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存商标双重禁用权冲突的对内效力问题研究
在近期的某商标系列纠纷案件中,浮现出一个颇具探讨价值的问题:A公司与B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各自拥有多枚“WZ”商标。A公司持有的商标最早申请于1994年,基本都核准在第32类3202群组的“无酒精饮料”等商品上;B公司持有的商标最早申请于1995年,基本都核
在近期的某商标系列纠纷案件中,浮现出一个颇具探讨价值的问题:A公司与B公司,因历史遗留问题,各自拥有多枚“WZ”商标。A公司持有的商标最早申请于1994年,基本都核准在第32类3202群组的“无酒精饮料”等商品上;B公司持有的商标最早申请于1995年,基本都核
五月的浙江嘉兴,空气中飘着初夏的热浪,但比天气更热的是新开业的“胖都来”商场:红毯铺地、明星云集,开业首日客流突破10万人次。
在使用商标的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无关紧要,有些错误则后患无穷甚至可能是致命的。你的企业在商标使用中是否也犯了这些错误呢?赶紧来看看,有则赶紧改正。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而音乐专辑名称能否通过较高知名度实现商品化权益,成立“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进而主张《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来获得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