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竟是个女人!1987年武汉市“5·2”林倩故意杀人案侦破始末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03 04:57 1

摘要:1987年5月2日深夜11时许,一位容貌端庄秀丽的姑娘手提一把血淋淋的菜刀,闯进湖北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的值班室。她声言20分钟前在家中杀死一人,现在投案自首。她讲杀人的原因是由于死者曾经侵犯她。

1987年5月2日深夜11时许,一位容貌端庄秀丽的姑娘手提一把血淋淋的菜刀,闯进湖北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分局的值班室。她声言20分钟前在家中杀死一人,现在投案自首。她讲杀人的原因是由于死者曾经侵犯她。

硚口分局刑警队立即赶赴现场。果然事实和那个姑娘所言相吻合,只是令人不解的是死者却是一个女性。

林倩显然不愿意回忆杀人前那段难言的经历。她眉头紧锁,显得愈加秀美了。林倩是个年仅23岁的姑娘,1983年底在某职工大学毕业后便在武汉市某仪表厂任技术员,并很快成为该厂的技术骨干。许久,她终于用低缓的声音交待了她杀人的前因后果。

林倩是1986年初与死者王兰风相识的。那时厂里要搞一项技术改造工程,急需把图纸绘制出来,便抽调厂里各车间部分技术力量集中突击。林倩和王兰风正是在此时被调到一起工作的。

王兰风是个40岁出头的老姑娘,助理工程师。论技术在他们中间是拔尖的,工作起来更是波辣、利索,并且责任感极强。她常因为工程质量问题和别人大动肝火,不过和周围同志的关系却十分融洽。尽管孤身一人却从不为此苦恼。

林倩十分敬佩她,视她为女强人,尊她为大姐。王兰风对林倩也极有好感,她认为林倩工作细心,技术上肯钻研,是个很有发展的姑娘。所以不仅在技术上帮助林倩,生活上也表现出一个大姐姐对小妹妹的充分体贴。她常常中午把林倩领到她的小屋去开小灶,林倩也经常买些水果给王兰风以示报答。

时间久了,遇到加班,王兰风索性让林倩留宿在她的小屋,不必赶回较远的家。那是一间厂集体宿舍的小屋,恰好王兰风又睡的是一张双人床,所以林倩留宿倒也方便。

林倩记不清从什么时候起王兰风开始对她有了亲昵举动。起初林倩十分反感,但王兰风一再表示自己喜欢她,把她当成亲妹妹看待,林倩也就不太介意了。

可怕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有一天林倩在王兰凤的屋里留宿,夜里她突然被下身一阵撕心裂腹的疼痛惊醒。她发现这位她一直视为大姐的人正表情异常地趴在她身上。她拼命将王兰风推开后看到自己下身一片殷红。

林倩哭了,她愤怒地扯住王兰风质问:“你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王兰风避而不答,只是跪在林倩面前苦苦地说:“倩倩,我爱你,真的!”

林倩悲愤道:“你为什么要毁我,你知道这对于一个女人意味着什么吗?”

此后,林倩除了必要的工作接触外总是躲着王兰风。相反,王兰风倒是一如既往,而且毫不计较林倩的冷淡。不过暗地里却强迫林倩加班时与她同宿,并以把林倩不是处女张扬出去相威胁。

林倩在王兰风的情感和毁誉的夹击下妥协了,当然也含有一定程度的好奇心。在王兰风答应决不再干那种事的前提下,加班时她又和王兰风住在一起了。她要弄清王兰风是什么性质的人。

“那么你觉得王兰风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呢?”侦查员问。这一点是涉及本案杀人动机的关键问题。

林倩的表情里流露出一丝困惑,她迟疑着用一种不十分把握的口气回答:“从表面看我好像没发现她什么地方不是女人。她也去女澡堂也上女厕所,只是总不希望别人注意似的。但是她对我的那种做法,那种心理她又很像个男人……后来我知道她和我发生关系时用的是假的,是她自己做的。可是她对我讲她就是男人,而且曾经有过男性器官,因为患病给做掉了。他还说她以前在别的城市工作时先后有过两个妻子……”

如果没有证据,林倩所说的侦查员几乎认为是天方夜谭。然而事实上案发后侦查员不仅从王兰风的宿舍里搜出了一个自制的男性器官,而且还搜出了一摞她生前用信纸写的断断续续的日记。

这里我抄录几篇以使大家对案情有更清楚的了解。

11月2日,当我把倩倩紧紧地抱在怀里时,我早已深深地爱上了她。我深信我执著地追求终于找到了归宿。我满足了,我安心了,我开始设想我们的未来,我真庆幸自己找到了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我大胆而又胆怯地追求着……在我们双方的努力下我们终于结合了。我幸福,我欲飘欲仙。这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伟大的3月24日。

(根据被告人林倩的口供,推测这是王兰风和林倩第一次有“性关系”后的日记。)

