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分析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31 17:00 1

摘要: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电气安全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安全问题,且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充电器及其线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电气安全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安全问题,且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过程中,充电器及其线路故障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对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因素进行采集、检验检测和分析研判,以及对风险信息进行有效处置的活动,是预防产品质量问题的有效手段。

本文梳理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与产业概况、产品标准体系概况,从2024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入手,分析相关不合格项目及其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产品与产业概况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是专门为电动自行车电瓶配置的充电设备‌,其主要功能是将220V交流电转换为蓄电池所需的直流电,充入蓄电池储存起来,供电动自行车使用。

按照销售领域的不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已形成两种形态市场:一是直接与整车一起销售的一级市场,二是直接面向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售后服务网点和电商平台等由售后服务需求衍生的二级市场。一级市场面向整车组装型企业,须经过整车厂认证,产品质量较可靠,现已形成以江苏和浙江为主(约占一级市场60%左右的市场份额)、广东和山东为辅的生产基地。二级市场缺乏相应的约束条件,侧重价格竞争,已形成安徽天长市、江苏无锡市、浙江永康市等生产基地,占据二级市场80%以上的市场份额。

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进入市场尚不需要进行认证,也无相关的管理要求,故小型甚至家庭作坊式企业众多,技术力量薄弱,普遍不具备电气安全意识,通过打“价格战”抢占市场。此外,在电动自行车销售中,有相当一部分充电器由经销商自行选择配置,产品质量更无法得到有效监管。(注:据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第26号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伴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崛起,电动自行车成为国民的主要代步工具。据统计,‌2023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4亿辆,年度总销量约5500万辆。由于电动自行车的销量和二级市场产品更新需求的增长,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市场前景广阔。目前,一级市场几乎被大品牌占领,中小品牌则以低廉的价格占领二级市场,随着一些大品牌对二级市场的开拓,中小品牌面临优胜劣汰,整体结构呈现“哑铃状”特征。

产品标准体系概况

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主要如下: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其充电器第一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QB/T 2947.1—2008)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因对安全要求规定不到位,已滞后于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GB/T 36944—2018)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首部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T/TCDZ 0001—2019)为天长市秦栏电子商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于2019年10月18日起实施,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充电器。该标准已于2023年7月3日废止。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统一和规范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对于2023年7月1日前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自2024年7月1日起不得再销售。它与《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同时发布、同时实施,两部标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另外,《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提高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安全和质量。

《蓄电池充电器》(T/CDQ 001—2023)为天长市秦栏电子商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除GB 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以外的蓄电池充电器。

由于相关标准较多,加上《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GB/T 36944-2018)为推荐性标准,在监督抽查中很少涉及,不被企业重视。企业在生产时采用的标准各不相同,但相同项目各标准的要求也不相同,这种尴尬局面易导致产品存在安全隐患。

风险监测情况

安徽天长市有近百家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企业,具有开展风险监测工作良好的的产业基础。鉴此,2024年9月,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了2024年省级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任务。

本次风险监测随机在流通领域采样20批次,其中电商平台和线下实体店各采样10批次。按标称生产者所属省份看,安徽省7批次、江苏省6批次、浙江省5批次,天津市和贵州省各1批次,采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检验项目及评价依据

本次风险监测主要检测项目有11项,分别为:外壳冲击、跌落、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电气强度、防触电保护、非正常工作(错接、短路、风扇堵转)、熔断器、充电参数、耐热、谐波电流和骚扰功率。检测评价依据为《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

结果分析

样品检测结果数据表明:合格8批次,不合格1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40%。

按采样地点统计分析,线下实体店采样不合格率达70%,电商平台采样不合格率达50%。

按样品执行标准统计分析:执行GB 42296—2022产品8批次,占比40%;执行T/CDQ 001—2023产品4批次,占比20%;执行QB/T 2947.1—2008产品1批次,占比5%;执行T/TCDZ 0001—2019产品2批次(其中1批次系标准作废后采用),占比10%;其余5批次产品执行标准不详。

按监测项目统计分析,其结果见表1。

表1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监测项目问题检出率统计表

按不合格项目逐一统计分析如下:

(1)熔断器

熔断器是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内重要的零部件之一,作为电路保护元件,应在电路发生过载或短路时及时熔断,切断电路,防止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结果表明:5批次产品输入端、输出端均无熔断器,5批次产品输出端无熔断器,2批次产品未在熔断器邻近处或在说明书中标注参数,问题检出率达60%。

缺失熔断器在充电器发生故障或过载时,无法及时切断电路,可能导致过热起火风险;未按照标准标注熔断器规格或在说明书里提供对照表会导致维修人员无法选择合适规格的熔断器,无法达到预定的保护目的。

本次风险监测中有5批次产品输出端无熔断器,其中4批次产品均执行《蓄电池充电器》(T/CDQ 001—2023),产地均在安徽省天长市,属于区域性问题, 已向属地主管部门反馈, 推动开展区域产品质量整治。

