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久与中网研究院签署合作协议,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4-02 10:31 1

摘要:4月2日,ST恒久公告称,公司与广州市中网数据要素发展研究院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旨在围绕车联网行业的优质语料价值化与智能化需求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履行审批程序。合作内容涵盖车联网优质语料服务、试点运营等,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4月2日,ST恒久公告称,公司与广州市中网数据要素发展研究院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旨在围绕车联网行业的优质语料价值化与智能化需求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履行审批程序。合作内容涵盖车联网优质语料服务、试点运营等,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合作期限为三年,双方将共同研究制定车联网数据及语料合规利用分类标准、应用标准模型及创新算法智能。此外,公告提及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承诺根据后续合作进展及时披露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27日,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

经查明,ST恒久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恒久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监管局拟决定:一、对ST恒久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二、对余荣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万元罚款,其中以董事长、总经理身份处以四百万元罚款,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六百万元罚款;三、对林章威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四、对冯芬兰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恒久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恒久成立于2002年03月27日,注册资本2688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荣清,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主营业务为影像耗材业务和信息安全业务两大产业。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余荣清,董秘为张冬云,员工人数为333人,实际控制人为余荣清。

公司参股公司14家,包括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EU LIMITED、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苏州恒久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8亿元、1.66亿元和1.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07%、-30.22%和-6.8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340.84万元、-2190.84万元和-3260.73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318.71%、49.53%和-48.8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08%、25.62%和22.53%。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5条,周边天眼风险116条,历史天眼风险1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5条。

来源:雷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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