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牧区

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通告

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及市、旗两级有关要求,现就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事宜通告如下:

农村 牧区 人居 牧区人居 农村牧区 2025-03-18 20:57  2