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人民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办好“小案” 让群众幸福感更足

被告李某(化名)系一黄金首饰店的经营者,原告王某(化名)从2020年上半年开始在该首饰店上班,2021年3月,李某需资金周转,向王某借款2万余元,双方约定短期内还款。然而,几年过去了,李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催讨,李某总是以各种

背靠背 幸福感 洪江 人民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 2025-04-11 16:13  3

把“小案”办好办实,让群众幸福感“成色更足”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一个“和”字贯穿古今。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背后都寄予了诉讼群众对司法的期许与信任,而以最低的成本、最暖的温度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是和谐司法的执着追求。洪江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司法的调解艺术托起人

幸福感 洪江 洪涛 马亚 洪江人民法院 2025-04-10 21:57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