3月22日,又是在我们双方的努力下,我们完成了我们的终生大事——旅游结婚。我们到了中国的天堂苏杭,满足了倩倩姑娘时的愿望。蜜月里我们情感更深了,情意更浓了,彼此也更加了解了。其间虽有小小的摩擦,我相信那只是爱情舞台上偶然出现的小浪花,丝毫不影响我们的爱。然而回到家中却偏偏出现了“法海”,竟与我们作对阻止我们的婚事。她就是倩倩的母亲。怎么办,我无能为力,只得祈求爱妻倩倩了。目前生活真叫人窒息,父母干涉孩子的终身大事,爱情变成偷渡人生。唉,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据了解,死者这段日记是1986年春她与林倩因公出差顺便绕道苏杭后的追记。而当时林倩的母亲已开始强迫林倩找对象了。)

7月3日今天是倩倩离开武汉的日子。上午我胡乱买了两斤梨送到倩倩家好让她带着吃。倩倩不在,是母亲开的门,我放下东西就回来了。做饭时我心情很不好,因为朝夕相伴的倩倩要走了。中午我在床上辗转就是无法入睡,我思念亲人,一天见不到倩倩就一天无法安宁。我真想和倩同行,去天涯海角……6点钟你匆匆离我而去。我要去车站送你,你不同意。我多想和你多待一会,哪怕是几分钟也好。此刻你乘坐的火车已经开动,但你切记,伴随你的不光是杨师傅还有你的风。

10月3日倩倩我真想你,你走时交给我的事情我切记在心。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公开我们的婚姻关系还需要时间。今天我又找了周大夫,想了解一下改变性别的可能性。我想要一个男性的性别证明后到公安局改变性别,然后调单位。可是鼓了半天勇气还是没说出口。我是一溜烟跑的,回家后我哭了起来,心情痛苦极了。我心里很矛盾:我这是干什么?有平坦的路不走非走这荆棘路,这样做难度太大了。我很担心,假如办成了倩倩就真是我的了吗?你就真甘愿和我一辈子吗?万一事情办糟了,我今后可怎么活呀!千思万念,人活着可真难啊!

12月6日倩倩我亲爱的妻子,你在哪里?我今天不知怎么特别想你。我浑身痉挛腿也发抖,只得自我消除。倩倩,我现在总有一种预感,你并不十分爱我,最多三分爱我。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你没有和我生活到底的决心和可能性。

天气冷了,我又加了件衣服,不知倩倩冷不冷。我该拆洗被褥换洗冬衣了。唉,这么多家务活没人料理,我真觉得生活没意思,人生到底为什么?我又想起小胡和小金了,我为什么要离开她们到北京来受罪。我后悔透了。我真有离开人世的打算了,我想趁我身体尚壮的现在到全国周游一圈就自取灭亡。今天我特地照了照镜子,我发现自己老了许多。特别是我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衰亡了,人生多么无情啊!

(这是林倩1986年底出差时王兰风的几篇日记,日记中所言小胡小金估计就是王向林所说的两个“妻子”。)

相信如果仅凭这些日记,几乎没有人会怀疑它是出自一个热恋着的男人之手。可是……所以侦查员不得不怀疑被害人王兰风的性别上存在着某种问题。

看得出,仪表厂负责同志在介绍被害人王兰风时心理十分矛盾。

“如果排除王兰风的生活问题,我们还得承认她是个不错的同志。她业务技术好,工作也很负责任,而且能写会画多才多艺。要不是去她原来所在单位外调,恐怕到现在也没人了解她那些事。我们派去外调的同志回来说,他们一到王兰风所在的发电厂,人家就问他们,王兰风变成了男的了吧!弄得我们的同志丈二和尚。后来才知道,王兰风曾先后和两个女人关系暖昧。传闻王兰风是个‘二异子’。”

侦查员想起林倩所言王兰风的两个妻子,真的开始对王兰风的性别产生疑问。为了弄清真相,专案组专程去了这个城市。

经过一番周折侦查员们居然找到了那两个女人。两个女人现在都已成家而且有了孩子。侦查员先找了一位年龄稍大的。

她41岁和王兰风同龄。据说她和王兰风保持的关系最久。为了不给她造成不好影响,侦查员把她约到我们下榻的旅馆。她姓胡,叫胡常玲。无疑王兰风日记中提到的小胡自然就是她了。胡常玲在侦查员面前十分紧张,仿佛担心发生什么似的。她的体态已然完全中年化了,只是那张脸却依然透出良家妇女的妩媚。想必若干年前她是个美丽的姑娘。

侦查员们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才打消了她的顾虑,使她道出了她和王兰风的那段隐情:

1965年至1967年,胡常玲在武汉读中专时和王兰风是同学,而且住同一个宿舍。两年的共同学习和生活使她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她们学习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照顾。这种友谊到毕业时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胡常玲被分到南京,王兰风分配到这个市,为此两个人竟抱头大哭一场,而且立志要调到一起去。

果然她们最终实现了这一愿望,当胡常玲和人对调到这个市时,已是她们毕业的第七个年头了,足见其感情之执著。在这分离的七年里,几百公里的距离丝毫没能把她们阻隔。两人不仅书信频繁往复,而且还常常相互探望。正是在这期间,王兰风对胡常玲的情感关系发展到了生理上的要求。她开始搂抱亲吻胡,后来干脆像男人一样和胡发生关系。

谈到用什么发生关系的问题时,胡常玲十分忌讳,只是含糊地说:“直到我结婚后才知道她对我的那些做法全是男人的做法。”

“她对你做那种事,你为什么还同意呢?”

