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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牛快评|“背靠背”条款被判无效,为中小企业公平竞争“撑腰”

原告小微企业协助被告上市公司开发数据协作平台,被告以双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为由长期拖欠款项,法院认定双方市场地位悬殊,该条款显失公平应属无效,最终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入选南

竞争 背靠背 中小企业 紫牛 紫牛快评 2025-05-12 22: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