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力量 守护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扩展了黄帝陵的保护对象,构建了涵盖文物遗迹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与自然环境等多维度保护体系。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将保护区域内以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古树名木、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周边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列为保护对象。
《条例》扩展了黄帝陵的保护对象,构建了涵盖文物遗迹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与自然环境等多维度保护体系。在保护文物本体的同时,将保护区域内以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桥山古柏群等古树名木、黄帝陵祭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周边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列为保护对象。
为了加强黄帝陵的保护和管理,彰显黄帝陵作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陕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简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