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3月17日-3月31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入库参考案例共7件,其中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3件,国家赔偿案例1件,具体如下:
2025年3月17日-3月31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增入库参考案例共7件,其中刑事案例3件,民事案例3件,国家赔偿案例1件,具体如下:
刑 事
1.范某堂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后报警救治被害人并指使他人顶包行为及事故责任的审查认定
入库编号:2025-06-1-054-001
裁判要旨: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顶包,且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否认“顶包”事实,直至证据确凿才承认的,即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并积极救治被害人,仍应当认定为肇事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该事故责任认定属于推定责任,在认定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判断。对于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并具有逃逸情节的,如果排除逃逸情节后行为人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姜某高空抛物案——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入库编号:2025-05-1-267-001
裁判要旨: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结合当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时间、抛掷物的情况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妥当作出判断。行为人在小区住宅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多次在人出行高峰时段抛掷建筑垃圾,造成人员轻微受伤后果的,依法认定为“情节严重”,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
3.丁某、王某伟寻衅滋事案——“借故生非型”寻衅滋事行为的审查认定
入库编号:2025-05-1-269-001
裁判要旨:即便被害人对日常生活中偶发性的轻微矛盾纠纷有一定责任,但在事态已平息、纠纷已中止、双方已分开的情况下,行为人仍小题大做,借题发挥,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依法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民 事
1.江苏宿迁某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葛某飞合同纠纷案——主播达人与MCN机构网络账号归属的认定规则
入库编号:2025-07-2-483-002
裁判要旨:在确定网络主播账号类虚拟财产的归属时,双方有明确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归属。对于双方约定违约方视为自动放弃账号归属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违约事实和违约方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认定。
对于双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在确定网络直播账号归属时,除考虑网络直播账号名义上的注册人外,还应当综合考虑账号注册、使用、管理和收益等实际情况,按照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合理确定账号的归属。
2.冯某军诉阳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依法享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依法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入库编号:2025-07-2-001-002
裁判要旨:依法应当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统筹的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损害的,按相关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规定处理;因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劳动者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在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下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应从侵权损害赔偿中抵扣。
3.马某政诉北京某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不可抗力免责抗辩的适用要点
入库编号:2025-07-2-483-001
裁判要旨:在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抗辩,应当同时具备三个要件:一是实体上,不可抗力与合同不能履行具有因果关系;二是程序上,援引不可抗力抗辩事由一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三是证据上,援引不可抗力抗辩事由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国家赔偿
某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吴某春申请南宁市公安局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赔偿案——生效刑事裁判判项之外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分析,在一定条件下亦可对国家赔偿案件产生裁判拘束力
入库编号:2025-15-4-100-001
裁判要旨:生效刑事裁判虽然关于涉案财物的判项不够明确具体,但是已将涉案财物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使用并进一步在裁判理由中作出违法所得认定分析的,仍可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产生裁判拘束力。刑事案件被告人等在未依法定程序推翻相关认定分析之前,径行通过国家赔偿程序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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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走近民法典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