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废物罪辩护:从旧兼从轻原则 被告单位在进口可用作废物的原材料时,法律、司法解释均不认为有环评资质的企业间转让、借用《许可证》是犯罪行为。被告单位无法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自己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作出正确判断。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认定其不构成走私废物罪。 刑法 固体废物 进出口 刑事案件 走私废物 2025-03-06 00:4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