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中院

我的执行日记 | 力度与温度并行——包头中院跨域腾房记

在执行包头某公司与朱某霞、南京某汽车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朱某霞与其女儿朱某乔名下在南京的一套住房。拍卖成交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朱某霞及其家人,敦促其主动搬离房屋,但其未主动搬离。

日记 执行 包头 腾房 包头中院 2025-03-19 09:2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