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9日至30日,中央政法委在福建厦门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明确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下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明方向、明晰路径。
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来自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的报道
3月29日至30日,中央政法委在福建厦门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明确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下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思路、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明方向、明晰路径。
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重要载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
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会议开宗明义地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工作,指导综治中心建设,身体力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回顾综治中心的发展历程,一些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和节点为综治中心的诞生与发展写下了生动注脚——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围绕发展“枫桥经验”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举措,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孕育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
2002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综治中心,之后全省各乡镇普遍建立了综治中心。
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综治中心建设进入快车道。2019年1月,党中央印发的首次规定设立省、市、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明确“综治中心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党的二十大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2024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纠纷,并同步加强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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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历经探索实践、快速发展、提质增效阶段,逐步实现“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目前已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
“在综治中心的发展历程中,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会议明确指出,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记者从会议现场了解到,通过不懈探索、共同努力,全国综治中心工作呈现新气象,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施工图”——如何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建立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有助于促进社会长期稳定。
2024年11月,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11部门联合出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就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以规范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重点,明确了10项具体操作指引。
当前,如何牢牢把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会议作出明确部署。
场所设置规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对此,会议从“挂牌标识要统一”“场所选址要便利”“指导关系要明确”“功能布局要科学”四方面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比如,在指导关系方面,会议要求,各级综治中心都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综治中心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对于各部门、单位的派员入驻以及依法履职,会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对此,会议要求“必须规范运行程序”。比如,在矛盾纠纷办理方面,各入驻部门要对群众反映的事项,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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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此次会议还给出了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任务书”“施工图”——
到今年6月底,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牌子挂起来、平台搭起来、部门驻进来、机制建起来,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实现“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
到今年底,除了需新建场地的,其他所有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直辖市的下辖区县比照县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
到2026年,新建的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按要求基本实现省、市、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县、乡综治中心重在矛盾纠纷化解,省、市综治中心重在统筹协调。
“五对关系”——确保权责清晰、履职到位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会议要求,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信访部门等要立足本部门职责,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下条线指导,指导推动县级相关部门选派精干力量入驻。
与此同时,会议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五对关系”: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和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实体的关系。县级综治中心运行后,统筹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有关解纷功能,但如果职能部门还保留了相应办理场所,就仍要积极发挥作用。群众到各职能部门反映问题,职能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正确处理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系。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综治中心侧重于化解矛盾纠纷,老百姓的矛盾纠纷化解了,社会整体治安就会好,个人极端案件就会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6个方面工作,目的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工作领域很广,重点任务很多。
——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前提,维稳保障维权。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好。
——正确处理公正和效率的关系。社会公正是目的,但不能因片面追求公正而失去了效率、失去了活力。
——正确处理化解矛盾和开展救济的关系。要严格救济的条件和程序,切不可让当事人形成“大闹才能大解决、小闹才能小解决、不闹就不能解决”的错误认识。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今年春节期间,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0.9%、14.3%。两会期间,全国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1.5%。”实践证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是实打实的,抓与不抓不一样,抓具体和不抓具体不一样。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如何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一地一域的“盆景”变成全国的“风景”,是此次会议留给各地有关部门的一道新命题。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