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9日,山西省运城市一男子称,因孩子在日本留学,他于2月27日在同程旅行平台购买了8月3-11日北京往返东京的家庭机票,总价15113元。之后因情况变化,准备改签机票,结果误操作成“退票”,被扣除了14263元。同程客服将问题甩给航空公司,而航空公司称未收
3月29日,山西省运城市一男子称,因孩子在日本留学,他于2月27日在同程旅行平台购买了8月3-11日北京往返东京的家庭机票,总价15113元。之后因情况变化,准备改签机票,结果误操作成“退票”,被扣除了14263元。同程客服将问题甩给航空公司,而航空公司称未收到订票和退票信息。几经协调,平台只退款5221元。(4月1日经视直播)
因个人原因退改票,是消费者的问题,应支付一定手续费。但提前4个多月退票被扣除94%费用,这就是航司和平台共同的问题了——扣费依据是什么?谁该为此负责?
退改签政策实行梯次收费标准。一般来说,退票时间越晚,退票费越高;折扣越低的机票,退改签限制就越严,扣费就会越高。此事件中,男子所购买的机票,起飞时间还有4个多月,且属于家庭机票,不该扣那么多手续费。
实际上,问题出在航空公司与旅行平台双方,相互推诿、“踢皮球”,未能尽职尽责。一方面,航司与平台合作,业务可以放开,但不能将责任“甩手”。即便尚未收到订单和退票信息,也应积极配合消费者维权,并审视与平台合作的问题和不足。
另一方面,平台手握票代业务,依照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航空公司的退改签收费标准,不能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数月后才起飞的机票,用户5分钟内发现并联系,平台大概率可还没跟航空公司“下单”,那么,高额退票手续费从何而来,凭什么收?彻底铲除“霸王条款”,应积极展开调查。
“高额退票费”事件屡有发生,与相关规定中“合理的梯次收费标准”的相对模糊不无关系。如何定义“合理”?如何明确各方责任边界?既然平台和航司争论不休,就该由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和细化行业标准,填补漏洞,以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来预防和解决这类问题。
让旅客拥有一定的容错空间,也是为了获得旅客长久的认可和支持。希望所有航司及平台都能明白这一点——旅客买票买错了要改,企业做的不够好,自然也要改。
不能让每一起退票事件都变成一场拉锯战。收取退票费,应当更加合理合法、公平公正。(正观评论员 韩静)
来源:正观新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