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和规范已判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缓刑考验期间缓刑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有效延伸审判职能。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判处缓刑后正在社区矫正的缓刑人员进行了回访。
为加强和规范已判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缓刑考验期间缓刑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有效延伸审判职能。近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判处缓刑后正在社区矫正的缓刑人员进行了回访。
在本次回访中,走访法官听取了缓刑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汇报,了解社矫活动与工作生活的衔接、融合中遇到的问题等。鼓励社区缓刑服刑人员珍惜矫正机会,正视过去,吸取教训。同时按要求严格遵守矫正期间管理规定,参加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的学习、劳动,在社区矫正机构、家人和社区的帮助下,平稳度过缓刑考验期,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有为的好公民。缓刑服刑人员均表示,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反思,思想上有了很大转变,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同时,走访法官向司法所全面了解了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缓刑人员进行监管的具体措施与做法,并与司法所就日后如何继续开展缓刑案件审理工作及矫正机构接收罪犯等工作的衔接、配合进行沟通,积极促进了缓刑和矫正工作质量的提高。
下一步,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落实缓刑回访制度,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平台、借助社会力量把审判向后延伸,积极创新审判模式,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强化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行为帮教,使缓刑服刑人员感受法院的关怀以及社会的温暖。
拟 稿:杨 静
核 稿:张贵南
签 发:程洪文
编 辑:覃 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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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宁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