“我们感情好,相处又那么多年,我没法拒绝她……调到一起后我们共同生活了三年,处得还是不错的。后来我思想变化了,觉得这种关系总不是个事。而且周围也有闲言碎语,说我们关系不正常,我受不了了。我找了个男朋友后自然就和王兰风闹翻了。为了我,她还和我男朋友——也就是现在的丈夫打了一架。”

“你知道她死了吗?”侦查员把王兰风被杀的情况简单和胡常玲说了一下,并问“你对她的死有什么看法、想法?”

胡常玲忙不迭摇头,可是已然泪流满面。

比起胡常玲,金玉月就痛快多了。她是个大学毕业的助理工程师,形象很一般,鼻子上还架着一副钢丝眼镜。

“和王兰风保持那种差不多是夫妻的关系,我自己也有责任。当时胡常玲和她弄得很不好,我看她太痛苦了,很可怜,所以我就主动和她住到一起去的。我们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她调回武汉。说实在的,我对她差不多到了崇拜的程度。我觉得我周围接触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像她这样有才气,这样的风度和这样的为人。所以如果她愿意的话,我甘愿一辈子不嫁而做她的所谓‘妻子’。不过王兰风对我有那种性行为并不是她和胡常玲闹翻了以后,而是在胡调到这个市之前……我知道她爱胡,至于我只不过是她感情上和生理上的补充。……和我发生关系时她都用的是假的,其他动作都和男人一样。我知道她变态,多次劝她去医院治疗,可是她死活不去。”

提到王兰风被害,金玉月眼睛红了,“她真可怜!不过死了也好,活着她自己痛苦,别人也被害得痛苦。”

依照法医的判断,王兰风系女性几乎毫无疑问。认为无论从外表还是从解剖上看都足以说明死者是女性,并未发现任何异性的迹象。

在尸体检验报告上是这样记述的:子宫大小正常,输卵管及卵巢发育良好。

林倩若是敢于正视王兰风这种病态心理,并影响王去医院治疗,此案也许不会发生。但是林倩没有这种勇气,她一方面同情王兰风,另一方面又深恶这种不伦不类的性关系。所以她要求王兰风去有关部门更改性别,并和她一起调出单位,以便日后明媒正娶,那样她可以不在乎王兰风作为男性的“生理缺陷”。然而王兰风同样没有勇气去做。于是林倩便执意和王兰风分手,并在母亲的催促下很快和一位民警交了朋友。

不想王兰风得知此事后,出于那种变态的妒嫉心理竟悄悄以林倩的男朋友的名义给那位民警写了封信。林倩的这次恋爱流产了,她拿着那封卑鄙的信找到王兰风和她大闹一场。结果王兰风用哀求的泪水和一连串的保证博得了林倩的又一次宽恕。

1987年初,经人介绍林倩又认识了一个记者。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林倩真地产生了爱情,她作为姑娘第一次感受到对情人思念的幸福和痛苦。而此时此刻的王兰风却实实在在地成为一个失意的恋人。

王兰风违背了诺言,她给那位记者去了个电话,尽述林倩人品如何不好,并言明林倩已不是处女了。当那位记者气势汹汹地诘问林倩时,林倩精神完全崩溃了。

她无所保留地把和王兰风之间的一切和盘托出,祈望得到两人的谅解。然而那位记者此后竟踪影全无。

林倩伤透了心。她决心和王兰风彻底清算,哪怕去法院。她知道不若此她将永远摆脱不了这个“阴影”。她把想法告诉了父母,但二老坚持“私了”,怕事情张扬出去太丢人。

1987年5月2日,林倩把王兰风叫到家里,和父母一道强制王兰风写出诱奸她的经过,以期日后王兰风再干涉她的恋爱就“告官”。但是王兰风坚决拒绝。

林倩愤怒以极,她觉得别无选择了。她那张秀美的脸完全扭曲了。她把菜刀藏在背后,把父母支出屋,趁王兰风不备之机挥起菜刀没头没脑地向王砍去。

这起杀人案的审理越到后期,对被告人林倩的形势越有利。仪表厂除了提供一份良好的鉴定还送来一封有105名职工签名的信。其内容尽述林倩在学校、在工厂思想品德如何好,如何助人为乐,钻研业务技术,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还多次被评为优秀团员、先进个人。

司法机关所有参与本案审理的工作人员对林倩都深表同情。认为这位天生丽质的姑娘无端被搅人一个变态环境里,过着人伦扭曲的生活。当她想作为一个正常人生活,而又自认为无力摆脱王兰风这个性变态者的纠缠时,她不得已走上了犯罪道路。

1987年年底,林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豁达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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