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推动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30余名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走进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
为进一步推动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近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30余名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走进法院庭审现场,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场直观、深刻的警示教育。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过程严谨规范,旁听人员以真实的案例、直观的方式清晰完整的了解了一名公职人员是如何一步步突破纪律红线、跨越法律底线的全过程。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机关通过出示相关证据,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在面对确凿的证据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进行了深刻反省。他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因思想滑坡、贪欲作祟,背离了初心使命,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损失,也让家人蒙羞,自己更是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他的忏悔发言,让在场的旁听人员深受触动。
法槌落下,警钟长鸣。此次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们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后,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此类警示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有力保障。(苏蓉)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