(2)骚扰功率

骚扰功率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电磁骚扰功率,可以通过电源线或其他连接线向外辐射,影响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

结果表明:12批次产品不通过,问题检出率达60%。

骚扰功率项目不合格可能干扰其他电子设备的正常运行,导致其他设备出现性能下降、工作异常或故障等问题,在电磁环境复杂的场合,骚扰功率不合格的设备可能引发电磁兼容性问题,导致设备之间互相干扰,影响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谐波电流

谐波电流是指频率不等于基波(通常为50Hz或60Hz)的电流成分,这些成分的频率是基波频率的整数倍。在实际应用中,谐波电流主要指除50Hz或其倍数外,由于设备的非线性特性导致电流波形发生畸变的电流。

结果表明:7批次产品不通过,均超出限值,问题检出率达35%。

谐波电流在电网中传播,会导致电网电压波形发生畸变。这种畸变不仅降低了电网的电能效率,还会影响电网的电能质量;同时会增加线路和变压器损耗;谐波电流会在电器设备内部产生干扰信号,可能导致设备性能下降或损坏。

(4)非正常工作

非正常工作项目包含错接、短路、风扇堵转和元件失效4个子项,本次风险监测仅检测错接、短路和风扇堵转3个子项。

结果表明:3批次产品不通过,均为充电器错接重新正确连接后充电器无法正常工作,问题检出率为15%。

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会导致充电器异常工作或使用者误操作(如充电器输出端与电池组输入端的正负极错接、误操作将充电器输出端短路)情况下产生电击、火灾、机械危险。‌

(5)充电参数

充电参数项目包括输入电流、输出电流和电源适应性3个子项。

结果表明:2批次产品不通过,均为实际最大输出电流与额定输出电流的偏差超过-10%,问题检出率为10%。

输出电流不合格,可能导致使用者无法选择合适的充电器,输出电流偏小会导致充满电时间延长。

(6)耐热

耐热主要考核温度对非金属材料的各种性能影响,包括电气性能、机械强度和硬度等。

结果表明:1批次产品不通过,经球压试验后,外壳压痕直径达2.89mm,超出标准限值(2mm),问题检出率均为5%。

在高温状态下或温度急骤变化时,耐热不合格的非金属材料会熔融或逐渐变软,机械强度急速下降,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也将发生变化,甚至导致电气强度降低,绝缘电阻下降,严重时可造成短路,引起火灾、触电等事故。

(7)外壳冲击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外壳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方能在正常使用(包括粗鲁操作)中达到保护使用者安全、维护产品功能的目的。

结果表明:1批次产品不通过,使用弹簧冲击器冲击三次后外壳出现损坏,问题检出率为5%。

外壳冲击项目不合格,充电器在正常使用(包括粗鲁操作)下可能出现破损导致带电部件可以触及、防水防潮不合格、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的减少以及固体绝缘的损坏,严重时可造成触电事故。

问题及改进建议

加强标准宣传 避免逃避强制性标准监管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作为专项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符合GB 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即48V及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蓄电池充电器》(T/CDQ 001—2023)适用于除GB 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以外的蓄电池充电器,即60V及以上的蓄电池充电器。

理论上看两部标准互为补充(即标注执行了T/CDQ 001—2023 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都不适用GB 42296—2022),实则是部分企业逃避强制性标准监管。本次采样中发现,标注执行 T/CDQ 001—2023的4批次产品,均为48V 20Ah和48V 12~18Ah的蓄电池充电器,属于典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因此,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向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普法教育,普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和安全责任等法律法规。

积极提升产品质量 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依据《消费品安全 风险评估导则》(GB/T 22760—2020),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需综合考量伤害的严重程度和伤害发生的可能性。

本次风险监测中产品的熔断器、非正常工作、外壳冲击和耐热项目不合格,经分析, 判定为存在严重风险,建议相关生产企业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从设计、用料、技术和管理等多个角度积极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风险监测中产品的骚扰功率、谐波电流和充电参数项目不合格,经分析, 判定为存在低风险,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质量提升,重视充电器的安全要求和技术研发。

重视CCC认证前的监管

在CCC认证前,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产品安全检测通常依赖企业的自我声明和地方性监管。由于行业发展迅速,市场上充电器的种类繁多,且产品的创新和更迭较快,而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本身较为滞后,监管部门在执行中还存在管理滞后、检查不力等问题,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充电器长期在市场上流通,未被及时发现和实施召回,增加了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做好CCC认证前的监管工作,适当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规范市场发展秩序,杜绝低水平生产和无序竞争。

普及产品安全风险知识

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时,应选择符合GB 42296—2022的产品(2025年11月1日起选择CCC认证标志产品),关注适用电池类型(铅酸蓄电池充电器和锂电充电器不可混用)、额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参数是否与电动自行车电池匹配。

使用时,在通风良好的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避免潮湿、高温环境。充电时保持双手干燥,先与电池连接,后接通电源;充满电后先切断电源,后拔电池插头。严禁在不充电的情况下,将充电器长时间空载连接在交流电源上等。

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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