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吃不得 你给认的啦!

B站影视 2024-12-03 09:30 2

摘要:进入秋冬季,民间有部分群众加工煮食草乌、附子(俗称附片、乌头)等毒性中药材炖煮鸡肉、排骨、猪脚进补的陋习,由于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属于剧毒类,因此煮食草乌、附子、附片及制品(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易发高发,严

生命只有一次

禁止食用草乌、附子!

健康科普

进入秋冬季,民间有部分群众加工煮食草乌、附子(俗称附片、乌头)等毒性中药材炖煮鸡肉、排骨、猪脚进补的陋习,由于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属于剧毒类,因此煮食草乌、附子、附片及制品(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易发高发,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南华县人民医院提醒大家:“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也不是保健品,不可当做食物、药膳食用(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

一、什么是草乌?

草乌是乌头类药物的一种,呈圆锥形,状如乌鸦之头,故又名乌头(乌头类分为多种,有川乌、附子、草乌等)。草乌除去母根、须根及泥沙,剩余部分称为“附子”。

二、草乌的毒性

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已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管理,草乌、附子都含有乌头碱,0.2mg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mg就能致人死亡。

三、中毒症状

摄入乌头中毒首先出现口、唇、舌发麻,口腔及咽喉部黏膜刺痛及烧灼感,毒性物质被吸收后约15—30分钟各种症状陆续出现,包括恶心、呕吐、流涎、腹痛、腹泻、四肢麻木、刺痛及蚁行感,逐渐出现瘫痪、颜面及四肢痉挛、言语困难、视力和听力下降、呼吸困难、昏迷等,严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四、误食急救措施

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

五、防控措施

1.严禁擅自加工食用

不要擅自加工、食用和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乌头类中药材及制品(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以防中毒。邀约他人煮食毒性中药材须承担法律连带责任。

2.餐饮服务单位严禁经营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用草乌、附子自制的泡酒),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

3.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

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会议集体用餐和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4.加强监管与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餐馆、单位食堂使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传播正确、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六、特别提醒

中医认为,草乌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之效,可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痛及麻醉止痛。含剧毒的乌头碱,必须经过炮制才能入药。大多数情况用于非创伤性外用,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民间有用乌头制备药膳食品和泡制药酒来治疗风湿疼痛相关疾病的传统。由于普通炖煮加工方式难以破坏乌头碱的毒性,特别是乌头碱易溶于酒精,药膳药酒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导致中毒。如确需服用,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在医师指导下食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适,请及时咨询专业医生或前往医院就诊!

再次特别提醒大家:“进入秋冬季节,要特别注意食品安全和健康防护。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不是食品,也不是保健品,不可当做食物、药膳食用”。

科学膳食 安全为先

谨防乌头碱类药物中毒

1.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其所含的乌头类生物碱,毒性是砒霜的百倍,只要误食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

2.民间的各种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潜藏着中毒危险。

3.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或私下加工、邀约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倘若误食,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同时拨打120,及时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来源:寻甸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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