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私募合规日历:产品季度更新、产品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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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募帮帮龙为您提供及时的中基协资讯、私募资讯、金融行业等资讯。针对具体的私募业务诉求,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如《私募公司工商注册》、《私募高管人才猎聘》、《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辅导》《私募基金税务筹划》《私募FOF》等私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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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证券类2025年3月月报

报送时限:4月8日

报送对象: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5000万

报送方式: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法规依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事项说明:

1. 达到5000万市值即开始申报(如果已过了月报报送时点,可下月开始申报)。

2. 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主动报送规模不足5000万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月度报告,以此积累业绩,为今后从事投资顾问业务积累信用。

3. 需向协会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和投资人双向报送。

02

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

报送时限:4月8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根据中基协AMBERS系统《关于上线“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的通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报送“量化私募基金运行报表”月度报表;不报送或者逾期报送达到2次及以上的管理人,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协会将在官网予以公示,并视情况进一步采取自律措施。

03

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

报送时限:4月15日

报送对象:收到协会通知的私募证券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2022年7月底,协会发布《关于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完善私募基金信息监测体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于2022年8月1日上线试运行“规模以上证券类管理人运行报表”月度报表,相关管理人需于2022年8月31日前(含)完成首期填报工作,此后于每月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完成当期填报。

04

纳税申报

报送时限:4月18日

报送对象:一般纳税人的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各地税务局电子税务网站

事项说明:

1. 一般来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为月报,每月需要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教育、地方教育)。

2. 产品只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合并在管理人增值税申报表中一同申报,申报周期与管理人一致。

2027年12月31日之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05

证券类基金经理调查问卷

报送时限:4月24日

报送对象:部分证券类私募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2025年1月中旬,部分私募管理人收到中基协发送的《关于定期采集基金经理调查问卷的通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受邀(收到通知)的私募管理人需要报送,没有收到通知的无需报送。此外,该问卷针对证券类私募管理人,股权类无需报送。

根据通知,“基金经理调查问卷”将于每月14日生成,管理人需要在每月24日(含)前填写完成,首次填报时间自2025年1月14日开始。“基金经理调查问卷”包含3份,各公司要安排2-3名基金经理作答,2位基金经理必填,1位选填。

“基金经理调查问卷”主要包括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形势、大类资产配置、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商品市场、境外市场、量化投资等的看法。问卷采名匿名形式,除离职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管理人应尽量固定每月填写问卷的基金经理人选。填写的问卷内容仅代表基金经理的个人意见,不代表公司观点。

06

产品季度更新(2025.Q1)

报送时限:04月30日

报送对象:所有私募基金产品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内容包括私募基金投资者信息更新和私募基金运行信息更新。因季度更新“投资者信息更新”涉及结构化、销售机构等信息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季度更新前应确认所管理基金已经完成关于募集机构、结构化安排等事项的信息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可通过“产品重大变更”功能更新募集机构、结构化安排等产品运行信息。

07

产品季报(2025.Q1)

报送时限:04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基金产品(证券类)

报送方式: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事项说明:

1. 仅在协会备案的自主管理产品需申报,投顾产品无需申报。

2. 在协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报送完成后,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据合同约定(如有)或选择合适的方式向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对应持有人定向披露季度报告或季度运作情况。

08

证券基金2024年产品年报

报送时限:04月30日

报送对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报送方式:信披系统

事项说明:

主要包括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净值表现、主要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投资组合情况、基金份额变动情况、管理人报告、托管人报告、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报告等。

09

管理人2024年度财务信息填报及审计报告

报送时限:04月30日

报送对象:全体私募基金管理人

报送方式:AMBERS系统

事项说明:

1. 需同步报送私募管理人审计报告。

2. “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文件”是两份文件,管理人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告可以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告版本。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具体编制要求以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为准。

3. 目前,中基协资管平台私募管理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填报系统已根据新会计准则更新。

4. 中基协鼓励私募管理人出具“鉴证报告”,不强制要求。

10

创投基金税收优惠政策申请

报送时限:04月30日

报送对象:创业投资基金

主要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两年可在当年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可以通过证监会、发改委两个渠道提交申请。

申请方式:

证监会:政务服务平台

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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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诺奕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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