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 助企发展 东胜区人民法院这样干!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4-01 09:42 1

摘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东胜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到司法服务保障全过程。近三年,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7662件,其中合同纠纷类案件13659件,占比高达77.36%,主要集中在物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东胜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落实到司法服务保障全过程。近三年,共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7662件,其中合同纠纷类案件13659件,占比高达77.36%,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498件,占比2.82%,多涉及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问题。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从38.43天缩短至36.86天。全院审判结案率位列全区一类基层法院第一。

坚持做实平等保护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有实策

一是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依法审理涉企业、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及宣告无罪情况,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管理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司法原则,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非法干预经济纠纷、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的行为。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企业安全,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对于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的犯罪,坚决予以打击。2024年以来,审结职务侵占、敲诈勒索、盗窃等侵企刑事案件5件11人。

二是提升诉讼服务与案件审理质效,加强快速审理机制和专业审判团队的建设。优化诉讼服务方面,畅通涉企维权通道。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开通涉企绿色通道。安排经验丰富的干警值守,为企业提供优先立案服务。积极推广线上线下立案平台,实现企业诉讼材料“网上传”、立案流程“网上走”,让企业“一次不用跑”就能完成立案;深化“繁简分流”方面,严格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速裁案件适用工作的规定(试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案件繁简分流退案流转工作细则(试行)》,积极推动繁简分流改革,细化案件划分标准完善繁简转换机制,以小额诉讼、要素式审判为抓手,持续缩短办案审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将简单案件快审与速调有机融合,打造民事诉讼速裁、快审、专审、精审一体格局,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组建金融专业审判团队,精准把握金融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难点,妥善化解矛盾。2024年新收金融类案件709件,占民事新收案件的6.19%,结案678件,结案率95.09%;针对区域司法需求方面,成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庭,精准对接高新区企业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受理民事案件695件,结案665件,结案率95.68%。

三是加强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甄别、审查和惩治。在立案环节,严格审查起诉材料;在审理过程中,加强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力度;在执行阶段,对执行申请、执行依据进行再次审查。全面防止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严重扰乱秩序,损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济。

坚持拓展解纷路径

多元化解涉民营经济纠纷有实绩

一是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衔接。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法委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和内蒙古经济调解中心的支持下,由东胜区人民法院牵头建设成立东胜区金融综合治理中心,为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提供更优质的综合服务,助推全区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法院挂牌入驻“东胜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中小企业联合会调解组织办公室”,广泛汇聚各方解纷力量,凝聚解纷合力。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紧密协作,不断拓展涉民营企业多元解纷路径。开展法官进商会、进协会、进企业等活动,加强诉调对接,秉持“商人纠纷商会解、行业纠纷行业解”原则,邀请工商联代表、行业专家、资深律师担任调解员,对涉民营经济纠纷进行先行调解,调解覆盖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道路交通、金融消费、涉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等纠纷领域,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有效化解的需求。2024年有效调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742件。

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精准分流案件,对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适宜调解案件,进行先行调解,并跟踪进度,妥善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有效减轻审判压力和企业诉累。

三是组织专业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专业素养。定期举办涉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法官、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授课,培训内容涵盖民商事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2024年组织调解员培训13余次,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坚持多措并举齐发力

执行涉民营企业生效裁判有实招

一是树立全院工作“一盘棋”理念,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各环节有机衔接,并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实现对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节点监控、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完善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首先将办案团队区分为首执团队和执恢团队,并进行差异化考核。再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标的额大小等因素,对执行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繁简分流。重点加大10万元以下首执小标的案件执行力度,指挥中心查控结束后先将首执小标的案件移送至执行110处,由执行110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并对小标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确保案件执行质效。

三是完善“执前调解”工作机制,跑出执行兑现加速度。与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成立“中小企业联合会调解组织办公室”,选拔专业强且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成立执前调解团队,建立执前调解机制,构建“1+1+1”执前工作模式,即1个首执团队搭配1名中小企业联合会商事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和1名执前调解团队的调解员,充分利用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力量对案件进行执前、执中调解,促进首执案件“三率”提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2024年5月成立至今,各调解组织收案2356件,调解成功621件(履行完毕371件,达成和解250件),调解案件所涉标的1.66亿元,履行完毕约5994.51万元。

四是充分发挥“东法猎赖”与“执行110”的优势,精准打击拒执犯罪,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出“新成效”。2024年“东法猎赖”集中执行行动共办理执行案件1352件,履行到位金额共计约3.26亿元。“执行110”与“东法猎赖”工作成效获得了市区两级主要领导和上级法院的肯定性批示。

五是强化执行联动机制,与东胜公安分局联合挂牌成立“执行联动办公室”,协助查人找物;与东胜区检察院合作成立检察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规范执行行为;与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作成立“中小企业联合会调解组织办公室”,进行执前调解和执中调解;与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成立一件事专窗,专司拍卖过户事宜。另外,面对执行难度大、矛盾隐患多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及检察院代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和见证执行过程,避免了矛盾的再次激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六是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举,依法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力度。在受理涉企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后,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执行团队对企业经营状况、资产和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灵活运用“活封活扣”,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过大冲击。

七是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制度。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引导企业等被执行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发布《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破解企业等被执行人“信用困境”。共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25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2份、《预处罚告知书》3份,其中1起案件当事人因拒不腾房收到《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主动腾空房产。

八是完善“执转破”工作机制,制定《东胜区人民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既精通执行又熟悉破产的执行破产团队,主动与市中院进行沟通协调,将相关案件移送市中院破产与清算部门审查,确保“执转破”工作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共向市中院报送10件执转破案件,10件均成功移交。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快速完成了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查和处置,案件办理质效提升,解决了一批长期困扰当事人的执行难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坚持纳谏与建议相结合

司法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有实效

一是倾听企业诉求,建设“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法企关系,将“开门纳谏”和“叩门访企”相结合,持续开展“法暖百企”活动,通过“送法进企业、座谈听民意,走访大调研、满意全测评”四种互动,遵循“依法安企、便捷暖企、平等互企、自治尊企、善执惠企”五大理念,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订单式”司法服务,得到了全国工商联和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的高度认可,并入选为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24年召开座谈会7次,座谈会参加民企数量68家;赴民企调研31次,调研民企数量31家;电话入企9家。共收集问题诉求29条,且均已解决。

二是发布、宣讲涉民营企业政策文件、典型案例等,帮助企业守法经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在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精心筛选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共25篇,其中包含1个国务院级奖励,2个国家级二级部门奖励,2个营商级奖励。

三是将“法暖百企”活动与专题宣讲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民营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并将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反馈给相关业务庭室,作为日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是及时制发涉民营企业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在服务民营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建议促提升”的工作思路,将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切口和有力抓手,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针对民营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管理漏洞,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风险、规范经营。近三年,共向民营企业制发司法建议115份,收到反馈115件,回复反馈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依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任重道远,东胜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优化服务举措、强化权益保障,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成效,在法治轨道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助力全区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丁晓敏 张 秀)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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