获一辆非法营运车辆。
当晚21时50分许,大队执勤民警对一辆号牌为桂ND****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疑是非法营运,民警让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初步核查,驾驶员吴某有《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但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该车是从贵阳开往罗甸,核载7人,实载5人。民警分别询问了驾驶员吴某和乘客,吴某与乘客互不认识,乘客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吴某,并谈好每人收取100元的价格,到达目的地后支付。吴某对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随即将吴某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移交给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最后,执法部门依法对吴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来源:平安黔南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